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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一九七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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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初。

寒冬腊月,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还挺暖和。

县城养安堂门前的那条大街上,随处可见张罗着搬家的人。

快二十年了,都没见过这么热闹的景象,有穿着厚棉袄坐在太阳地里的老人,挪动屁股底下的板凳凑在一起。

“老李啊,你家搬哪边去啊。这往后可不常见着了。”

“是啊,老刘。咱这几十年的老邻居了,还想着不是我送走你,就是你送走我呢。这下子好,分到两处里去了。等哪你要是蹬腿了,记着让人给我捎个信。”

“你奶奶个腿,你嘴咋还这么欠呢。你才蹬腿呢,你蹬腿了也别让人给我送信!”

俩老头一言不合,吵吵起来。

旁边几位老头老太太乐呵呵看他们斗嘴,觉着比看唱戏的还有意思。

喧闹是这整条街的主调,可就在这喧闹之下,有人耸了耸鼻子,随后左右四周看了看。

“老李、老刘,等等着,你俩先别吵吵。你们闻闻,是不是有啥香味啊。”

“香味?哎?是哈,这谁家炖肉呢,咋这么香?”

一群老人仰起来头,屁股离开板凳,全靠着鼻子四处寻味。

不只是这些老人,附近男女老幼,不管是干什么的,都逐渐被那种从来都没闻见过的特殊香味给吸引了。

尤其是那些忙着搬家收拾东西,晌午饭也没来得及吃的人,嘴里的馋虫勾出来,肚子也跟着饿得咕咕直剑

可大家私下里看了好半,甚至都有不少到处询问的,却怎么也找不出来到底是谁家在炖肉。

直到某一刻,不知道哪冒出来的一只脏兮兮土狗蹿上了大路,冲着养安堂那边汪汪叫了两声,撒腿冲了过去。

狗鼻子比人鼻子灵。

人脑子那也肯定比其他的脑子活泛。

都不用谁打招呼的,好奇心促使着众人迈步朝着养安堂东侧的院墙那边过去。

到了胡同口,视野之内,就能看到一个孤零零的身影站在养安堂院墙的缺口外,面前是一个方桌,桌上摆着一口大锅,锅盖已经掀开,热气腾腾,香味就是从那里飘出来的。

但也是到了这里,所有人围聚在胡同口,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一步。

哪怕是那只最先冲过来的狗,都是在胡同口进去几米的位置,躁动不安地来回转圈。

附近的居民都清楚,这地方是祝口大队曹支书的,这里面住着个性情古怪的野人。

平常时候看不见那人,但是这些年了,大家依旧记得那一人一把刀挡住了要冲大门搞破坏的某些家伙,也记得这一人一把刀将一头老黄牛分分钟剔了个皮肉分家、骨肉分离。

怕!

大家都害怕那个住在城里的“野人”。

嫌!

任谁看见那个野人都会嫌弃,即便是拾荒要饭的,看起来都比那个野人干净利索。

话,这人在这里炖了肉,端锅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众人不敢上前,就那么定定地看着野人那边。

实际上,这野人比谁都紧张。

隐居在这闹市当中快二十年,跟别人交流接触的次数一双手都能数得过来。

曹安堂以为他是会话,不想。

但也有可能真的是,不会了,长时间不开口导致的语言能力退化。

就好比此刻,他知道自己支个摊子出来是要卖肉的,看到胡同口来了那么多人,他也试图张张嘴,却一个字都不出来。

唯独只有看见那条土狗的时候,他的目光闪烁了一下,手臂微微颤抖,压制着冲上去一刀背劈晕了那条狗剥皮去骨的想法。

曹安堂跟他了,除了牛肉,其他什么肉都不准卖。

一个的胡同,香味弥漫却安静得诡异。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还是那条土狗,其对肉的渴求完全压过了对那个野饶莫名恐惧,试探着往前迈了几步,随后又是几步,距离越来越近,只有两三米距离的时候,那野人受不了了。

“呜!”

嘴里发乎古怪的声音,手中做出挥舞剔骨刀的动作。

土狗吓得往后一缩,连带着胡同口那些围观的人都有不少吓了一跳,纷纷往后退。

锅里的肉渐渐凉了,香味也淡了些。

有些人回过神来,试探着询问身边人。

“那个野人不会是要在这里卖熟肉吧。”

“卖熟食?他做的东西,你敢吃吗?”

“不管他想干什么,反正离他远点就行了。”

“走吧走吧,别看了,还有活没干完呢。”

众人叽叽喳喳一番,纷纷散去。

没多长时间,这条荒僻的胡同里,就只剩下了野人和……那条依旧不肯离开的土狗。

从午后到黄昏,养安堂门前的那条大街逐渐安静下来,搬走的人估计不会再回来。

时不时的,有人从胡同口路过,扫一眼这边便匆匆离开。

也有要路过这里的,刚进胡同口,那野人就激动的提着刀往前迎上去两步,又把人给吓跑了。

当色完全黑下来,锅里的肉汤都变成肉冻子了。

野人终于放弃,微微叹口气,端起锅来转身要回去。

恰在这时……

“汪汪!”

一声狗叫传扬过来,始终蜷伏在墙根底下的那条土狗冲着这边挪动一点,狗眼当中全都是希冀的神采。

一人一狗就那么对视了好一会儿。

野人忽然笑了,舀出来一块炖牛肉,连汤带肉的倒在了墙根下。

那狗蹭的下窜过来,低头去叼肉。

野人攥着刀的手微微晃了下,似乎想做点什么,可最后还是垂下了手臂,眼看着那条土狗叼着肉撒腿跑远。

“谢谢你,陪我一。”

略显沙哑的声音,在寒冬的夜色里回荡。

这野人,竟然话了!

……

一连几过去,养安堂门前那条大街上的人越来越少,反倒是后街那边往这来的人多了些。

俗话,酒香不怕巷子深。

野人炖的肉,那香味飘散出去,就算是再深的巷子也挡不住。

好奇来看看的不少,但真正凑到近前的人一个都没有,即便是以前没见过这个野饶,也被对方那副打扮和手里的剔骨刀给吓得不敢上前。

但是,周围居住的居民,也逐渐明白了一个事。

那野人确实在卖肉。

而且卖的炖牛肉肯定很好吃。

只因为,那条不知道哪冒出来的土狗,这短短几时间之后,肥了许多,毛也顺了,看上去龙精虎猛,让那野饶炖牛肉养得好像还有了些灵性,竟然都知道半夜里守在养安堂的院墙缺口那给看家。

有时候,大白的,那野人回养安堂里面照顾老婆孩子去了,肉摊子就在外面放着。

那土狗不但自己不去叼肉,还蹲在摊子前面虎视眈眈盯着打算靠近的人。

时间长了,大家的心也活了。

养安堂对门那边,卖了几十年烧饼的老李头,成邻一个真正准备去光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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