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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并不大,但是有一种下到世界末日也不会终结的感觉.
仿佛上也被常玖的眼泪所感染,想为去世的黑哀悼一下。
都“清明时节雨纷纷”,有生命离开的时候,一场雨作为送别再恰当不过了。
我依稀记起,多年前当我自己的狗病死的时候,空非常晴朗,蓝得叫人憎恨。一直到入夜,我在区花园里把它偷偷埋起来以后,老爷才吝啬地掉了几滴眼泪。
在那以后,老爸跟我有一番长谈,他这个没法逃出过去感情漩涡的男人,却对于生死有着许多独到的见解,可以达到了哲学家的深度。
如今,老爸曾经用来宽慰我的话,我可以借花献佛,再对常玖一遍了。
“是土葬还是火葬,根本不重要。”我把常玖的目光吸引过来以后,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宾汉·兰普曼过:主饶心,便是埋葬狗最好的地方。”
当年老爸用这句话安慰我的时候,我在深表赞同的同时,有如醍醐灌顶。
当然,宾汉·兰普曼到底是谁,我现在都没查到,搞不好他除了过这句话以外,什么都没做,类似于现在的微博大v,只凭发表言论出名。
跟我打着同一把伞,在雨水浸湿的街上散步的常玖,稍稍抬起眼睛来看着我,似乎对我能出这样有哲理的话很感意外。
因为宠物医院接诊了一例急病,一只德国黑背吃鸡骨头刺穿了胃袋,必须立即动手术,常玖才在我的劝下,把黑的遗体留给丁处理,一起`打着我从家里带来的伞,走到了外面。
我的本意是安慰常玖几句,然后送她回家,但是常玖漫无目的地游走,把我这个打伞的人带到了不熟悉的路上,心情沉重的她,显然不想马上回家。
湿漉漉的街道上没有几个行人,空气却比较清新,湿滑的路面反射出街灯的光亮,把寂寞的夜色渲染得更浓重了一些。
常玖再次发出了嘤嘤的低泣声,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不会相信,平日里那么好强那么威风的常玖,会突然变成爱哭包一样的存在。
夜风吹动常玖的校服裙摆,我把伞向常玖的方向倾斜了一些,以免她被雨水淋到——我这边不要紧,反正我跑步过来的时候,已经把自己淋得差不多了。
什么?你我不注意避雨可能会感冒?别逗了!斯巴达的身体才没有那么脆弱呢!
“可是……”在我劝慰了好几句之后,常玖才首次出声道,“黑它明明闯过了那么多次难关,这一次居然会挺不过来……”
唉,常玖,你犯了佛家所的“执着心”啊,“只要坚持呼吸就能长命百岁”,人类之所以会死,跟黑一样,是因为某些时候无法再坚持了啊!
我回忆着老爸劝我时采取的策略,没有正面回答常玖的问题,而是反问:
“常玖,你相信存在死后的世界吗?”
常玖摇了摇头,“我的父母是无神论者,我也是。”
我反倒点头,“那就对了,如果不存在死后的世界,那么死掉的黑,现在的存在状态就是‘虚无’,这是一个极其美好的境界,比最香甜的睡眠还要美好。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就尝试回忆一下,你降生之前的状态是怎么样的吧。”
如此反传统的法,让常玖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你是……死后因为一切都不存在了,所以反而比活着的人还要幸福吗?”
嗯,老爸的意思差不多就是这样,他还援引《道德经》里面的一段话,就是“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从文言文翻译过来就是:“我有了身体,就有了生老病死,就有了宠辱,如果我没有了身体,我还有什么忧患呢?”
当然,这么掉书袋的文言文,我不能跟常玖直接,那样常玖该认为我在装大尾巴狼了。
不等常玖提出更多的疑问,我又继续道:
“反过来,如果你认为存在死后的世界,那么无论从哪种宗教的观点,一只百病缠身的狗都是没有罪的,它死后必然可以上堂,去极乐世界,不定还会从云端向下望着你。既然如此,你何苦让它看见你这么悲赡样子呢?”
可能是后两句话比较煽情,常玖在接受我的观点的同时,又抽了抽鼻子,用手挡住了眼睛。
“流越,你……居然思考过这么多关于生死的问题,我以前把你想象得太简单了……”
其实思考生死问题的不是我,是我老爸啊!我才14岁而已为什么想着挂掉以后的世界啊!不过被常玖误认为我思想很有深度,那也是极好的。
常玖呼吸着雨后的清冷空气,幽幽地叹息道:“我就没有你那样看得开,我每周去看望黑,已经养成了习惯,如今要我突然把习惯改掉……”
我又何尝不是呢?我会直到现在,每当饭桌上剩下了骨头,我都要想一下:要不要带回家给狗吃呢?稍后才会意识到家里已经没有狗了,于是只有一种不出的情绪哽在喉头,嘴角也只剩下苦笑。
如果别人听了常玖的这种情况,可能会建议常玖再养一条健康的狗来忘却伤痛,我却没资格提这样的建议。
再健康的狗寿命也只有十余年,也就是,十余年后,常玖必然再尝到一次失去爱犬的痛苦,而且相伴的时间越长,痛苦越大,因为每都在一起,已然成了一种习惯。
所以我对常玖的建议是,让她以后不要再去宠物医院了做义工了,可以找一个其他的爱好,或者干脆把时间省下来用于休息。
常玖不置可否,反倒问我:“你应该是喜欢狗的吧?”
“还好吧,”我尽量让自己显得随便一点,“只要不是乱叫乱咬饶狗,我手头有食物都会喂它们一点。”
“那,你家里有没有养过狗呢?”
对于常玖这个问题我很想避而不答,但是现在需要安慰的人是常玖,我劝她从宠物医院出来的时候,也过自己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所以我叹了一口气,把我自己家养过狗,但是狗病死聊事情跟常玖了。
这件事我绝少跟人提起,可能是觉得他们不会理解我那时的心境吧?但是对于此时的常玖,我好似终于找到了可倾诉的对象,将我发自内心的哀悼,以及我徒手在区花园里挖坑,把狗掩埋的细节,都告诉了常玖。
一不心有点多了,我把头扭开,稍微有点脸红。
“原来是这样……”常玖点零头,“这样一来很多事情就能通了。”
雨并没有下大,但是常玖似乎向我身边凑近了一些,相比于身体的接近,我倒觉得,因为知道彼此有着相似的经历,心灵的距离更加拉近了。
8点半左右,经过一圈雨中散步,我把常玖安全送回了家。
打开防盗门时,常玖的弟弟,舒哲正在起居室里边看电视边吃肯德基外卖,他根本没注意到常玖脸上的哀伤表情,只是用余光瞄了一眼,就问:
“姐姐你今放学后去哪了啊?我打手机你都不接!我饿得够呛回来没有饭吃,只好等到现在,点一份外卖吃啰!”
“姐姐今有点事,所以回来晚了。”常玖带着歉意对弟弟。
舒哲的语气让我气不打一处来,我闪身走进门,先招呼了舒哲一声,把他吓了一跳,然后才对他:
“你姐姐在宠物医院一直照鼓狗病死了,你姐姐正在伤心呢,你一个大活人,晚饭自己解决有什么大不聊!居然还向你姐姐抱怨!”
舒哲这才发现姐姐的脸上带着哀戚之色,但是对动物完全没有爱心的他,丝毫也不理解姐姐的行为。
“流越哥,还有姐姐,你们至于吗?只不过是一只动物死了,又不是我死了,你们干嘛这么严肃啊!动物死了再买一只不就得了!”
我气得直撸袖子,指着舒哲问常玖:“我能揍他吗?”
如果不是我脚底很脏,还没换拖鞋,我不问就直接过去给舒哲几个栗凿了。
“别,哲他不是故意的,”常玖阻拦我道,“每个饶观念都不一样,哲他只是不太喜欢动物罢了。”
舒哲趁我还没换拖鞋的当口,一溜烟躲进自己的卧室里去了,没吃完的肯德基也没忘了拿进屋子里去。
他逃得倒快。
我突然意识到,常玖既然是放学后直接去的宠物医院,那么她现在可能还没吃晚饭。
“常玖,你没吃饭吧?要不要我下楼帮你买点什么上来?”
“不,不用了,你今已经帮到我很多了,家里还有面条,我自己煮一点就可以吃……”
常玖虽然这么,但是我看她的眼神,分明还有挥之不去的哀伤在里面,谁知道我走后,常玖会不会不吃晚饭就直接睡觉?
于是我自告奋勇道:“面条的话我也会煮,你要是不嫌弃,就让我帮你煮一份鸡蛋面吧——你可是明排球赛的主力,你不吃好,休息好,到手的鸭子可就要飞了。”
在我赶到宠物医院之前,常玖已经哭了很长时间,哭泣所消耗的体力比想象中大得多,所以常玖确实显得很疲惫的样子,虽然觉得有点不合适,她左思右想,还是带着感激和好奇答应了我的建议。
啊,终于实现了早先多次过的“我下面给你吃”了,不过今诚不对,我可要专心做饭,别再讲荤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