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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了,我又一个晚上蹲在一个荒凉的角落里过夜。
我只是想不明白,好歹也是个高中即将毕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斗得过有机,解得了函数,一口英语说得贼溜。可是到了这里,只能让自己流落街头。
顿时,心生一计。
找了个破碗,把自己脸抹上点灰尘,衣服撕得破烂一点,就挨个挨个地乞讨。虽然是装乞丐,可是我堂堂慕容大小姐,在古代竟然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实在是惭愧啊!什么金庸丐帮,全都是骗人的。
其实,我这全是白忙活,半天讨不到一个子。那是因为,乞丐真多!
我忘了,秦朝苛政,把能收刮的全刮上去了,农民变成了灾民,只能乞讨为生,我又是何必来跟他们抢一个馒头呢?
想想龙苏,我只能蹲在路边哭,哭自己没用。
“来,孩子,要是不嫌弃我,就吃吧!”听见一个很沧桑的声音,抬头,是个脸上长瘤的老乞丐,老得都走不动了,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把馒头递给我。
我真的饿了一天了,一个馒头居然能让我如此开心,要是放在以前,我是连看也不看一眼的。我接过来,咬了大大一口,连同泪水一起嚼进了肚子,很苦涩也很让人忘不掉的味道。
老乞丐坐在我旁边,叹了口很长的气,却也能露出很安详的笑,说:“其实有什么事情是过不去的呢?只要你肯去改变,世界就掌握在你的手中……”
他就像一个哲学家,给我诉说着这乱世中的一切,他也在这市井之中,看尽了人间繁华。他说,当乞丐的最大好处就是,不用纳税,也不用服役,只是低声下气地蹲在路边,便活了一辈子。
他说,一辈子一点也不长,却也很长。
他说得对,世界就掌握在我手中。我是一个未来人,深知这段历史,这就是我的优势。我就不信,我比他们先进一千多年,会栽了。
时势造英雄,我早就知道了,还计划好了。可是怎么一到这里来,我便乱了自己的方寸。
那么,就和自己赌一把吧,看看我学的那些破烂东西,能不能在这里让我混下去。
想通了,便能安然入梦了,老乞丐带我去他平日躲避的破屋子让我暂避了一个晚上,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出去了。
我走出院子,蹲下看看墙角的野草,自言自语:“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我要怎么凑够医药费呢?要想生存,得有钱,虽然这个时代重农轻商,农民却过得如此清苦,那还是先攒到钱吧,要想赚钱,也得先要有本金吧!可是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
走到集市,看见一个富家子弟正往青楼里走,心又有一计,走过去撞了他一下,他却把我推倒了,破口大骂:“哪来的臭乞丐!”
我只是低头,不说话。
“真晦气!”他自顾自地继续走了,什么都没发现。我也自顾自地往前走。虽然这样有点不道义,但是你那么没素质,活该倒霉,而且你家那么有钱,拿一点没关系,我是救急的,就当是帮你积点阴德了!我高兴地拿着从他腰间顺下来的荷包,前往裁缝店,买了两身衣服,一身给自己穿上,梳洗打扮好,看看镜中的自己,是来这里唯一一次有点人样,却也像极了大家闺秀——果然气质这东西是娘胎里带出来的。
我自然也不会笨到拿着那个富家公子的荷包到处显摆,把钱全拿出来后,我就把它给烧了。然后,就乐奔奔地跑去医馆了。
大夫看到我,显然是有些惊讶,但是一会就认出我来了,一副一所应当的样子,带我进内屋去见龙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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