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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云染将报表装好,抬起头再看向他时,他将不动声色打量云染的视线不着痕迹的收了回来。
“嘉言,这里。”看见他的夏依,笑眯眯的挥了挥手。
闻声的他,很快就整理起被忽如其来撞见的云染搅乱的心情,迈着步子,走到夏依面前。
云染就站在夏依的身后,他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当她是陌生人一般,搀扶着夏依的父亲,一步一步的走下台阶,打开车门,扶着夏父坐进去,然后又帮夏依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等到夏依坐进去后,他和往常一样,弯身体贴的帮夏依系好了安全带,绕过车头,坐上车,踩着油门,缓缓地驶动了车子。
等到开出很长一段时间时,他才敢抬起头,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往后看了一眼。
穿着一件粉色连衣裙的云染,还站在原地,怔怔的望着他的这辆车子。
“嘉言,今天真是麻烦你了。”在医生办公室吃了药的夏父,胃里舒服了很多,靠在车背上,有点不好意思的开口说。
他急忙收回视线,礼貌尊重的回:“夏伯父,您说的哪里的话,这是我应该做的。”
“谢谢你哦,嘉言。”夏依也开了口。
“没关系。”他冲着夏依友好的笑了笑,又看向了后视镜,云染已经不在了。
他唇角微绷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将视线收了回来,面对身边夏依温声和气的话语,他总觉得应付的有些力不从心。
周四的上午,若是夏父没有忽然胃疼,他和夏依本该各区各公司上班,等到下午三点钟,一起去买订婚钻戒的。
夏父这个小插曲一闹,等回到夏家,已是中午十二点半,在夏家吃过午饭,他直接带夏依去了商场。
大概是因为今天猝不及防见到云染的缘故,他陪夏依选戒指的整个过程,都有些魂不守舍,夏依试戴的每一款戒指,他根本没去看,却都点着头说好看。
可能是女孩子买东西,多多少少都有点选择苦难症,夏依在十几枚戒指中,试戴来试戴去,最后留了三枚戒指,怎么也下不了决定,就又来拉着他出主意了,他大致的扫了一眼,都没看清楚戒指究竟是什么样的,就指了中间那一个,说:“这款吧。”
不知道夏依是真傻还是假傻,他表现的那么敷衍了,她面对他根本不走心的选择,眉眼弯弯的说了一句“好”,然后就冲着售货员小姐,歪着脑袋,笑的格外开心的说:“帮我包起来吧,谢谢。”
他着实觉得心底压抑,结完账,趁着售货员小姐包装戒指的缝隙,他找了一个去洗手间的借口,暂离了夏依的身边。
从洗手间里出来,他刚洗完手,就听见身后传来了一道他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嘉言。”
他抽纸巾的动作蓦地一停,直到喊他的人,走到了他的身边,他才指尖轻颤的抽了一张纸巾,擦干净了手,慢慢的转头,看向了来人。
是云染,她穿的还是上午在医院时他遇见她时的那套粉色连衣裙,只是她脚上的细高跟鞋却变成了一双浅粉色凉鞋。
她望着他的眼神很平静,就连口中的话语,都平稳的没有丝毫波澜:“嘉言,你要结婚了,是吗?”
听见云染的声音,他才眨了眨眼皮,将视线从云染的脸上挪开,缓缓地站直了身子,一言不发冲着云染轻点了一下头。
“上午,在医院里遇见的那个女孩,就是你要娶的女孩吗?”云染又问。
他这次不但依旧没吭声,连刚刚那个点头的反应都没再给云染。
“她长得挺漂亮的,你们也挺配的,我刚刚碰见你和她一起买戒指了,是结婚戒指,还是订婚戒指?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订婚?什么时候结婚呀?”
他听着云染一句一句的询问,心底莫名其妙的冒出了一层火,当初他要带她走,是她不肯走的,如今他开始了新的生活,她这般凑上来,问个不停,是什么意思?
“她是挺好的……”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没等云染后面的话在问出来,就径自的出声截断了她的声音:“……最起码她没结婚,也不会想着让我当她的情人,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大马路上手牵手,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她都挺好的!”
云染嘴里还想继续问的话,蓦地顿住,她望着他的眼神,明明和刚刚一样沉静如水,可他总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哀伤溢了出来。
他的心口,泛起一道闷闷的疼,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不争气的开始犯软了。
他真怕自己第三次犯傻,一刻都不敢多呆的转身,冲着洗手间外走去。
“嘉言!”云染又喊了他的名字。
他脚步微缓了缓,却没听,在他快要走到洗手间门口时,云染的声音再次传来:“嘉言!”
他本能的想要停下脚步,可凑巧的是,他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是夏依打来的电话。
他几乎没有任何的思考,就接听了电话。
“嘉言,你在哪里?戒指已经包装好了,我去找你……”听着夏依柔柔软软的声音,他将被云染刚刚挑起的怒火往心底深处用力的压了压,语气温和的出声回:“不用,你就在店里等我,我马上到。”
说着,他一边挂断电话,一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洗手间。
一直等到他的脚步声,云染完全听不见,她才垂下头,盯着自己的双手,轻声的念了句:“嘉言,我喊住你,只是想要亲口跟你说句,祝你幸福。”
可我今天才清楚,原来我和你竟然已经走得这么远了,那么普通不过的一句祝福,你也不媳我的了。
云染轻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悄悄地摸了一下腹部,在洗手台前,又愣怔的站了片刻,才迈步离开。
她走回商场时,敲看见他带着他的准未婚妻,走向电梯。
因为是周末,商场里的人有些多,有个孝子往前跑时,险些撞上他的准未婚妻,他反应极快的伸出手,搂住了他旁边女孩的肩膀,将她往怀里拉了拉。
等到小男孩跑开后,他微侧低着头,看向了怀里的女孩,因为隔了很远,云染并不知道他对着女孩说了点什么,可从他的神情和姿态上,云染大概可以判断出,他是在关心那个女孩。
犹记得曾经年少,他和她在校园操场上散步,有人骑单车迎面奔来时,他也总会猛地伸出手胳膊,将她拉入怀中,用身体护住。
那时她靠在他的胸前,闻着少年的他身上散发出的阳光气息,心底仿佛吃了蜜一般的甜美。
而如今,他曾对她做的那些美好,从此以后,都是属于别的女孩的了。
直到他和夏依进电梯离开了许久,云染才转身,冲着反方向的出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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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场里出来,已是傍晚五点多钟,他带夏依去吃了晚饭,然后送夏依回家。
时间还早,晚上的温度不冷不热,恰到好处,夏依落了车窗,闻着路边盛开的桂花传来的香气,她忍不住伸出手,抚摸了一下怀中抱着的钻戒盒子,唇角按捺不住的向上扬起,视线也情不自禁的从街边落在了后视镜中倒映出的他身上。
最开始的时候,她只觉得,他是她相亲遇见的最好的那一个,伴随着这段时间的接触,她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他,他前一秒送她回家,下一秒她就想给他打电话,夜里做梦是他,白天上班想的还是他。
尽管再过五天,他和她就要订婚了,可她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最近一段时间的自己,就像是误闯童话世界的凡人——她不敢置信他这般优秀的男子,竟然会属于她。
夏依眨了眨眼睛,转头,望着他线条完美的侧脸:“嘉言,今晚天气这么好,我们要不要下去,溜溜弯?”
按照以往,他定会二话不说的点头答应,可今天连续撞见云染两次的他,唇角微抿了一下,连自己都还没拿定主意,嘴里就先出了声:“我晚上还有点事情要处理,改天,好吗?”
夏依没有因为他的拒绝流露出丝毫的不悦,眉眼弯弯的点着头,重重的“嗯”了一声。
车子停在夏家的楼下,夏依依依不舍的解开安全带,转头对着他说完“再见”后,迟迟没有下车,她指尖用力的握着包的袋子,吞咽了好几口唾沫,最后轻声开口:“嘉言。”
“嗯?”他顺声看来。
他和她在一起这么久,婚事都确定了下来,可他除了绅士的搂一下她的肩膀之外,别说给她一个拥抱和接吻,就连牵手都没有过。
夏依咬着唇角,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这件事,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望。
她看了他许久,见他眉心蹙了起来,她索性闭上眼睛,主动将脸凑向了他。
在她的唇,距离他的唇还有很远一段距离时,他装作不知道她要做什么样的,不经意的扭开头,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开了口:“哦,对了,夏依……”
夏依全身静止,闭着眼的睫毛,抖得格外厉害。
“我后备箱里,放了一袋苹果,是拿给你的,上午来家时,忘记带上去了,你现在拎上去吧。”那苹果是母亲给他的,让他带回公寓吃的。
说完,他推开车门,下车,走向了后备箱,他拎了苹果,绕到副驾驶座,替夏依拉开了车门。
夏依已经恢复了自然,从车里下来,浅笑着接了苹果。
“回家早点休息。”他说。
“嗯,你也是,回家开车慢点。”
“嗯。”他应了一声,盯着夏依看了会儿,绕过车头,往驾驶坐走去。
他拉开车门之前,夏依又喊了他:“嘉言。”
他扶着车门,抬起头,望向了夏依。
夏依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像是有什么要问,可最终却还是没问出来,只是说了句:“你回家别工作太晚,身体重要。”
他笑:“好,赶紧进楼吧。”
夏依点点头,又望了他几眼,转身离开。
一直等到夏依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楼里,他的神情瞬间变得有些落寞。
他明明一整天也没做什么费力的事,可这一刻,却全身累的厉害,瘫坐在了车座上。
他不傻,当然知道,夏依刚刚那举动是什么意思,他也曾在那一瞬,极力的告诉自己,尝试着和夏依接吻,可他根本做不到。
那是一种身体本能的反应。
夏依再好,再是他千挑万选出来决定过下半生的人,可她不是云染,在他的心底,永远都成不了最好的那一个。
可不管他的身体现在有多接受不了夏依,他总是要努力的去改变自己。
因为,他和云染,真的已是,穷途末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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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和云染的两次偶遇,并没有改变他的生活,也没有动摇他和夏依的婚事。
那晚夏依的主动,虽然他拒绝的不是那么明确,可夏依也不笨,心知肚明,虽然和他见面时,依旧笑盈盈的,他却也能感觉出来,夏依的不开心。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距离订婚越来越近,就在订婚的倒数第二天,他接到了三个消息。
第一个是一则好消息。
第二个是一个故事。
第三个是一场噩梦。
那天刚早上六点半,他睡得正沉,就接到了云染的电话。
被打扰了睡眠的他,尽管心情有些不悦,却在接电话时,对云染开口的语气,却是一贯的温和:“姐,怎么了?”
“嘉言,前不久我不是告诉你,让你姐夫帮我们查当年给我们捐款的人吗?你姐夫查到了,今天给了我地址和姓名,妈说,今天就想去见见她,所以你别睡了,赶紧收拾一下,过来吧。”
他瞬间精神了,应了云染后,立刻起床,洗漱更衣,拿着车钥匙,出了门。
他到北漠瑶的别墅,人还没进屋,秦母就催着赶紧出发。
毕竟是曾经帮秦家度过难关的恩人,云染也想当面道谢,所以将楔生送去了顾家老宅,也跟了去。
救命恩人叫张琳,现住北京郊区的一个村落里。
从城中心开车过去,花费了大概三个小时,才终于找到了云染手中信息所说的地址。
那是一座平房,大概修盖的年段有些长了,看起来有些破旧,门关着,里面上了锁。
他站在门口,拍打了好一会儿,才传来一道声音:“谁呀?”
随后响起脚步声,过了大概半分钟,来人停在了门口,开了锁,拉开门时,还发出“吱呀”的一声。
开门的是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可能是常年下地干农活的缘故,皮肤显得有些苍老,她在看到门外站的三个衣衫鲜亮的人时,明显的愣怔了一下,有些迟疑的问:“请问你们找谁呀?”
北漠瑶给云染的资料上,张琳是一个很年轻漂亮的女孩,他礼貌出声:“你好,请问这是张琳家吗?”
女人脸上的疑惑更重了,好一会儿,才回了句:“是。”
秦母顿时激动的往前迈了一步:“她人现在在哪里?我可以见见她吗?”
女人在他云染和秦母三个人脸上来回绕了好几圈,才支支吾吾的开了口,嘴里说的却是一些答非所问的话:“你们找她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们来找她,是为了表示感谢,当初她帮过我们,那是好些年前的事了,那会儿是我,我住在医院……”秦母没有任何的隐瞒,直接摊开了自己来的目的,只是她的话还没说完,女人就看向了他,盯着他视线直直的望了许久,才开口问:“你就是他?”
这句话倒是一下子把三个人全都问愣住了,他们来了,都还没做过自我介绍啊,她是怎么知道的?
女人知道三个人在疑惑什么,径自的又开了口:“我就是张琳。”
听到这话,云染愣了愣,拿出手机,对着照片仔细打量了两眼,从眉眼上,的确可以看出是同一个人,只是因为年老了太多,一时半会儿他们没有辨认出来而已。
“原来你就是张小姐啊,真是大恩人,当年的事情,多亏了有你……”秦母感激不尽。
张琳大概是被秦母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低了一下头,才急忙让开了门,迎接三个人进了家。
张琳招呼三个人落坐在有些老旧的沙发上,然后给每个人分别端了一杯水,她面对秦母每开一次口就感激一次的话语,终于出了声:“秦伯母,您真真正正该感谢的人,不是我,因为当年帮你们的人,是别人,是她顶替了我的名,捐的款。”
三个人愣住,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才看向了张琳。
张琳到没有继续开口的意思,反而直接望向了他:“秦先生,你能跟我到东屋,单独聊聊吗?”
张琳连续两次出乎意料的话,说的屋内一片安静。【全文字阅读.】
他看了看秦母和云染,过了会儿,冲着张琳轻点了一下头,声线温润的说了个“好”字,然后从沙发上站起了身。
张琳冲着门外指了下,先迈了步子,一路领着他进了东屋。
东屋是餐厅,张琳先请他坐下后,倒了一壶水,放在餐桌上,给自己和他分别倒了一杯,然后才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围着餐桌坐了下来。
张琳握着水杯,打量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忽的轻叹了一口气:“这大概就是命吧,你要是早两天来找我,就好了……”
张琳这句话,说的有些莫名其妙,他听不懂,可心底却咯噔的跳了一声:“张小姐,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秦先生,您别着急问这个,您先听我从头给您讲起吧。”
他没再开口说话,只是全神贯注的等着听张琳后面的话。
不知道是她故意吊胃口,还是他太心急,她停顿的那几秒钟,他煎熬的觉得像是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
“我和云染是老乡,我们都是一个山村里出来的,家境也一样,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
这些他是知道的,尽管他很想知道后续的事,还是耐着性子去听张琳的铺垫。
“我和云染又不一样,云染学习好,被当成优等生送到城里上学了,而我是分文没带的要饭,从农村走到大城市里讨生活,现在这个院,是我男人的家。”
“我现在的日子,也算是找到了幸福,云染打小比我漂亮,我一直以为她最终的归宿,会比我好很多,谁知道,她并不是被上天眷恋的孩子,更或者说,她太傻。”
“云染初来北京的那几年,经常来找我的,我虽没见过你,但从她嘴里很多次听见你,她说你给他买过一碗牛肉面,她还说你就是她生命里最温暖的光,在你们去杭州上大学,确定了关系后,她那一晚拿着公共电话给我报喜时,声音都掩饰不住她的喜悦,我也真的挺为她开心的,你们都是名牌大学,毕业后,真要是走在一起,那日子肯定是……”
“可好景不长,有一天大半夜,她忽然从杭州跑到北京,来找我,见到我,就抱着我哭,我第一直觉,是你们出现了问题,后来才知道,不是你们的感情有了问题,而是你家和她家,同时都出了事。”
他望向张琳的眼底,闪现了一抹诧异。
他知道,那个时候,自己家出了事,可他从没听云染提起过,她家也出了事啊?
张琳没理会他的狐疑,自顾自的继续往下说:“云染她没告诉你,对吧?如果不是我今天告诉你,或许你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当初你最煎熬的时候,她同样也面临着无措。她父亲是从山上滚下来的,摔断了腿,急需钱看病。”
“她每天看着你为了你母亲的医药费,奔波,她偷偷跟着你去医院时,听见人要轰你母亲出院。”
“她还在不经意的时候,知道你和你的姐姐,都准备辍学了,尤其是你的姐姐,还想着去夜场上班,那里来钱快……”。
“哦,我刚刚跟你讲了这么多,我还没给介绍,我最初来北京时,就在夜场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