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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秦歌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安芝芝店铺里的摇摇椅上。
安芝芝口里哼着歌儿,正在一边忙着将她店铺里的那些货物打包。
大包包堆积如山,看上去像是要搬家。
秦歌忽觉口齿生香,伸出舌尖舔舔嘴角,感觉甜甜的,便问安芝芝:“你是不是给我喝过糖水?”
“什么糖水,那是我的血。”
闻言秦歌脸色有些发白,很后悔问出这句话,不过仔细一想,安芝芝是精灵族,而据古书上记载,精灵的血可是大补之物,千金难求。
安芝芝站起身拍拍手上的灰尘,开心笑道:“好啦,都已经打包完。这些可是我的全部家当。”
秦歌问道:“你真准备搬家?”
“对呀。”安芝芝水汪汪的眼睛注视着秦歌,很认真的道:“之前我不是过嘛,我以后要跟着你做你的跟班,你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
这时剑灵儿的声音在秦歌脑海中响起:“主人,让她跟着也好,因为灵儿现在的神识很弱,并不能保证每时每刻都能压制剑魄。”
闻言秦歌不由想起之前安芝芝过的话,如果在他体内的剑魄失去压制,他就会丧失理智,暴走失控。
他可不想变成一个精神布者,便对安芝芝:“那行,不过暂时我还没决定好要去哪里,可能我会在渝水镇留一段时间。”
安芝芝眯着眼睛:“那正好呀,刚好我也要把店铺转让出去,而且这些货物也需要处理。你可以看看你有什么用得上的,我可以便宜卖给你。”
秦歌翻翻白眼,抓起一旁的瓜子嗑起来,“都了要做我的跟班,现在还想收我钱,有你这样当跟班的?”
安芝芝咬着手指头仔细一想,“貌似你的也对额。”
秦歌之所以决定先在渝水镇留一段时间,一是因为他答应过要给步知舞治病,二是因为他想找魔物收集恶魔之魂。
“现在什么时候?”
“已经中午啦,你要吃我做的蛋炒饭吗?”
秦歌没想到自己一觉睡这么久,都已经到中午,他还得抓紧时间去给步知舞找药,“蛋炒饭你还是自己吃吧。对了,你知不知道这镇上哪里有药铺?”
安芝芝问道:“就是那种卖各种药草的地方吗?”
“是的。”
“我不知道诶。”
秦歌一口气堵在胸口:“那你……”
他真想把这只精灵抓去给炖了。
尔后秦歌离开安芝芝的杂货铺,准备去找找渝水镇的药铺。安芝芝大概是怕秦歌丢下她跑掉,关掉店门非要跟秦歌一起去。
秦歌没办法,只好带着她。
渝水镇并不大,很快秦歌就找到他想找的药铺。
但令他蛋疼的是,那家药铺在好几年前就关门。
安芝芝伸手指着药铺两边的牌子,“就像那里写的……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看来老板的美好祝愿成真。在渝水镇这个地方没有人生病,而且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懂些药理知识,如果是真的有病,都会上山去采药,才不会花钱买,所以卖药的生意在这里做不下去,要不然我早就开药铺发大财啦,哪里还会开杂货铺。”
秦歌心想,如果是换做他前世的那些生意人,肯定会在门口牌子上写“买五赠十,多买多送,购药满多少钱就送鸡蛋送洗发水沐浴露”之类的广告,须知那些上年纪的大妈就好这口。不过秦歌也抓住安芝芝这话里面的重点,那就是安芝芝的这里的人都会上山采药。
这岂不是,他也可以上山采药?
“芝芝,这里的山上是不是可以随便采药?没人承包什么的?”
“对呀,你要去吗?不过山里有大老虎哦,你怕不怕?”
“当然去。如果真遇到大老虎,虎鞭貌似也挺值钱,泡酒最佳。”
“你是不是得了痔疮?”
“你才得痔疮。”
“那你干嘛要虎鞭?我隔壁的周大姐家里就有虎鞭酒,你要喝的话我就去给你倒一杯。”
“那是阳痿用……”秦歌话到一半突然止住,狠狠的瞪安芝芝一眼,他这才发现,他很难跟安芝芝正常交流。
尔后,安芝芝便带着秦歌去往渝水镇后边的山林。
“秦歌你需要什么药?我去帮你采,我可是采药能手哦。”树林里,安芝芝很有自信的对秦歌拍着胸脯,心想也是时候让秦歌见识见识她的真本事了。
“你认得药?”
“我当然认得,只要距离不远,我还能感受到。”
秦歌这才想起,安芝芝精灵族。不管什么灵药,那都属于植物范畴,而精灵族生就跟植物亲近,甚至古书中还有记载,精灵族就是由某种植物进化而来,族群生活在大森林里与世隔绝,后来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才慢慢融入人类社会。
想着这些,秦歌一时间有种捡到宝的感觉。
如果身边带着一只精灵,那以后要寻找灵药就会很容易。
在秦歌告诉安芝芝他需要哪些灵药之后,安芝芝便兴高采烈的深入山林去找药,貌似很有干劲,而秦歌这家伙是要去另一个地方找药,实际上他是想趁机偷懒。
采药这种事,自然是跟班去做。
秦歌走到一棵松树下盘膝而坐,静心感应地间无处不在的灵力,开始他在这个世界上的聚气修炼。
所为聚气,就是指将地间的灵力吸入体内,聚集在丹田。
这是每个修道者都必须要经历的一步,如果连这一步都踏不出去,那也就代表此生与修道无缘,的更直白点:就不是那块料。
而就是这踏入修道大门的第一步,古往今来被拒之门外的人也是占多数,大多都踏不进去,这也是为什么修道者在普通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原因。
经过代代先祖和学者的论证,在一至十岁的时候聚气为最佳阶段,因为这种年纪的孩童心思较为单纯,且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体内含有的杂质很少,容易与地灵力产生共鸣。
如果超过十岁再聚气,一百个人里边,成功的人有一个就已算是很高的几率。
不过秦歌是个例外……
在这个时候,秦歌不由想起他时候在山上与老头的那番对话。
“师父,为什么你不让我聚气修炼?我也想跟师姐那样,变得跟她一样牛逼。”
“因为你还。”
“可是书上明明过,年纪越聚气越好。”
“但书都是人写的,而饶认知都有局限性,对于一件事情的答案,人们都会赞同被大多数人所赞同的那个答案。或许,那个答案是错的,也不是唯一的;也或许你所坚持认同的答案,只是你自以为是的满足,亦是你囚禁自己的理由。”
“师父,那什么才是正确的答案?”
“世上并没有正确的答案,只有你想要的答案。这就好像聚气修炼,没有具体的年龄限制。等你认清自己的内心,找到属于自己的道,你想什么时候聚气就什么时候聚气。师父当初也是七十岁才开始聚气,那七十年,师父都在寻找内心的答案。”
“听不太懂,花里胡哨的。”
“所谓修道者,其最终目的无非就是获得足够强大的武力,在打架上胜过别人,继而让自己内心获得满足福不过在这打打杀杀的修道一途当中,其实也充满人生哲理。”
“歌你记住,所谓修炼,修的是心,炼的是体,行的是道。你要先受炼体之苦,才能有坚韧之心,如此方能行内心之道。”
“师父,我懂了。”
“歌,在闭上眼睛之后,你能看到什么?”
“闭上眼睛之后不是什么也看不到?如果非要能看到什么,那就是黑暗。”
“不,你错了,在闭上眼睛之后,你看到的便是自己的内心。而你眼中所见的那片‘黑暗’也并不是黑暗,你若仔细观察,会发现那片所谓的‘黑暗’中有无数彩色的光点。”
“好像真是这么回事儿,那是什么?”
“那就是灵力。你要在那无数的彩色光点之中,找到一种属于你自己的颜色,也就是你内心的颜色,再与其相互联系,牵引它,如此便能聚气。”
“可是它们好像二哈,到处乱跑乱跳,怎么也抓不住。”
“那就明你心不静,也不诚,不够坚韧,更没有认清自己的内心之道。话歌,二哈是为何物?”
“……”
片刻后,秦歌睁开双眼。
一丝丝红色的灵力从他身上散发,虽然很淡,但很明显,这代表聚气成功。
“不愧是主人,才用这么短的时间就聚气成功,简直是才中的才!”
秦歌一个呼吸吐纳,按照斩仙剑诀的方式将刚刚聚集而来的那些灵力在体内特定的经脉游走几个周,最终纳入丹田深处,道:“其实我在很的时候师父就教过我怎么聚气,只是师父一直没有让我这样做。”
“那主人你的灵力为什么是红色?”
“因为血是红色的。”
“为什么会是血?”
“因为在下山前,师父倒在血泊中;也因为我今后的路,会踏着鲜血前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