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五、板刀无血
话说桂二爷听团副坦白了对粗丫头的处置,一时,胡须倒竖,发根并立,怒目而视。
太爷爷曾立下规矩:凡桂府上下里外,当家的说了算!违者,家法伺候。小时候,二爷曾看见父亲处死过与团丁相爱而私奔的丫环。
潇潇风中,猎猎旗下,二个私奔者被捆绑在“聚义堂”外面的大树上,桂府所有的人员无论男女老幼大人孝,一律站在一边观刑,且不得低头,转脸或哭泣燥动。
父亲命自已搬出了厚厚一册的《桂府家法》,交给师爷抑扬顿挫的念着,读着,一面搂抱着自已,流落着眼泪,……
师爷读完,父亲揩干泪花大声道:“违背家法,自受大刑,作为当家的,我也难过。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祖宗古训难违,还望桂府子孙理解我一片苦心。”
说罢,向刽子手大喝一声:“行刑!”
面相凶恶,坦露着胸脯一溜森森黑毛的刽子手,腰束一大丛红腰带,一手持锋利无比的牛耳薄叶利刃,腾腾腾的走了上来。
将捆绑的一对苦人儿胸衣一扯,露出雪白的胸膛,含一口凉水,一人一口浇在了急速起伏的胸口。那年青的团丁早吓得昏死过去。
而披头散发的丫环则不顾一切的抬起头,怒视着桂太爷切齿痛恨的骂到:“老畜生,你滥杀无辜,老娘做鬼也饶不了你。
明年今日,就是你桂畜生的忌日。我不服我不服啊,天啊,这是个什么世道?天娘娘,你在哪儿?雷爷爷,快炸雷劈死桂畜生啊!”
尖刀捅进了丫环心窝,喊声嘎然而止。
刽子手遗憾得直跺脚,按照行刑规矩,是应当从眼皮先剐一刀,然后,一刀一刀慢慢割下受刑人的全身皮子。
最后,才能向其心窝捅上致命的一刀。
当然,特殊情况下下,如遇受刑人喊叫或煽动等,也可以先结果其性命,
再从眼皮开始执刑。不过,这样一来,就显示不出家法的残酷和对观刑者产生更大的威慑,行刑人的酬劳也相应要少得多。
幼小的二爷与观刑者一样,吓得嗷的声惨叫,别过脸去。
唯一不同的是,吓得胆战心惊二爷可以躲藏在父亲怀中,众观刑者则只能在父亲凶恶的叫喊和逼视中,战战兢兢的抬起头,放开脸,不看也得看。
二爷曾问父亲:“爹,家法太残酷,是否可以不用?”
桂太爷苦笑地摇摇头:“儿啊,世事无常,人心怀叵测,无家法不聚人心,唯酷刑与恩惠并举,才是桂府鼎足宛平大户的唯一地基,大了,你自然会懂的。”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太爷早已作古。二爷执掌了桂府,这才渐趋渐进的真正理解了父亲的话茬儿。眼下,听了光头团副的坦白,自然,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