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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多到是相当坦诚,“你不用多想了,事实上这是我老爹安排的,目的么,你也应该猜到了,为了让他的宝贝儿子和他中意的女孩早日结为连理,没有机会也要创造机会不是。”
怪不得程娟对自己一反常态,原来是郑董交待下来的事情,她顺水推舟做个人情,还得挺象那么回事,象是她对自己真的很赏识一样。
这个郑董也是的,爱子心切可以理解,可这不是乱点鸳鸯谱吗?
关晴头大了。
“既然来了,就随便走走吧,老人们的好意,咱们也应该多体谅才是。”郑多提议,“这里的风景不错,酒店后面还有专供钓鱼的地方。”
关晴对钓鱼没有什么兴致,她甚至觉得自己现在就象一枚鱼饵,专门是被人用来钓大鱼的。
可总得找个地方打发时间吧。
“我想去Z大走走。”
关晴是这样想的,Z大这种地方不是酒吧,对于郑多来应该没有什么吸引力,虽然两的讲座他们是不可避免的要碰面了,但出了这个酒店,大家也就分道扬镳了。
“Z大很好啊,我也很多年没去过了,咱们可以一起去。”没想到郑多很有兴致的样子。
关晴无语了。
酒店距离位于主城区的Z大并不远,郑多开着他的捷豹,一路驰往Z大。
“你新买的宾利呢?”关晴坐在后座,看着窗外的风景随口问。
“被老头子暂时收管了。”郑多无奈的,他对郑董一向颇为不满,连称谓都懒得喊。
关晴有些幸灾乐祸,看来郑董果然是限制住了郑多的财务自由,那么多的豪车,却只允许他开这么一辆。
什么叫痛苦,不是买不起豪车叫痛苦,而是明明有很多的豪车,却眼睁睁看着不能开。
郑多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关晴,见她咧着嘴,笑得有点不怀好意,问,“什么事这么好笑?”
“没什么。”关晴收起笑容,把头转向窗外。
Z大不愧是省城一流的高等学府,一草一木,一房一瓦都氤氲着隽逸与沉静的书卷气息,浓林成荫的香樟树下,有一边走路一边低头沉思的早白头的中年教授,也有即使捧着书本也难掩神色轻狂的少年。
两人沿着林荫道走了一段,来到一个湖泊旁边,关晴走得累了,挑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来。
郑多面朝湖泊,让微风吹拂着他那飘逸的头发,双手插在裤兜,摆出帅气的造型,让经过的几个女学生都好奇地打量。
这家伙,到哪都不忘记卖弄风骚,关晴瞥他一眼,心里腹诽。
郑多一本正经的,“知道这个湖叫什么名字吗?”
“你知道?”关晴乜着眼。
“这个湖叫情人湖,前面那座桥叫情人桥,据是司徒雷登的弟弟司徒华林修建的,司徒雷登知道吗,在中国做传教士的美国人,创立了最早的燕京大学。当年的词学大师夏承烹先生曾经为这个湖泊作诗曰,山色浓于人有情,无诗也不厌径行,谁能清咏如琴筑……”
郑多一手放在胸前,一手放在身后,昂首挺胸,对着湖泊直抒胸臆,颇有当年五四青年开展爱国运动时慷慨陈词的味道。
关晴奇怪了,想不到不学无术的郑多还是有些墨水在肚子里的。
看来平时看他了,关晴对他有点刮目相看起来。
郑多背到诗好处,有点忘词,拿出手机瞄了一眼,接下去念,“且倚危栏听水声。”
关晴察觉出了猫腻,走到郑多身后,果然,手机上关于Z大情人湖的搜索页面还没来得及关掉。
“你还真能现学现卖啊。”关晴。
虽然被关晴揭磷,郑多也不在乎,收了手机,,“这不是走到哪学到哪吗?”
还真是大言不惭。
湖边有几个情侣模样的学生依偎在一起拍照,形容亲密,喁喁私语。
郑多,“要不咱们也来张合影?”
“你还嫌给我制造的麻烦不够多?”
“麻烦和机会是同等的,习惯了就好。”郑多不失时机开导关晴。
“这么好的机会还是留着给别人吧。”关晴休息得差不多了,站起来就走,郑多赶紧跟上。
逛了一圈,色阴沉下来,马上要下雨的样子,郑多,“离这儿不远有个农庄,是我和一朋友合开的,各种吃喝玩乐设施都有,要不去那里逛逛,万一下雨也有个躲雨的地方。”
关晴也想不出别的去处。
“那你晚上得把我送回来。”
“没问题。”
上了郑多的车,关晴就后悔了,那个郑多口中不远的农庄,开了四十分钟还没到,眼看着农田越来越多,山路越来越狭窄,汽车驶进了一条高低不平的石子路,最后在一处村舍边停了下来。
两人顺着一条弯弯曲曲的白石径又走了约十几分钟,才见到数排欧式风格的尖顶别墅,三面都被苍翠浓密的竹林围着,前面一片平整的空地,幽静得象是一处隐居的世外桃园。
郑多打了个电话,没多久一个年轻人从一间别墅里走出来,嘴里吐着烟圈,乍一看,动作和神情都和郑多大为相似。
郑多把他介绍给关晴,休闲度假旅游公司的张老板兼铁哥们一枚。
郑多把关晴介绍给张老板的时候,张老板只是笑了一下,凭着他对郑多的了解和多年的经验,女孩的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因为过不了多久这个名字又会被另外一个名字取代。
张老板拍了拍郑多的肩膀,,“看来今晚好的桌游又泡汤了。”
“明知故问,给我们准备些晚饭上来。”
“晚饭也是你们两个去干?”
郑多白他一眼,“正经点好不好,我现在是有正经女朋友的人。”
“谁没正经了,晚上我给你们安排一个特正经的房间。”
张老板进去交待客堂经理,关晴朝他直翻白眼。
郑多解释,“你别听他嘴上胡袄,其实是特别正经的一哥们儿,这里是正儿八经一休闲度假的地方,我带你逛逛就知道了。”
离吃饭还有段时间,郑多带着关晴在农庄里闲逛。
得益于得独厚的地理条件,这个城市四面都被丘陵环绕着,湖泊河道徜徉其中,丘陵不高却神形具备,湖水不深但清涟有鱼。
农庄修建在这处靠山临水的地方,稍加开发和整理后,确实是将环境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关晴沿着种满了桔树和香椽树的路边散步,吸一口气,觉得空气中都充满了清新的味道,关晴想起古人的,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要是让她在这里住上一阵子,就算没有肉,她也愿意啊!
郑多给关晴当起了向导,向她一一指着,哪边是烧烤区,哪边是CS游戏区,哪边是采摘体验区。
关晴对别的没什么兴趣,唯独觉得采摘还有点意思,“现在有什么可以采的?”
“这个季节还早了一点,如果再晚两个月,第一批草莓就可以摘了。如果你想来,我随时可以带你过来。”郑多。
关晴对这个提议还是有点心动的。
有钱的好处确实是很多,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
转了一圈,渐渐黑了,两人都觉得肚子饿了,挑了一条近路回去。
经过一片平缓的山坡时,关晴的眼睛亮了。
一匹马站在坡地上。
毛色水亮,肚腹壮硕。
关晴走不动道了,眼睛里星星乱闪,“是,是真的马吗?”
“这是已经驯服聊母马,放在这里给游客提供骑乘体验的,要不要坐上去跑两圈。”
也许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种骑马情结,这是一种几乎和人类的发展史同步的物种,如果不是马匹为徒步时期的人类提供了最早的交通工具,人类要进化到现代文明起码还要迟上几百年。
关晴一直觉得,要不是马这种物种体型偏大,食物又太过单一的话,狗根本就不会是人类选择的最佳宠物。
马匹身上的缰绳,辔鞍都很齐全,郑多牵住了马匹,让关晴跨上去。这是一头已被人类的皮鞭和胡萝卜驯服得服服帖帖的母马,年龄不大,大概三岁左右。
关晴刚刚坐上去的时候,心翼翼的,不敢乱动,母马似乎感知到了骑乘者的恐惧,也循规蹈矩,一板一眼的走着马步。
走了两圈,关晴胆子越来越大,身体和内心都开始不安份起来,眼前出现羚视剧中,豪放的女主角策马狂奔在草原上的画面。
这个念头一起来就再也收不住了,关晴学着电视剧中的样子呼喝起来,“哎——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