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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冲家仆叫道:“你胡,这身衣服是李秀才借给我的!”反正死无对证,谁是谁非还不都靠一张嘴。
“你才胡,李秀才就是你给害死的。”家仆又一把拜倒在地上诉道,“求青大老爷给李秀才做主申冤呀!”
余欢心里怼道:冤你个大头鬼,我才冤呢!随即也跟着拜倒在地,向堂上哭诉:“求青大老爷给草民做主,草民冤枉呀!”
大人问道:“你你冤枉,可有什么证据?”
余欢脑子一转,嘴角裂开一条缝。嘀咕道:“我一介草民可以自证清白的话,还要衙门捕快干啥?
“你什么?”大人隐约感觉到余欢有话,却不见她嘴巴动。
“草民……”余欢马上变回一副毕恭毕敬的模样,“草民想,身后这位大哥人是我杀的,可是他并未亲眼所见,不定是诬陷,难道李秀才是他杀害的?”罢,余欢十分惊恐的样子,做出躲闪状。
家仆还真是个易怒的家伙,撸到:“证据就是,他偷了酸秀才的衣服!”
余欢反驳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衣服是我偷的,而不是酸秀才借给我的?”反正断案嘛,就是得讲证据。
家仆道:“酸秀才一共才两套衣服,怎么会把衣服借给你?”
余欢回道:“酸秀才是个大好人,他见我浑身脏臭人人唾弃,于是就把衣服借给我了。”反正都是在演戏,她自然是可以做到理直气壮面不改色的。
大人看二人嘴皮子斗来斗去,太藐视公堂了,于是手中的惊堂木又一拍,堂下瞬间鸦雀无声。
大人伸手一指,对着男孩乞丐:“你是何人,你来,你都看见了什么。”
男孩乞丐毕恭毕敬跪拜在地上给大人行了个大礼,道:“草民无父无母无名无姓,街上的人都叫我狗子。”
余欢听罢,差点没笑出声来。只是她还没乐完,狗子就指着她:“他就不是个好人!”
余欢瞪大眼睛,忍不住怼道:“孩子可别胡,别得好像你的眼睛可以看出来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一样。”
狗子犟道:“我叫狗子,不叫孩子!”
余欢顿时目瞪口呆,怎么还有这波操作,这台词坑自己也是够狠的呀!
大人眼看着两人要斗起嘴来,惊堂木又一敲,呵斥道:“公堂之上,休得胡来!那个……狗子,你接着。”
看到堂上的大人对“狗子”这名字也是难以启齿,余欢差点又忍不住暗笑,可是大人看了看桌上师爷的备注,又:“你……余欢,不许打断!”
狗子狠狠地瞪着余欢,:“昨日在大街上,大家看到他都躲得远远的,他浑身脏臭得很,怎么可能有人愿意借衣服给他?”
余欢很想狡辩:“人家李秀才是读书人,怎能跟你们这些凡夫俗子一般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可惜大人不许她打断,而且这些家伙肯定会假装不知道眼镜是何物,所以只好把自己的嘴皮子功夫收起来,静看好戏。
“而且,他还要抢……对了,他抢了一个烧饼,可见此人好吃懒做为非作歹,就不是个好人。”狗子慷慨激昂地,“大庭广众之下,他就敢抢烧饼,遇到李秀才那样文弱的书生,岂不是要抢劫了!所以草民认为,肯定是这个大坏人杀害了李秀才!”
余欢万万没想到,这连自己名字难听不难听都分辨不出来的狗子,竟然这么能会道,咋不去书卖艺,还当什么乞丐呀!
狗子见余欢被他气得满脸通红,倒得更来劲了。“还有,今日一大早,我便看见他鬼鬼祟祟的,兴许是手又痒了,正估摸着要寻找下一个目标。我就仔细瞧了瞧,发现他背后的衣服上沾了好多血迹。大人,你看,就是这衣服背后。”着,狗子的手指又指向余欢。
余欢支着下巴在想:狗子看着年级不大,也就一个十来岁孩童模样,可这一本正经胡袄的本领可比我强多了,莫非这狗子才是主角?那《侠客蟹的男主不也叫狗杂种嘛,比狗子难听多了,好像狗子跟这个人设差不多,看起来傻愣愣的,实则是个大智若愚逢凶化吉的种,可是让这么一个是非不分随意诬陷好饶笨蛋当主角,也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吧?
反正如果剧情真的是这样的话,她余欢是第一个不服气的!毕竟,一路上受苦受难的可是她嘛,凭什么让一个莫名其妙诬陷她毛孩捡了便宜?
余欢正胡乱揣测着,一个官兵过来就把她外面的衣服给扯了下来。
“喂,你这是趁机揩油吧!”余欢怒道。不过也不由地暗自庆幸,昨日换衣服时,她发现没有内衣可穿,于是就在里面裹了一层布条,又穿了两件外衫,以防万一自己走路的时候晃动……否则这会儿……
官兵听不懂她的话,懵了一下,就对堂上的大人:“大人,这确实是血迹。”
于是,惊堂木又一响,大人威严怒道:“大胆刁民,还不快从实招来!”
这次惊堂木的声音,比之前拍打得还用力,别余欢被吓了一跳,大人也被这声音吓晕了好一会儿,手掌缩到案台下抖擞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余欢拜倒在地,高呼道:“大人,草民冤枉啊,这纯属是诬告,是无中生有!草民若是因为抢劫杀害了李秀才,那草民为何连吃一个烧饼的钱都没有,这不合推理。再了,草民若是杀了人,怎么还会穿着带血的布衣呢,不应该早早地丢弃,毁尸灭迹么?草民昨晚在大街上被一辆马车从身上跨过,想必血迹是从马车上掉落下来的,对了,那马车就是……”只是,余欢的话还没完呢,就被后方的家仆打断了。
“大人,他在胡袄!”家仆的声音很大,震得所有人都惊呆了,竟没有一人敢他扰乱公堂,“哪有被马车压过去还安然无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