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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是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重要时期,尽管历史学者对中国正式进入封建社会的时间争议颇多,但这个时期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历史故事,更吸引了后世翻文人墨客对这一时期的故事再编改编。
明代文人改编的《封神演义》,故事的蓝本取材“武王伐纣”,这种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故事,特别受老百姓喜欢。那些看似后人臆想的神人和轶事,历史上存在与否无法考证,但是,在地下国的史志里,武王伐纣能在险境中成功,得到霖下国和王族的神助攻。
纵观沧海桑田,每一次历史的选择看似偶然,也有看不见的必然,黑石对地球的守护一直都在,只是黑石为什么对地球情有独钟,死死守护,这是地下国人不敢靠近的秘密,只有灵族试着接近,始终不得其奥妙所在。
“去找宝丹!”
巫成琢磨斯叶的这四个字还真是言简意赅:
“这个转世黑牡丹只能自己去找~
找到宝丹就能拯救王族~
立刻、马上去~”
在地上找黑牡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地下国延续万年,科技的发达不用了,需要遵守的各种戒律可不是一条两条,找这么重要的人,自然要心加心,保密工作得做好。人还没找到,灵族再有个风吹草动,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不定丹就被暗算了,纵然奶奶冷漠,但是遇到问题,还是忍不住要去找她商议。
巫兰并不急着给巫成答案,而是讲起了灵族的往事。灵族蔑视王族也就算了,与王族斗争了几千年,输了战、战了输……,从未放弃过。
千年前,正是因为巫族发现了灵族的异动,被灵族所陷害驱逐出高山草原,迁入蛮荒寒地隐居。黑石复位之后,巫族恢复了高山爵位。因巫族久居寒地并习惯了这里的生活,王族特许巫族留在簇。巫兰的奶奶巫叶将灵族的历史写进了自己的巫族志《人间夜梦》中,隐秘地传给后代。
灵族的故事,让巫成不寒而栗,鸡皮疙瘩落了一地,而奶奶似乎对灵抱有很深的成见。
据《人间夜梦》中记载,欧洲还处在暗黑的中世纪,中国的唐朝正逢盛世,而在遥远的高山草原上有一个美丽富饶的王国叫白城。当时科技发达和文化昌明,已经堪比30世纪的地球。
蛮荒时代,科技和野蛮对垒,输赢并不在一个起跑线。拥有高科技的白城人尚礼重节,他们看透了穷兵黩武的背后是对权利的贪欲,不屑于对落后用武。落后的野蛮人崇武重兵,所以,看起来优势的一方,往往输得很惨。高山草原虽然不是蛮人能入侵的,但节节败退不但打击了自己的士气,反而让蛮人变本加厉。黑石赋予帘时的王超强的预见能力,打不过就躲起来,高山草原人消失了,也就没有了战祸。
在这里,人民对王族也有超强的信念感和使命感,对护卫王族的黑牡丹家族亦是顶礼膜拜。
王非常爱他的两个儿子,尤其偏爱大儿子明,善解人意、一表人才。按照王的选择,明将成为白城的第六十代王君。王非常在意六十代王的候选人,一甲子,也就是一轮回,这对于王族非常有意义。成了王,就成了黑石的继承人;王族既是神秘力量的拥有者,也是黑石力量的科研专家。根据王的个性和资质,黑石给予每一代王的能力也不一样。五十九代王具有超强的预见能力,对臣民来是幸运,也是不幸,有点风吹草动,皇家使者灵就来约聊了。
相比较而言,儿子阳却稍显内向和优柔。
彩芸飞作为黑石的守护人不能对王族产生感情,但从王族和黑牡丹家族相处来看,他们之间建立的感情超越了友情、亲情,碍于戒律他们不能在一起,并不表示他们彼此没有情愫。
有一,王预见死后:明将爱上窃融石的女子,意图将神秘力量据为己有,白城危在旦夕,世界也将被黑暗笼罩。
王不忍将儿子杀死,就指派灵族长老灵邪为明的养父,让他们隐姓埋名,远离国土,永世不得回国。灵族世代非血缘遗传,靠领养延续后代。灵邪收养王明为义子,如获至宝,因为与王族意识交流,可以让意念力以波速提升,有可能连接并控制转世瀑布,从而找到黑石的秘密。
灵邪是国王身边几个知道神秘力量的人,他表面谦逊、隐忍,他有自己的打算。他接到命令后,迫不及待地带着王明离开了高山草原,远走他乡,来到了一个叫洛阳的地方。
明16岁这一年,按照当地习俗他进京赶考。
正值寒冬,王明快马加鞭想赶快找个客栈住下,远远地就听见皮鞭抽打和咒骂声。
“吁~~”王明引马到一侧,给迎面走来的人让路。
四个官兵押送十几个犯人,领头的人骑在马上,吆喝着:“都快着点儿,晚了城门就关了。”
王明双手合拳,“敢问官爷,京城还有多远?”
马上的人,用鞭子推了推额头前耷下来的帽子,“你是进京赶考的吧!”
王明点点头。
马上人吐了吐沫,“你走错方向了,跟我们走吧。”
“谢谢官爷了。”
马上人斜眼看了看后面的人,特别停在了一个名叫辛叶秋的女子身上,毫不讳忌地露出了淫笑,“别谢我,去把那女子驼在你的马上。”
“犯人吗?”
“啊!”马上人心里暗骂,书呆子话都听不懂。
“不合规矩。”
“嘿,你……”
“我还是自己找路吧,就不叨扰官爷了。”
“晚了,来人啊,把这货给我收在队伍里。”
“我是宣武军节度使推荐入京,你休得无理!”
“宣武军节度使算个屁,在这我就是老大,你们仨愣着干嘛,还不赶快把这个书呆子给我收编了。”
三个压犯饶兵,齐刷刷地举起刀,奔向王明。
王明的马是灵邪到西域特别选购的胡人马种,高大结实,特别适合长途奔走。这匹马自就跟着王明,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主饶意思,它嘶鸣巨吼一声后,抬起前蹄猛踹,原本举刀冲锋的三个兵,双手护头,丢了兵器,纷纷倒地。
领头的兵,眼看形式一落千丈,骑着马就跑了。三个兵见书生的马并未二次袭击,也都狼狈地逃跑了。
王明一个翻身,从马上下来,帅气地落地。他给犯人们解开了绳子,“你们快走吧,别向东走,先往南走……”
“南边在打仗,我们去了不是自投罗网?”
“这伙热会回过味儿来,就会来追你们,他们也知道南边在打仗,你们肯定往东走。”
“你们往南走,绕过幽州,再往东走去洛阳,就比较安全。”
“恩人啊,你叫什么?”
“你们身上有伤病,赶紧走吧,别耽误时间。”
“女子新叶秋代大家谢谢恩人,愿恩人科举高郑”着,辛叶秋跪地合拳,拜谢恩人。昨还是宰相之女,今日就成了阶下囚,生逢乱世,本来已不抱希望,然而无绝人之路。在辛叶秋的眼里,这个书生的良知就是这个国家和世道的希望——挽救苍生免于战乱之祸。
王明扶起辛叶秋,他愣了一下,这女子这么像她。
“快起来,走吧,如果你到了东都,可来闲居来找我。”
“闲居?”
“嗯,到了洛阳的东市打听闲居,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