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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需要明,这种叙事方式,是与全书所要描写的爱情婚姻悲剧、家庭悲剧和人生悲剧的主旨一致的。
比如《红楼梦》不但在叙述者问题上突破了书人叙事的传统,而且在叙述角度上也创造性地以叙述人多角度复合叙述,取代了书去一的全知角度的叙述。
叙述人叙述视点的自由转换,进一步改变了传统的叙事方式。
例如第三回林黛玉初进荣国府,作者以石头作为全知叙述人,从全知视角展开叙述,在此基础上,穿插了通过初进贾府的林黛玉的视角,通过她的眼睛和感受来看贾府众人。
此外又通过贾府众饶眼睛和感受来看林黛玉,叙述人和叙述视角在林黛玉和众人之间频繁地转移,而林黛玉与宝玉的见面写得尤为精彩。
宝玉和黛玉的初次见面,两人互相观察,叙述视点在两人中互相转换,而他们都感到彼此相识,这便是两心交融的“永恒的一瞬”,深刻地写出了这带有神秘性的心灵感受。
这样把全知叙事和限知叙事结合起来,灵活地运用参与故事者的限知叙事,就使作品更加真实,人物性格更为鲜明。
《红楼梦》影响下的其他。
《红楼梦》刊行后,相继出现了一大批续书,如逍遥子的《后红楼梦》、案子忱的《续红楼梦》、陈少海的《红楼复梦》、海圃主饶《续红楼梦》、归锄子的《红楼梦补》、临鹤山饶《红楼圆梦》等,约三十余种。
这些续作有两种类型,一是接在《红楼梦》第120回之后,一是接在第97回之后。’它们的内容,则多将原书的爱情悲剧改为庸俗的大团圆,让悲剧主人公或死后还魂得遂夙愿,或其中团聚终成眷属。
他们金榜题名,夫贵妻荣,一夫多妄,和睦相处,家道复韧,下太平。
总之,正如郑师靖《续红楼梦序》所言:“遂使吞声饮恨之红楼,一变而为快心满志之红楼。”由于续作者思想庸俗,境界不高。
艺术上荒诞不经;十分拙劣,它们与《红楼梦》相比,真有壤之别。
但是,这些续书的大量涌现,从另一方面明《红楼梦》本身的巨大成就和艺术魅力。
《红楼梦》是在批判地继承唐传奇特别是《金瓶梅》和才子佳人的创作经验之后的重大突破,成为人情最伟大的作品。
在它之后,出现了摹仿它的笔法去写优伶妓女的悲欢离合、缠绵悱恻的狭邪如《青楼梦》、《花月痕》以及鸳鸯蝴蝶派,但是,他们只是学了皮毛,而抛弃了它的主旨和精神。
到了“五四”以后,由于“五四”文学革命者重新评价《红楼梦》,鲁迅等人阐述了《红搂梦》现实主义的精神和杰出成就,使《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得以回归,鲁迅继承和发扬了《红楼梦》的现实主义精神,深刻写出平凡的人物的悲剧。
郁达夫、庐隐等人把《红楼梦》作为自传体,在他们创作中带有浓厚的自叙传的色彩。
《红楼梦》里提出的妇女和爱情婚姻问题,在五四以后的社会里并没有解决,仍然是作家创作的热点,作家仍从《红楼梦》的爱情婚姻悲剧中得到启迪。
至于“五四”以后,以至当代,《红楼梦》仍然成为许多作家水远读不完、永远值得读的书,成为中国作家创造出高水乎的作品的不可多得的借鉴品。
《红楼梦》倍受社会的欢迎,所以便陆续有人将其搬上舞台,据不完全统计,在清代以《红楼梦》为题材的传奇、杂剧有近二十多种’。
到了近代;花部戏勃兴,在京剧和各个地方剧种郑出现数以百计的红楼梦戏。
其中梅兰芳的《黛玉葬花》、苟慧生的《红楼二尤》等,经过杰出艺术家的再创作,成为戏曲节目中的精品,经久上演而不衰。
至于近年来拍摄的电影和电视连续剧,更把它普及到千家万户,风靡了整个华人世界。
还有就是讽刺界。
在中国史上,自鲁迅先生把《儒林外史》列为讽刺之后,虽然人们一直沿用此,但是对这个名称的理解时有异议。
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题材内容而言,因为鲁迅的《中国史略》大多是按题材分类命名的。
或认为是指《儒林外史》的艺术表现而言,因此指出鲁迅此的概括与全书体例不一致。
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对鲁迅的一些论述的分析,来排除异议,明确概念。
鲁迅在《中国史略?清之讽刺》中:“迨吴敬梓《儒林外史》出,乃秉持公心,指擿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
很明显,鲁迅所的讽刺包括题材内容与艺术表现两个方面,即以婉曲的讽刺形式,描写被否定的讽刺形象,批判不合理的社会现实。
这里的讽刺对象,影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这里的“指擿时弊”,除了“机锋所向,尤在士林”,还有攻难制艺,“刻划伪妄”,“掊击习俗”等。
可见,同是描写现实、反映世态的作品,讽刺却不同于人情,如果人情主要是以写实的笔法,通过对婚姻家庭与社会世态的描写去反映现实的话,那么,讽刺则是以讽刺的形式。
包括写实、夸张、象征、怪诞等手法,通过对社会世态与被否定形象的描写去揭露时弊、批判社会。这是我们从鲁迅对作品的具体论述中引伸出的结论。
另外,从鲁迅先生的美学理论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他并没有把讽刺仅仅作为一种艺术手法。
他:“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讽刺又不过是喜剧的变简的一支流。”
讽刺是喜剧的支流,喜剧的本质是:人类愉快地与自己的过去诀别。然而,在尚未达到这样的历史阶段的时候,这种喜剧本质往往以一种扭曲的形态表现出来,即讽刺主体对被讽刺的客体表现为一种义愤,义愤的情感达到极致时采用了一种逆向表现形式,这便是讽刺。
可见,讽刺是一种艺术手法,同时也是社会历史中客观的喜剧性矛盾冲突的一种特殊形态。
至于讽刺艺术溯源的话,早在先秦子史部典籍中,已经出现一种假借他事他物以寄托本意的文学体裁——寓言。
寓言的内容绝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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