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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的黄昏是最为好看的。
秋风落叶悲歌起,落日黄昏欢乐来。
往落霞郡的官道上,一辆普通的马车慢悠悠的前行,似乎并不着急赶路,也并不想趁着夜幕降临前进入郡城里。
哼着不知名曲,喝着上好的春砂酒,配上花生米,望着这落日黄昏却感受不到它的悲。
身后放了一把剑,很大的一把剑,你见过一眼便可认得一辈子的剑。
这个人就是张发财。
从朱大人那拿到一千八百两赏银,此刻张发财已经是个富豪。
马车是陈半城送的,张发财故意挑了辆最旧的,但是拉车的马却是价值不菲,这可是陈半城让人精心挑选出来的,耐力好,速度快,性格温顺,张发财起先是拒绝的,陈半城软磨硬泡才服张发财收下。
给银子张发财不要,他认为官府的赏银才是自己应得的,拿自己该拿的,不该拿的送也不能要。
自己辛苦赚来的银子花得才安心,这句话是张发财死去的师父教的。
武夫无德如牛羊无异。
但是陈半城送的酒和干粮,张发财却乐意接受,没办法吃货便是如此。
有了银子,张发财在阳春郡里买了不少家当,一把上好的大弓,锅碗瓢盆,衣鞋伞囊,还有各种香料油盐。不仅如此,张发财还特意去同福楼学了好几的厨艺,陈半城对这个张大侠好气又好笑,陈倩他真性情。
吃货不会厨艺,是何等的悲哀啊!这个问题张发财深有体会,这山中河里那么多的野味,多好的食材,可惜张发财厨艺不精,每次做的野味都难以下咽。
“咦……”
张发财跳下马车,拉着马车入了林里,找一个宽阔处,解下马套牵着马到一旁草多的树上绑着。
“今晚就在这里过夜!”,张发财环望四周,摸了摸马便提着木桶打水去。
回来时,张发财顺手抓了只肥兔子,连皮毛内脏都去除干净,给马儿喂饱水,就开始搭火烤兔子。
从车上搬了些调料下来,顺便打了一壶春砂酒,此刻已经黑了。
腌制好的肥兔子在炭火中灼烤,逼出了肥油落入火中发出吱吱声,张发财学着同福楼的厨子,手里转着肥兔子的速度要均匀,这样受热才均匀,每隔一段时间还要滑油,防止烤焦。
世间万事,想要做好,都得花些功夫和耐心才可以,成功从未有捷径。
张发财闻着这香气口水的唾液也是吱吱冒出,但这火候还没到,肥兔子还未熟,只能喝一口春砂酒来解解馋。
又过许久,张发财会心一笑:“终于熟了!哈哈!”,此刻的兔子在炭火的照耀下,全身金黄,很是诱人。
拿过来深深一闻:“香,真香,我的厨艺又进步了。”
扯下一只后腿,张发财大口的咬上去,满足感和自豪感浮现在脸上,外面焦酥,里面细嫩,肉质不老,肥而不腻,配上美酒,好一个爽。
正当张发财吃得正香时,林子里传来异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