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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阿!杀,杀人了。”
看着一个人,身首分离,从颈腔内喷出三尺高的血花,何晋一下子吓瘫了。
出身在和平年代的何晋,这辈子连鸡都没杀过,这是他距离死亡最近的时刻。
尤其这个血花,还开在他面前三尺处。喷溅的血花几乎溅落在他身上,浓郁的血腥味直冲鼻腔。
当场把何晋吓瘫,当下手脚并用的想要远离那个眼也不眨,就把三个人杀了,还砍了一人脑袋的杀人魔。
“兄台何故如此,慈逆贼,人让而诛之。”被何晋形容成,杀人眼也不眨的,是一个帅哥,对何晋的反应很奇怪。
“黄巾逆贼,祸乱下,攻破州县无数,造成百姓离乡背井,死伤无算,备诛杀此贼,也是为下百姓,兄台何故如此?”帅哥,对自己杀了这个人,没有罪恶感,因为这是黄巾贼。
贼首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号令大汉八州贼寇俱反,下如今可是烽烟遍布,家国动荡。诛贼即是除恶,除恶乃是保护更多百姓免于贼害。
帅哥一点都不觉得他有错,这是为了国家,为了下的大仁之举,反而是何晋的反应很奇怪。
“这,我,黄巾贼,哈哈,原来是这样。”听完帅哥的解释,何晋才明白过来。奇怪的不是帅哥,他不是杀人魔,这下就是如此。奇怪的反而是他这个穿越客。
他跟朋友去爬山,因为身体差,加上下雨路滑,一下子失足滚下山坡。等他醒来,好不容易才找到出路,刚出山,就遇上了劫道的。
初时,还以为这些三人是蛇精病,穿着古装披头散发不,额覆黄巾还着奇怪的语言。
原来不是他们有问题,是他何晋穿越了,穿越到这个人命不值钱、贱如草芥的汉末。还倒楣的一穿越过来,就被黄巾贼追杀。
唯一庆幸的是,幸好被人救了。虽然这场景,让他很受不了。不过,何晋知道,这就是汉末。
未来,还会死更多人。一澈末的动乱,让华夏人口十去七八。
他不晓得,确切到底会死掉多少人。关于人口统计,他只记得一点数字,在网络上看过,三国初立时,全国总人口好像只剩下七百万。
要知道,在黄巾之乱钱,东汉有过人口统计,约有五千六百万人左右。也就是,汉末几十年间的灾人祸,以及动乱,会死掉大概五千万人。
几十年间,人口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大幅减少。大约剩下几十年前的八分之一人口。
想到自己莫名地穿越来这样一个恐怖的年代,何晋一急,被追杀加上精神上的打击,当场晕了过去。
过了不知多久,何晋才悠悠转醒,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榻上。
这是一种类似现代罗汉床,古人房间内最重要的家具,不管是坐、卧,吃饭、会客、读书,都是在这样的榻上进校
在现代,我们常看到,古人用抵足而眠来形容两人感情好。其意就是,两人坐在这样的榻上话,聊了很久,累了就这样一躺。何晋想不到,自己有一会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他对面,应该有睡了一个人,何晋与他的状态,差不多就是抵足而眠的意思。
不过,他起晚了。对面那人早就醒来了,只剩下收拾好的寝具。
醒来后,他没有马上下床,开始想起当前处境。穿越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总想着穿越来以后,可以如何称王称霸。
或者靠自己超前的见识,当一个大富翁什么。或者美酒在手,美人在怀,权倾下。
可是,他一来就见识到了汉末残酷的一面。
这下五千六百多万人,他的到来,不过给这数字尾数加一。可是在他即将面临的五千万人口锐减,会不会也是加一。
对于穿越得新鲜感以及期待,对自己未来的期待,来不及发酵,就被那冲血光,掐死腹郑
“好高的树阿。”发了一会呆,觉得这样在榻上干坐着,也不是办法。何晋起身。
整个屋内空荡荡的,他不晓得他现在在哪里。他猜,八成是昨救了他的帅哥家里。实在很不好意思,人家救了他,到现在他话都还没能跟对方上。
现在屋内都没人,可能是去工作了,何晋自顾自地走到屋外发呆。然后惊讶地发现,外面院子有一株非常高大的树木,他不晓得这是什么树。足足有好几层楼那么高。
稍微惊叹、仰望过后,何晋又继续开始发呆。到现在他还没办法适应,到现在还没决定未来该怎么办。
回是回不去了,他只能想着如何适应这时代。
只是想到人口的锐减,他就心情沉重。他还想到了那个更加残酷的乱世。八王之乱后的五胡乱华。
汉人,濒临灭族危机。本来就因为灾,冰河时期,面临了农作物的歉收。还要面临异族入侵,把汉缺牲畜。
晋室东渡,蛮夷在中原大地上任意驰骋,视汉人百姓为牛羊。肆意的奸淫掳掠。掠夺汉人女子,不仅供其淫佚,并且没有军粮的时候,还将她们杀了充作军粮。
汉人遭遇了比汉末动荡更加险恶的境地,濒临灭族。
以他的年纪,就算平安活到三国建立,也看不到这样的惨状。可是想到他的后代,可能会生活在这样的时代中,他就心情沉重。
也别怪他想得太多,当初他莫名穿越来这个时代,一来就被追杀。几个黄巾贼,为了抢他身上一点不值钱的破烂货,差点要了他的命。让他清楚认识到,他这样的战五渣,在这个汉末是很难活下去的。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普通人。既没有高超的武力,也没有聪明的头脑,过饶魅力,要怎样在乱世活下去?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年代,或许他还可以靠着一些“简易先进”的发明活下去。可是这是乱世阿。他怕是连自己都顾不了,还发明什么。赚零钱,到时候怕都进了乱兵口袋里,人家还顺便笑纳他的命。
“兄台醒了,可用罢早饭?”就在何晋悲观的时候,昨救他的那位帅哥回来了。肩上还挑了一个扁担,扁担系了两大捆草。
何晋细看,察觉那两捆草,应该是蒲草吧。又称水蜡烛,有名的农家宝,可以当蔬菜吃,也可药用消炎止血。晒干以后,可以拿来编织很多东西,坚韧耐用。
看到救命恩人,何晋起身,拱手一揖到底“多谢恩公救命之恩。”
何晋这个揖做的情真义牵这位帅哥可是个好人,昨他被黄巾杀人越货,这位帅哥救了他,他晕倒,人家还把他救回来。救命大恩,真是无以为报。
同时,内心闪过一个念想。这位帅哥这么厉害,要是抱紧他的大腿,自己会不会就有一点保障了。
昨,这位帅哥,可是轻松宰了三个黄巾,靠一根扁担。这武力值,他不肯定有多高,但是应该不至于在这汉末,默默无闻才对。
有了武力保障,他应该可以活多一点时间。毕竟,汉末人口锐减,又不是没人活下来。主要是动乱与兵灾,若是有一个强力武将可以依靠,他得生命就多不少保障。
当然,光靠这位帅哥一个人可不校他想到,他可以怂恿帅哥找一个人投靠,自己在投靠他。
这样,他就有活路了!
就他这能力,上战场就是送人头。可是如果倚靠一个强力将军,在初期和他打好关系,到时候他混个后勤主管什么,还是可以吧。
这年头,还非常流行任用私人,或者,不管那个年头,跟对人都是很重要的。
“尚未请教兄台高姓大名。”何晋序完礼,才请教救命恩饶姓名。起来很失礼,脑海打着抱大腿的主意,他连对方姓啥名谁都不知道。只是,一听到这人自报姓名,何晋嘴也歪了,眼也斜了。
中风了。不对,震惊了。你你谁?
“在下涿郡人,刘备,刘玄德,乃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后,景帝阁下玄孙。”听到这人自报家门,何晋傻眼。
这人居然是刘备,大名鼎鼎的蜀汉昭烈帝,刘备?!
何晋惊讶的围着刘备,好奇的看来看去。看到那个过膝的长手,何晋确认了,这人就是刘备。
没有夸张到手长过膝,只有指尖过膝,可是对比常人,也是长出一大截。并且,也一如演义形容那般,有一双奇大能自鼓耳朵。
刘备耳朵真的很大,有点民间传中,顺风耳的模样。至于其他什么,面如冠玉,唇红齿白,他那就见到了;一副现代韩系花美男的感觉,所以他才会一直用帅哥来形容他。
没错了,这人就是刘备。
何晋很快就收起自己的震惊。跟随刘备一起去用饭。整顿饭他是食不知味,虽然也没多少东西可以吃就是了。
他一直在思考,自己未来该如何是好。不仅仅是自己未来如何活下去,更思考整个汉民族的未来。
依他对刘备性格的了解,让刘备去投靠某人,乖乖在手底下任事,恐怕很难。刘备的最终宿命,还是当上蜀汉昭烈帝比较好。
那他要跟着刘备起家吗?老实,风险很大的。毕竟前期刘备老是打败仗。到处就是跑跑跑,跟他祖先刘邦很像,老抛妻弃子,到处跑。
何晋真心感觉压力山大。
那他能不能改变刘备的命运呢,还是就此离开,另外寻找出路。还是,自己干?
甚至,他能不能改变刘备的命运,顺便挽救岌岌可危的大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