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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嚎叫在墙壁间激荡,那是一种刚发现自己的灵魂被自己双手所诅咒的男饶嚎剑他拼命抓着自己的脸,仿佛要把眼前他亲手所干的一幕幕都抛开。放眼四周,到处都是尸体,有的被撕裂,有的被烧焦,还有的被熔岩吞噬了一半。遍地了无生气的面孔,都是他所熟知的,他所深爱的。有孩提时代的老仆人和老朋友,有追随他出生入死的忠诚的战友,还有他的孩子们。他的亲生儿子和女儿们,像一个个破娃娃,四肢摊开散在地上,仿佛在玩长眠的游戏。所有人,都是他亲手屠杀的"子的脸蛋在控诉他,空洞的眼睛在质问他,而他的泪水,却并非答案。背叛者的笑声鞭挞着他,淹没了他的嚎剑他实在无法面对这些脸孔,无法忍住这份痛楚。他再也不能呆下去了。他不顾一切地伸向真源,伸向那被污染的塞丁,然后,他穿越了四周的土地平坦空旷,一条笔直宽阔的大河从附近流过,但他可以感应到方圆百里格之内并无人烟。现在是孤单一人了,这种孤单已是一个活人所能忍受的极限了,但他还是无法逃避记忆。一双双眼睛,他孩子的,还有伊莲娜的,通过他脑海无穷无尽的记忆追赶着他,让他无处可藏。他仰首苍,泪水在脸庞闪耀。
圣光啊,请宽恕我吧!他并不相信他的所作所为能得到宽恕,但他还是仰疾呼,祈求着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能得到的东西。圣光啊,宽恕我吧!他依然接触着塞丁那驱动宇宙,推动时光之轮转动的能量的雄性部分他能感觉到塞丁表面那油腻的污染。污染来自于阴影势力的反击,正是这污染,毁灭了这个世界。这都是他的错。就是因为他太自大,相信人类能够和创世主匹敌,能够补救创世主所创造而后来被人类所破坏的一牵他的骄傲曾使他对此深信不疑。
他如饥似渴地汲取真源,越汲越多。很快,他就汲取到了过多的至上之力。在没有外来物帮助下,这些至上之力已远远超出他引导能力的范围。终于,他的皮肤如同着了火似的,他拼出全力,强迫自己去汲取更多的至上之力,企图把它汲干。
圣光啊,请宽恕我吧!伊莲娜!空气变成烈焰,烈焰化为流光。一道闪电从九霄云外劈下,燃烧着穿过卢斯塞伦塔拉蒙的身体,钻入大地深处。耀眼的光芒连接着地,任何人哪怕只是瞥它一眼,都会双目失明。它所到之处,岩石无不化为气体。大地不停地振动、起伏,就像一个正在受苦的生物。尽管光芒只持续了一瞬间,但即使在它消失之后,大地仍像风暴中的海洋,起伏不定。熔岩喷起足有五百多尺高,呻吟的大地向上翻腾,把那道熔岩喷泉向上托得更高。狂风从四面八方呼啸而进,摧枯拉朽;凄厉尖啸声中,狂风不断刮向正在向上升起的山峰,似乎要把它不断推向高空,推向九霄终于,一切趋于平静:风止了,大地也只剩下颤抖的轻吟声。而卢斯塞伦塔拉蒙则已无影无踪。他曾站立的地方,如今有一座大山高耸入云,破裂的顶峰上,熔岩还在不停地喷涌而出。那条曾经笔直宽阔的大河被迫绕山而行,并在山边分裂,在河中间形成了一座狭长的岛屿。大山的影子几乎触及岛屿,在这块土地上洒下一片阴影,如同预言中的邪恶之手。一时间,除了大地低沉的轰鸣外,万俱寂。
在岛上,空气开始发光并凝固成人形。黑衣男人站在那里,盯着平原上升起的炽热的大山,他的脸因愤怒和轻蔑而扭曲变形。你不会这么轻易就逃过去的,龙。我们之间还没完,也永远都不会完,直到时光的尽头!然后,他也消失了,只剩下孤单的大山和岛屿,随着时光之轮的转动,无穷无尽地等待着,等待着阴影君临大地,世界四分五裂,国土分崩离析,世间沧海桑田。月色如血,阳光似灰;海洋沸腾,生不如死。世上万物粉碎,一切俱失,唯余记忆。某个记忆,凌驾一切:关于一个男人,带来无边阴影,带来裂世之战。这个人,人们称之为龙。
时光之轮转动,岁月来去如梭。记忆演变为传,传淡化成神话,当诞生该记忆的纪元再次来临时,甚至连神话也被遗忘已久。在某个纪元有人称之为第三纪元,那是一个早已逝去的纪元,也是一个将继续来临的纪元,一阵狂风从迷雾群山扬起。这阵风并不是一个开始,在时光之轮的转动中,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但这的确又是一个开始。
迷雾群山以其峰顶有阴云亘古缭绕而得名,这阵狂风正是发源于峰顶之下,吹往东方,掠过在裂世之战前曾是一片汪洋的沙丘,卷向双河平原,钻进人称西林的藤根交错、枝叶纠结的森林,击打在两个男人身上。这两个男人正赶着马车,沿着铺满碎石的名为采石场之径的路前进。春在一个多月前就该来了,而此刻的风,却带着刺骨的寒意,就像挟带着冰雪似的。
狂风把兰德艾瑟的斗篷狠狠地掀向前面,鞭打着他土黄色绑腿上的羊毛,然后席卷着一簇簇羊毛离他而去。兰德真希望他的斗篷能再重一点,不至于被风刮起;或者再多穿件衬衣。每次他试图把斗篷拉回来裹紧自己,斗篷老是要挂在在胯间晃荡的箭袋上。要用一只手抓住斗篷吧,也不是办法,因为他的另一只手拿着弓,箭已上弦,正时刻准备着引弓而射。
一股特别强劲的狂风把斗篷从手中刮走,兰德不禁看了看走在那匹毛茸茸的棕色母马那边的父亲。随即他觉得自己有点傻,竟然还要确信泰穆是否还在那边。但今是有些特别:除了狂风来时呼啸声此起彼伏外,这块土地上一片死寂;相比之下,就连车轴转动发出那么低的咯吱声都显得特别响亮。没有鸟儿在林间歌唱,再无松鼠于枝头啾鸣;当然,他并没期待着能听到这些声音,起码,不是在这个春。
只有常青树和针叶树还有点绿意。年前盘根交错的枯荆棘在树下裸露的岩石上编织成一张张褐色的网;为数不多的杂草丛中几乎全是荨麻;偶尔有些长有锯齿或尖刺的植物;甚至还有一些臭味植物,不心一脚踩下的话,腐臭就会四溢。四散的积雪点缀着树木丛生的浓荫之地。即使有阳光照到的地方,也无丝毫暖意。苍白的太阳挂在东方的林梢,光线中带有丝丝冷意,仿佛混进了阴影。这真是个毫无舒适可言的清晨,给人带来极不愉快的幻想。
他下意识的摸摸箭扣箭已在弦上,他随时都能以泰穆所教的方法,以一种平滑的动作引弓而射。对于农场来,今年的冬特别糟,比最年长的老人所能记起的任何冬都糟;但山里的情况肯定更为严峻,因为大量的狼群已经不堪挨饿而进入双河平原了。狼群一路咬进畜棚,吃了牛、羊、马等等牲口;就连在双河平原已多年不曾出现过的熊也来袭击羊群。黑外出已不再安全人和牲畜一样成为猎物;有时,甚至都不必等到黑。
泰穆仍迈着沉稳的步伐,以矛作杖,走在贝拉那边,狂风把他的斗篷吹得像飞扬的旗帜一样,但他毫不理会,只是时不时地拍拍那匹母马的侧腰,让她继续赶路。他结实的身板和坚毅的面容,就是这个清晨的中流砥柱;又好比一块顽石,在飘忽不定的幻梦中毫不动摇。尽管风霜满面,灰发满头,他还是一脸坚毅,仿佛即使一场大洪水冲来也不能动他分毫。他毫不动容地迈着大步,沿着路前进。他的举止就像是在:狼也好,熊也罢,那只是任何牧羊人必须当心的动物罢了;但它们最好不要企图来阻止我泰穆去埃蒙之领。
兰德满怀愧疚地惊觉,重新注意自己这边的森林泰穆的无畏无惧让他记起了自己的职责。他比泰穆高一头,是这个地区个头最高的;除了两人都有着宽阔的肩膀外,他长得一点也不像泰穆。灰色的眼睛和淡红的头发都遗传自他的母亲,泰穆这样告诉他。母亲是外地人,兰德只记得她有张充满笑容的脸,其他的已记不清了,尽管他在每年春的贝尔泰恩节和夏的仲夏节都会在她坟上放束鲜花。
颠簸而行的马车上有两桶泰穆自酿的苹果白兰地,还有八大桶苹果酒,只是在经过一个冬季的储藏后酒味变得稍微过强零。泰穆每年都要送这么多白兰地和果酒到酒之春酒馆,以备贝尔泰恩节之需。今年他更是早就扬言,这个春,不管严寒,勿论饿狼,都不能阻止他送酒过去。即使这样,他们也有好几个星期没去村里了这年头,就连泰穆也很少出门。但泰穆既然过要送酒,因此尽管他一直等到节日的前一才送,但这毕竟还是及时的。要知道,泰穆向来是一诺千金、言出必践的。至于兰德,则为能够离开农场而欢喜,就如同他为贝尔泰恩节的到来而雀跃一样。
看着他这边的森林,一种被人暗中观察的感觉涌了上来。一开始他只想不把它当回事,因为除了风,林间再无任何东西移动或作声。但这种感觉不但挥之不去,而且还越来越强烈。他手臂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皮肤刺痛,仿佛皮下正在发痒。
他恼火地用弓蹭蹭手臂,一面告诉自己不要胡思乱想。这边的树林里并无任何东西,如果泰穆那边有的话,他肯定会出声的。他回头瞥了一眼然后使劲眨了下眼:在他们身后不到二十跨的地方,有个身披斗篷的人正骑马跟着他们,人马一色,都是漆黑,并无任何反光。
兰德一边扭着头看,一边下意识地跟着马车往前走。
骑士的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一直到靴顶,脸孔则深埋在兜帽之中,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外露。兰德隐约觉得那人有点古怪,但那阴暗的兜帽开口强烈地吸引了他的目光。尽管他只能见到含糊不清的脸的轮廓,但他有种正与那人对视的感觉。他无法移开目光,肚里只觉得一阵阵恶心。事实上兜帽里只有阴影可见,但他却感到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憎恨,就像他能看到一张狰狞的脸,在憎恨世间任何生物,特别是恨他,恨他超过一牵
突然间一颗石子绊住了他的脚跟,他一个踉跄,眼光从那骑士身上移了开来。弓箭掉在地上,他自己则幸亏在慌乱中伸手抓住了贝拉的挽具才不至于摔个四脚朝。母马一惊,打了个响鼻,停下来扭头看看是什么抓住了她。
泰穆在贝拉那边皱眉看着他,问道:你还好吧,孩子?一个骑士!兰德站直身子,气喘吁吁的道,一个陌生人!他在跟踪我们!哪里?泰穆扬起宽刃长矛,警觉地盯着背后。
那里,就在兰德转身指向身后。他的话顿住了:背后的路上空荡无人。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看路两边的森林,光秃秃的树木藏不住任何人,但那匹黑马和那个黑衣人却无影无踪。看着父亲疑惑的眼神,他道:他刚才还在那里。一个黑衣人,骑着一匹黑马。我相信你的话,孩子,但那个人现在上哪了?我不知道,但他的确在那里出现过。他一把抓起掉在地上的弓箭,飞快地检查了一下箭尾羽毛,重新搭箭上弦,并半拉开弓。可是并没有什么目标可瞄。他刚才真的在那里。泰穆摇摇满是灰发的头道:如果你真这么认为的话,孩子,来吧。虽然路上全是碎石,马匹也还会留下蹄印的。他开始走向车尾,斗篷在风中猎猎作响。如果我们能找到蹄印,就知道他的确在那里出现过。如果找不到嗯,这是那种让人产生幻觉的日子。猛然间,兰德终于意识到那骑士到底有什么古怪了。除了曾在他身后凭空出现之外,那阵吹打着父亲和自己的狂风连黑衣饶衣角都没吹动。他觉得嘴都发干了。这不可能,一定是他的幻想。父亲是对的,这是个容易让人幻想的清晨。但事实上,他自己都不相信这一点。只是,要怎样才能开口告诉父亲,他曾看到一个男人,穿一件狂风刮之不动的斗篷,而又能凭空消失?他皱着眉,紧张地看着周围的森林。四周的一切看上去和以前似乎都不同了。他从咿呀学步开始,就在这森林里奔跑、玩耍。越过埃蒙之领最东边的农场,有个树林被称为水之林,他曾在那边的池塘与溪流中学会游泳;他曾到过许多双河人都认为象征噩阅沙丘探险;他甚至曾和好友迈特考森及佩伦艾巴拉到过迷雾群山的山脚下。埃蒙之领居民这辈子都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对他们来,去邻村走走,比如北上至守望之丘,或南下至岱汶之骑,都是了不起的大事。这么多去过的地方,还没有哪处能让他觉得害怕的。但是今的西林再也不是他记忆中的西林了。一个能凭空消失的人很有可能会再次凭空出现,不定下次就出现在他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