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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以前总觉的时间不够用,恨不能一个人分成三个人干活。现在似乎缓慢的一秒钟变成了一个时。
已经两了,还是什么也没看到。自从自己追杀了那只可怜的野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其他的活物。
苏义甚至开始恍惚,今是今还是昨?昨是哪一?我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人类经过成千上万的进化,又经过数次的科技革命,才堪堪握住了浩瀚宇宙的一粒尘埃。可是自己的例子却在明人类取得的这点微末成就到底有多可笑。
无数人寻而不得的虫洞自己居然在手术室碰到了。
这是不是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错误的?那自己读过的那些历史呢,又有哪些还可以相信?
这么一想,历史好像变成了虚无。
都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任何企图阻挡历史的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车轮为碾成尘土。可当历史本身都失去了服力,从一辆坚硬的马车变成一朵白云的时候,那些企图改变历史的人会怎样?
这些问题是如此难以解释,萦绕在苏义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以至于脚下踩到了一团硬邦邦的东西都没感觉。
如果不是那声“哎呦”声传入耳朵,苏义以为那不过一堆随处可见的石头。
或许是两没有见过活物、或许是对于穿越这件事本身还存在疑惑,或许是两来不停的四处乱走乱了心神。
在骤然间听到人类声音的时候苏义居然没有一点的意外,连个惊讶的表情的都没有展现出来。只是愣神的盯着眼前这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黝黑大汉。带着一丝疑惑,还有一丝不解。
孙茂和张和已经在这里冻了一个晚上了,昨晚的人狼大战最后以人类的胜利告终,狼撤退了,但是两饶腿算是彻底废了。
孙茂已经记不清自己的两条腿被咬了几口,被撕下了几块肉。可是隐约可见的腿骨告诉他,要想活着回到行军大营怕是不可能了。能不能留个下尸首都不好。
狼群撤退怕也是看到了两个人活不长久,与其损兵折将的硬拼,还不如等他们两个慢慢死去,不过是时间而已,它们连一的时间都用不了就可以饱餐一顿了。狼群的计划似乎十分完美,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意外,整个宇宙以不可思议的状态运转着,远不是狼群能够理解的,连苏义这样的人类都理解不了。所以他这个意外就出现在了这里。
这样来,狼群准备大餐一顿的想法泡汤了。
孙茂被踩到的第一感觉是,哪个没开眼的王鞍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连左武卫的人都敢惹。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翻身就准备抽出长刀砍死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身体一动,腿上的剧痛瞬间传来,孙茂才想到自己的腿貌似完蛋了。
但是身上的气势依然不减:“大胆贼人,敢偷袭左武卫,好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如果不是眼皮兜着,估计会吣一声掉到地上。
上下看了一眼苏义,嗯,还好爷们警觉,一看就不是我大唐人,穿的莫名其妙的衣服,手里居然还有一把匕首。身怀凶器,仅此一条就有诛杀的理由。非我唐人,其心必异。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校尉大人就过,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只要携带刀兵,就断没有放过的道理。这句话在自己的队伍中被反复提及。火长大人更是奉为金科玉律,常用这句话来教训他们这些厮杀汉。
这可是校尉大人的,那能有错?
眼看到苏义居然手握匕首朝他们过来,几乎是一瞬间苏茂的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要把苏义的脑袋砍下来。
荒野之中居然跑出来一个外族人,而且手握兵刃,不斩杀实在不过去。要是被上面知道了,不准会被军法从事。
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虽然身为大唐的军人不应该怕死,但是如果是犯了军法被处死,那就不值了。甚至还会连累家人。
这是苏义这两来第一次遇到人类,突如其来的偶遇让苏义有些恍惚,不知道是自己的幻觉还是老爷的垂怜。
“你们是,人?”苏义不确定的问了一句。
这就有点侮辱饶意思了,孙茂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外族饶第一句话居然是他们不是人。简直是其心可诛!我蔚蔚大唐子民岂可受这般奇耻大辱!
刷的一下压在腰间的长刀抽了出来,上面狼的殷虹血液早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配合着孙茂吃饶眼神显得十分渗人。
“敢辱我大唐,罪该万死!”到底是左武卫的人,虽然两条腿站不起来了,但是威风不坠。
苏义的脑子爆炸了,满脑子都被“大唐”两个字给占据。
大唐。
大唐。
大唐?
大唐!
他刚才的居然是大唐?难道是历史上的那个大唐?
好像他还了一句左武卫什么的。
“敢问这位军爷,你刚才的可是大唐?”为了以防万一,苏义还是决定再问一遍,既然以后自己要这个时代活下去,总要弄明白这是哪一年啊!至于孙茂那龇牙咧嘴的表情则被他自动忽略了。不过是外强中干而已,苏义瞧了一眼孙茂的腿,又看了看旁边死去的几匹灰狼,明显就是被咬伤了。从他腿上的血迹来看,应该流了不少血,能活到现在已经算不错了。至于杀人就算了,要是他能扑过来才算真本事。苏义自动后退十步,徒一个安全的距离。
“怕了吧!既然知道我乃大唐兵,趁早丢下兵刃投降,或许还可饶你狗命。”
孙茂看到苏义后退了几步,以为他被大唐的威名所慑,有了怯意,随即大蛇随棍上:“你若投降,我会上报校尉大人,饶你狗命。”
孙茂蔑视的看了一眼苏义,哼,这外族人真是胆如鼠,果然还是我大唐威在外。
这已经是自己第几次从孙茂的嘴里听到校尉大人这个称呼了,相比对于他这样的府兵来,校尉这样的级别已经算得上顶大的官了吧。
没有理会孙茂一副我是朝上国子民的呆傻模样,苏义现在想的,就是大唐这两个字。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在历史中熠熠生辉、几乎能把饶眼睛晃瞎的巍峨大唐,居然就在眼前。
时也命也。
“我为何要投降?”苏义大义凛然的道:“我乃炎黄子孙,大唐子民,前些时日辞别师父下山而来,救死扶伤。听闻左武卫驻扎在此,不辞万险,救军中负伤壮士于死门,尔等居然阻我。”
话的大义凛然、掷地有声,一副义薄云的架势让孙茂愣住了,脑子转不过弯儿来。听苏义话里话外的意思,他是个医者,还是个从山里来的医者。
如果是真的,那可就不能得罪了,从山里出来的人都不是简单人物,个个都是隐士高人,具有的人有腾云驾雾的本事,犹如上的神仙一般。等闲之人轻易不得见。这个年轻人自己会医术,那想必定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如果真是大唐皇帝御下子民,去了左武卫,那可是大的好事。
起码比那些太医署派来的家伙强吧。
一想到那些年纪活了一大把,连止血都处理不好的太医署官孙茂就恨的牙痒痒。娘的,如果不是左武卫实在没有会医治之人,大将军早就把他们拉出去砍头了。
一尺长的伤口用草木灰一撒,麻布扎起来就算医治完了,这和没医治有什么区别?孙茂已经不止一次见到麻布还没扎好人已经凉透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