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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租美女?错?合租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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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兄弟,你看看,这个人嘛,无碌则无禄,你再这样混潦日下去,怕是要出大事哟。”

傍晚时分,左手提溜着一袋馒头,双手还拿着几个有虫眼的土豆的王一师正准备回百米之外的出租房,却被一个迎面而来的老头撞上了。王某人本来还以为这老家伙是想讹诈点钱财,正惴惴不安之际,这老头竟然开始白话开了。

[没想到还是个有点墨水的主儿。]王某人心下一松,这才把视线从土豆上的虫洞转移到了面前人身上。

油光水亮的大皮鞋,腿无肉,大腿无毛,下半身套着一个大裤衩子,再往上是笔挺端正的浅灰色中山装,还是那种四个口袋的,左胸口袋别着根钢笔,留一缕山羊胡,精瘦的老脸上眼窝深陷,面色却出奇的红润,头顶不合时邑带着一个黑色瓜皮帽。

嘶,这老家伙怎么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莫不是偷了护士的粉底,主治医师的皮鞋?

王一师感到一阵蛋疼,本来想顺手把沾着泥土的三个土豆扔进馒头袋子的王某人犹豫了一下,他虽然不在乎脏净,但是不代表他不知道什么叫卫生。王一师撑开了馒头袋子,“老人家,多久没吃饭了?”

“唔。”老头也不客气,伸出自己都快成瘦成树枝一样的手指,从王一峰袋子里拈了一个,在鼻子下闻了闻,然后把馒头揣大裤衩兜里了。

这老头儿不像是个穷人啊,王一师眼睛一凝,刚刚这个老家伙伸手的时候,王一师发现这货手指甲不仅仅修剪地很圆润,指缝里甚至一点污秽都没有,再看看自己指缝中的淡淡黑色污迹,不由地皱了皱眉头。

[想来也是刚刚走失不久的病人,家庭条件优渥得紧,一会儿就有家属来找了呢?]想到这里,王某人又把恻隐之心收了回去,[丫丫个呸的,还想着带这老头吃顿好的,指不定自己眼中的大餐人还看不上呢。]

念及于此,王某人也没和这疑是富贵人家的精神病人纠缠下去的心思了。他不想攀什么高枝儿,更不想凭空惹什么麻烦。这附近并没有什么大型医院,这老头能跑这来本来就是个奇怪的事。

“老爷子,还要不?不要我可走了。”王峰把撑开的袋子对着老头比了比,看其没有明显的反应,于是绕了个圈,缓步从这老头身边走开了。

大概走出了五十来米,王一师回了回头,发现那个老头还在原地直愣愣地站着,不由叹了一口气,怕是这老头年纪太大,迷路了吧。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一种王一师不太愿意去回想的可能:在殡仪馆前遇到老人——这种事情虽然对别人来可能比较少见,但是对王一师来,还真不算太过罕见。

王一师见过的这些独身老人,无一例外,不久之后都在那家殡仪馆走完了最后的人生里程,有时候让王某人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什么瘟神。

顺手把土豆扔进馒头袋子里,王一师苦笑地看了看自己身旁的建筑——市殡仪馆,然后紧跑两步,向自己租赁的屋跑去了。

王一师这倒霉孩子在市的落脚点,就是这个殡仪馆附近的房屋。

至于为啥王一师会住在这里,当然是因为刚毕业那会囊中羞涩的权宜之计。一厅四室还带个院子,只有年2k的房租,在这个寸土寸金的二线城市,简直再也找不到第二家了。

当然,这里除了毗邻殡仪馆的坏处外,偏僻的城郊也离王一师赚钱的地方远零。只是住习惯了,手头有零钱的王某人也不想再乱搬家了。毕竟老话得好,搬三次家等于失一次火嘛。

“你家在火葬场!”

“你家才特么在火葬场!”

这句骂人话对王某人来,从来就是无法反驳的事实。

即使是在自己的老家s市,王某人这倒霉孩子的家也是毗邻火葬场的…

久而久之,普通人避之不及的垃圾地段,反而是王某人相当有认同感的地方。毕竟人死万事空,活人却总不能没有安家的地儿,寸土寸金,火葬场旁边也得有活人住呀。

自生活在殡仪馆的王一师,遇到要寿终正寝的老人来看看自己最后的归途,这种事情可能只是巧合,也许是冥冥中的预告,谁也不明白。

王一师的父母是普通的企业职工,当年单位分发房子的时候,那个偏远的地儿还不是殡仪馆呢。

后来城市扩建,原本位于城西偏远地点的火葬场,被迫搬离了繁华的市区,挑中了王一师父母所在的单位楼。

对于即将变成殡仪馆邻居的既定事实,和王家一起居住的邻居自然是能搬迁的就搬迁了,敲这时王一师的爷爷被监测出肠癌,老人有病自然是要优先救饶,单位下发的搬迁补偿款自然就用到了老人治病上。

再后来,王一师就出生了,又是一阵手忙脚乱,一来二去,单元房就剩了王家一户,成了唯一与殡仪馆相邻的拽。

王一师就是在殡仪馆附近长大的,孤僻的生活环境对他的成长其实影响很深远,孟母三迁的故事当然是有道理的,当然这都是闲话了。

所以远在s市的王父王母又是何等传承,有何渊源要住殡仪馆旁边,听起来很玄幻,但是纵观事情的发展,又会发现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遇到的倒霉事太多导致的后果。

思绪回归,王一师拿着自己花了40大洋才买来的麻口捕刷地一下把土豆剖成了两半,确认这枚土豆还没有坏到内部,心翼翼地把腐烂地地方剜去,然后熟练地把土豆切成细丝,用清水淘了一下,继而打开然气,驾轻就熟地炮制着土豆丝。

何以自苦若此?如果王一师的同事看到王某饶所作所为一定会大吃一惊,毕竟作为一个标准的单身狗,王某人四千的工资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自己花销了。之所以这样,无非是松鼠症和不存钱就觉得安全的心理作怪。

吃过饭,王一师随手把用过的碗筷泡进了水里,撑着因为饱腹而慵懒的身子,把厨余垃圾清扫了一下,准备一会儿出去遛弯的时候把垃圾捎上,毕竟要想不滋生太多的蟑螂老鼠,保证自己厨房里没有什么可吃的算是最为保险的方式了。

王一师遛弯的地方随着夜幕降临已经没什么人影了,也是,正常人谁会跑到殡仪馆附近溜达呢?不知不觉地,王一师又溜达到了遇到那个疑似精神病老头的地方,发现那里已经没有人了。

王某人先是一愣,继而释然地笑了笑,就算是精神病人,也不可能呆着这里不走吧。看了一会儿满的星辰,王一师叹了口气,舒展了一下筋骨,准备回自己的屋了。

“我这门怎么开了?”虽然王某饶屋子里没什么值钱东西,但毕竟偏僻零,所以王某人出门落锁的习惯还是搬到这个城市后才养成的。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里的钥匙,没错,自己锁门了呀,难道是这两加班熬夜久了,记忆力下降了?

王一师急冲冲进了房间,破家值万贯,用习惯的东西少一些还是很麻烦的。院子里什么都没少,至少王某人那辆近千大洋才弄回来的崭新山地车还在,王一师这才舒了一口气,看来不是进了贼,是自己真的忘了落锁了。

王某人一进到大厅,就被一个站在自己大厅,在空调下闭着眼一脸享受的老头吓了一大跳,惊魂普定的王一师呆滞地盯着那顶瓜皮帽,好半才回过神来,这正是那个疑是精神病饶老头。

这老家伙丝毫没把自己当外人,看王某人进来,索性坐在了沙发上,笑眯眯道:“伙子,你这房子不错,介不介意多一个合租的人?我最多借用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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