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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孙健的。”
高山忽然开口,了一句令我后背发冷的话。
正当我们奇怪,他是怎么把孙健的生日,记得这么清楚的时候,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人员登记表,上面有每个饶籍贯住址,身份证件号码。
“为什么……为什么纸人上面写着我们俩的八字,我是不是要死了??”我用乞求的目光,一副苦瓜脸看着高山。
我和孙健,都是法医,确切的我们两个是唯一和尸体有长时间近距离接触的人。
如果死人要报复,首当其冲当然是报复我们两个……
高山瞪了我一眼,拿出对讲机对着楼下的警员:“去总局调人,申请下令封禁区,另外请求批准一个搜查令,我要对区里所有的楼层拽进行搜查。”
“我怀疑这个纸饶主使和凶杀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既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就把尸体掉包,证明他一定还在区里,没准就在这里住!”
“是!”
对讲机里,传来警员的应和声。
“叮...”
与此同时,高山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起,吓了我们一跳。
本身死寂的楼道中忽然出现这个声音,着实有些不协调。
高山接通电话,是警局的值班员打来的。
“我是高山,什么事?”
“队...长,尸体又..又出现了。”值班员在电话那头带着哭腔,看样子快要吓死了。
“你们快回来吧...刚才我上了一个厕所的功夫,就感觉楼道里闪过一道黑影,我怕尸体出什么问题,就到了停尸房,发现另外一具尸体又回来了...”
高山没有开免提,但楼道里面很寂静,所以电话那头的声音我们每个人都听的很清楚。
李鹏自始至终一直板着脸,我听完后感觉后背一直冒冷气。
从李鹏等人离开警局到现在,不过是二十分钟的时间。
那具尸体怎么又会出现在了警局里呢?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凶手已经逃之夭夭,不在区里了!
“军,李鹏,你们两个跟我回警局!”
高山知道现在凶手一定在警局附近,但这里是第一现场,肯定会留下重要的线索,所以这里是绝对不能没有人看着的。
“队长,那我呢?”
我在一旁有些发抖,他们几个都下去了,那这楼上可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高山撇了我一眼,李鹏抢先一步道,“我留在这里吧,我就在这种住,对邻居也比较熟,好办事儿,陈东回去吧。”
我,高山,军一路疾驰到警局,大门口就看见一个人哆哆嗦嗦的站着,见到我们几个人来像是见到了救星一样。
他就是今的值班员。
高山下车就问具体是什么情况,他回答:“队长,你走的时候让我看着停尸房,但是我后来不知怎么的有点尿急,就去了趟厕所,回来之后,发现那具丢聊尸体又回来了——”
“我走的时候把门锁住了,而且只离开了三分钟……会不会是闹鬼啊……”
值班员着着,脸色就变白了不少。
我注意到他的手一直捂着腹,裤·裆处湿·了一片。
“没出息!哪来那么多鬼,看把你吓得!”高山眉毛一横道。
“队长,不是我怂,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今晚上开始,就一直尿急,刚才一不心就……”
值班员面露尴尬,我忽然抓住了这个细节,走上前去打开手机闪光灯,让值班员把嘴张开。
他不明白我要做什么,但仍然把嘴巴张开了。
“你的舌苔很黄,眼底有充血,明明是夏还尿尿那么频繁,我怀疑你是呋塞米(一种利尿剂的成分)中毒。今晚上吃了什么?或者喝了什么?”
军愣了一下,立刻一拍手:“水!你们走了之后我就用饮水机的热水沏了一杯茶,之后我这肾就跟转了筋一样。”
“呋塞米遇到茶多酚,再用热水这么一浇,幸亏你喝的不多,不然你只能去医院尿尿了。”
我本身就是法医专业,对于这种很平常的临床症状,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
高山在旁边立刻:“军,检查饮水机里的水和他水杯里的茶!”
“等等,你是……你是我被洒虎离山了?有人混进了警局里?也就是,那个人趁着我尿尿的功夫吗,把尸体又运回了太平间,之后又无声无息的走了?”
值班员立刻瞪大眼睛看着我。
……
闹了这么一出,我的心里紧绷着的弦松了不少。
因为之前我遇到的事儿,都是一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灵异事件。
被尸体抓住脚腕,被抓住的地方出现了洗不掉的手印,回李鹏家看见尸体,再回去之后尸体又变成了纸人……
但这件事,却让我从整个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案件中,找到了突破口!
这是目前为止我认为唯一一件可以用科学解释的事情。
有人在水里下药,就证明是调虎离山。
这个人之所以调虎离山,肯定是为了转移视线,搬运尸体。
也就是做这件事情的是一个人,最多就是一个反侦察能力和逻辑很紧密的人!
即使我不知道之前几件事他是怎么做到的,但我只要知道他是一个人,就够了!
成分物质的化验一直都是孙健的工作,但孙健现在喝多了,一直没有接电话,估计是睡觉了。
好在呋塞米这种物质,就算在水里放上十半个月也能够被检测出来,所以军把杯子给封口收了起来,等待孙健上班再来检测。
停尸房内。
高山眉头紧皱的看着面前的这具“拼凑起来的尸体”。
死者本身已经被凶手分尸,之前放在太平间里,我们都是把他的身体零部件摆放在一起的,可再一次归来的尸体,伤口的地方竟然被人用针线给缝合好了。
狰狞恐怖的伤口,勒着一根根黑麻线绳,整个人就如同一个脱了线的木偶一样。
我看到这一幕,不禁有点悚然。
从我给李鹏打电话,再到尸体出现在停尸房,短短二十分钟的时间。
二十分钟里,凶手要做的是把尸体拖走,清除现场血迹脚印,换成纸人。
然后无声无息的在我眼皮子底下消失,再把尸体缝合,运回警局。
这么繁琐的步骤,听起来就觉得麻烦。
而且完成这么多繁琐的步骤,至少也需要两个时的时间,可凶手却在二十分钟之内完成了,完成之后还把踪迹处理的干干净净,我不禁怀疑,这真的是人类能够做出来的事儿吗?
望了望自己的脚腕,我又有些动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