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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二婶,你这话不对吧。”
这时,听到风声的吴大娘,生怕凤明曦吃亏,也急急忙忙赶了过来。
她在门外听闻这话,立时就反驳,“村里谁不知道,你家从不养活禽。”
苟二婶与她的男人,在村里都是懒惰出了名的。
再者,苟二叔好吃懒做还好赌。这兔子是她家养的,这话谁信?
见是吴大娘,苟二婶静了一瞬。
不满道,“我跟凤明曦理论,你来干什么?”
吴大娘不紧不慢道,“明曦是我干女儿,你我来干什么?”
苟二婶惊了惊,“这什么时候的事?”
凤明曦心里也疑惑,不过她没表露出来,而是反呛,“苟二婶还坚持这是你家养的兔子吗?”
“那不如让全村的人都来评评。看这到底是我打的野兔烧出来的肉,还是你家养的兔子烧出来的肉。”
吴大娘语重心长道,“苟二婶,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就冲苟二婶平日在村里的为人。真叫全村的人来,以后没脸见饶可是她。
苟二婶张了张嘴,气焰低了下去,“算了,今就当看你面子,我不跟她计较。”
吴大娘笑了笑,她肯顺着台阶下最好。
“明曦,我们回去了,孩子们还在家里等着呢。”
凤明曦看了苟二婶一眼,默不作声提着两只盛着兔肉的木桶走出去。
到了外面,她才好奇问,“大娘,苟二婶似乎挺怕你?”
吴大娘笑道,“不上怕,她不过惯性欺软怕硬罢了。”
“仗着与村长的亲戚关系,她平日在村里没少耍威风。”
凤明曦转着眼睛,心想能让苟二婶那样的泼妇忌惮,想来吴大娘肯定有过硬的地方。
后来她才知道,吴大娘的丈夫、出嫁的女儿、以及两个儿子,各个都不错。
“对了,明曦,我刚刚认你做干女儿——我是认真的,你不会怪我吧?”
以前的凤明曦清高孤僻,不喜与村里人来往。
眼前的凤明曦吧,随和大气彪悍甚至有些泼辣。跟以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吴大娘以前对她没什么成见,看着墨墨与晓晓可怜,还经常接济。
不过,她更喜欢现在的凤明曦就是了。
刚才为了给凤明曦撑腰故意已认了干女儿,当然,她心里也愿意认凤明曦为干女儿。
就是担心她先斩后奏会惹凤明曦不快。
“大娘,不,干娘你这么做都是为我着想,我怎么会怪罪你。”
凤明曦自然是愿意的。一则自己在这个朝代除了家里那三个,也算无亲无故。多个亲人,自然是好的。
二则,句功利的话,认了吴大娘做干亲,她在桃源村,也算是有依靠的人了。
吴大娘彻底放下忐忑心情,“既然如此,待我挑个良辰吉日,再正式举行认亲仪式。”
“一切听干娘的。”凤明曦含笑点头。
虽然大裕朝不是她所熟知的任何一个历史朝代,不过看吴大娘郑重其事的样子,就知道认干亲是一件大事,而绝不是口头上随随便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