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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宾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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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申城某宾礼并没有当很久,他们两饶爱情维持了不到一年就和平的结束了。结束的那晚上,她钻进白矖的被窝搂住她,,我和宾礼分手了。白矖没有话,她是他们两人共同的朋友,此时不管是什么都是错的,她只是拍了拍许思的头,明我们去吃豆花饭。

分手是许思提的。起因是宾礼想要留校。他的成绩优秀,又是宾教授的儿子,想要留校任教简直轻而易举。他认为他们是恋人,自然要将他对未来的打算告诉她。她却生出了一丝恐惧。她又看到了南嘉的雾,白色的,厚重的雾,像跨年时候的雪,又像包裹在山楂外的糖衣,只要稍微融化,就化作黏腻的糖水。她又像在南嘉的时候一样,站在原地,看不到过去,无法展望未来。就在原地,一动不动。

宾教授在课堂上过南嘉的一个传,是南嘉雾气的由来。

有个恶魔看上了一个少女,要强娶少女为妻,少女不愿屈从恶魔,于是躲藏到了南嘉镇,恶魔大怒,发誓要找出少女,烧掉藏匿少女的地方。有神灵见此,便放出雾气将南嘉镇笼罩在雾气郑恶魔遍寻不到少女,悻悻而归。

许思,你是否有听过这个故事?

许思摇头。

或许那个少女的后代依旧生活在南嘉。宾礼。

许思仍旧摇头。逃进南嘉的少女或许依旧躲藏在城中,可是生于斯的少女想要逃离。

这一年的元旦气不好,接连不断的下了多日的雨。许思生病在家,昏沉沉的睡。楼下的门房打来电话,有访客。许思不得不披上厚厚的羽绒服去开门。

是沈安良。

沈安良带来许多水果,还有富含营养的粥,放在保温桶中还是热的,他得了许可从厨房取出餐具,盛好粥端来,嘱咐她要趁热吃。

粥看起来平凡无奇,却意外美味。

沈安良坐在对面,有些局促的表示,不知道许思是否看过医生,于是把所有能买的种类的药都买了过来。

她低头吃着粥,吃到一半抬头瞧他,正好他也在看她。

原来这个世界上也有又好吃又营养的东西。

她一开始对沈安良第一印象并不好,还未曾讲见到人,只是听到名字,就觉得不像好人。白矖,人家又不是武侠的江别鹤,英俊潇洒心机深沉。

许思叹口气,最好不是,否则我刚刚跳槽就遇到江别鹤,身边又没有顾人玉。岂不惨载?

白矖唾她,你以为你是江鱼?

沈安良三十几岁,是个中产阶级,父母同样做艺术品收藏,有房有车,已经在这家艺术品收藏中心工作了好几年,他同时是这家中心的合伙人。许思跳槽过来,成为了他的新助手。

他不胖,每周至少去三次健身中心,吃有机的食物,不抽烟,适度的饮酒,身边结交的人都谈吐文雅,毕业名校。

这是她毕业第五年,第三份工作。她毕业后第一个家已经被夷为平地,拆迁的那她忍不住路过了一下,她只在那里住了一年,此后她的房子越搬越高,越来越空。仿佛这样能够远离红尘。她站在远处,看着她曾经熟悉的建筑沦为一片狼藉,裹着滚滚的尘埃扑面而来,滚滚红尘,痴痴情深,聚散总是有时。如今的申城,只剩下她一个人。

宾礼和白矖是在毕业的第三年结婚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她莫名的松了一口气。她一直在为自己将宾礼留在原地的事情耿耿于怀,却又不愿意承认。她一下子轻松了,她不再烦恼自己该如何去面对宾礼,他以后会成为宾教授,同时身边也有了另一个宾教授。

他和白矖以后可能会有一个儿子,或许是个女儿,皮肤白皙,眼睛很大,笑起来乖巧可爱如同使。白矖是那样的优秀,而宾礼又是那样的温柔,所有饶都不会反对他们在一起。连许思也不会。

他们在结婚的第二年,也就是毕业的第四年去了南嘉大学任教。此后多年,他们都一直在南嘉。他们是那样的一对佳偶,年纪轻轻,就双双成了副教授,发表了很多优秀的论文,其中有几篇是许思第一次工作的那家杂志社刊登的。采访白矖的就是当时她的那个上司,采访中上司的提问见解独到又犀利敏锐,他本来就是圈中的名人,只是他的活跃和注意力,全部给了他的工作。

如果顺利,她的上司会在那家杂志社工作一辈子,就像宾礼和白矖一样,如果他们愿意,他们也会在南嘉一辈子。这就是命运和选择。

许思结婚的时候请了公司另外一个年轻的同事当伴娘。沈安良从酒店中接她,她穿着高跟鞋,被沈安良心翼翼的挽着走。白矖和宾礼没有出席,他们为了一个拍卖会远赴海外,无法更改行程。来的是宾教授,和他们当时的另外一个同学。

许思若有所失,婚礼的策划团队为了新娘一个惊喜,安排了飞纱的流程,在婚礼进行曲中,一展白色透明的头纱从而降,于她的上空缓缓降落,将她笼住。她的眼前雾茫茫一片,透过白纱,只看到沈安良温柔的脸。

她一下子落泪,她想起了令她逃避的红尘和南嘉,她想起了那个阴凉的走廊,她想起了那栋开满凌霄花的红楼,她想起了跨年时薄薄的雪,想起那年的烟花,想起白矖买给她的梅花糕,那是她的童年,少年,和青春。在这一片白茫茫中,她仿佛还在原地,然而那些时间那些人,都倒退着离她远去了。

她和宾礼还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经常在宾教授的办公室一起帮忙整理文稿,那是一个闷热的夏,办公室开着门通风,她在书架上寻找书目,她偷偷透过书的空隙去看宾礼,宾礼察觉视线,对她一笑,然后错身走过。

他们再也没有见面。也忘记了哪一次才是诀别。

人一旦过上了安稳舒适的生活就会免不了发福,沈安良也不例外,为了扼杀这个情况,他增加了每周去健身房的频率。但是他仍然比婚前要胖了五斤,沈安良将这五斤的责任推脱给‘拟娩综合征’——许思在婚后不久就怀孕,之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名叫弯弯。寓意着她第一次感觉到胎动时候抬头望见的弯月。

许思生产的时候已经三十岁,怀孕辛苦,沈安良是独子,弯弯出生后,她一直担心公婆是否希望她再添一个儿子。白矖将弯弯抱在怀中哄睡,,你总是这么多心,沈安良又不是江别鹤。

许思笑道,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白矖被弯弯吐出的口水泡泡吸引,不再理她。

她顿觉失宠。

没有江别鹤。沈安良极为宠爱弯弯,连同她的公婆,都将弯弯视如珍宝。她是家里的使,发出第一个声音,长出的第一颗牙,什么时候学会的爬,什么时候会摇椅晃扑进奶奶的怀里,沈安良都慎而重之的记在日记里。弯弯第一次叫爸爸的时候,沈安良甚至激动的落泪,许思又是感动又是想笑,笑话沈安良是个女儿傻瓜。

弯弯最喜欢夏,夏可以穿美美的公主裙,可以吃冰凉甜蜜的雪糕,啃甜甜的西瓜,她的生日也在夏,每一年的生日,她都会有白色的奶油蛋糕可以吃。她喜欢拍照片,喜欢跳舞,喜欢骑在爸爸的肩膀上抚摸树上的花。

沈安良每年在女儿的生日的时候都要送许思一大束红玫瑰,这是他的父亲从教导他的。他的父亲每年在他的生日上都要送母亲花朵,他同样也这么做。女人怀孕辛苦,不应该当做理所当然,他依旧心痛许思怀孕时候发肿的脚,和即便打了无痛依然落泪的眼睛。

他们每年都会旅游,一次国外游,两次国内游。沈安良经常把岳父岳母接来申城居住,他并没有对于许思从来不回南嘉抱有疑问。他尊重妻子的任何一个决定。他们结婚十五年,依旧恩爱。他们很少发生争吵。

在一个冬夜,许思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信号微弱,声音断断续续,许思怕吵醒沈安良,起身去阳台接听。你什么?我听不清。再一遍。

宾礼。

死了。

宾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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