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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怎么能够这么说李姑娘?”
杨慎一得到鸿胪寺卿的消息,就急急告了假,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一进门,就见自家小妹赤口毒舌,名门闺秀的矜持与修养都不要了,像个市井泼妇般咄咄逼人。
杨惜也意识到,自己这副样子失了身份,又被最重礼数的哥哥撞见,不免心虚起来,气势瞬间弱了下来,旋即委屈上涌,“哥,你怎么总向着这个狐媚子?是不是也被她给蛊惑了?”
“够了!”竟然在大理寺卿的面前,连他这个亲哥都一起编派上了,真是一点分寸都没有了。
“我有说错吗?”杨惜陷在自己的委屈中,无法自拔,“之前,你就把她安置在自己的私宅,日日散值后就去她那儿,让嫂子独守空房……”
鸿胪寺卿瞪大了双眼,震惊地望向了杨慎,照他妹妹的说法——
杨翰林的外室被抢了,如今又想再续前缘。若是被说书先生编成话本,绝对是一折催人泪下的佳话。
问题是,抢人的是皇上啊!他碰过的女人,即便不要了,也不是他人能够染指的。
鸿胪寺卿觉得,自己貌似听到了了不得的事情。他就是一个正四品的,放在玉带遍地走、犀带多如狗的京师,根本就不够看的。
姑奶奶哟,在说这类私密之前,请先注意下诚,他可什么都不想知道啊!
他缩着脖子,脚偷偷地往门外挪了挪,又挪了挪……
此刻的杨慎涨红了脸,不知是羞的,还是怒的,五指并拢成巴掌状,对准了杨惜,高高举了起来。
杨惜没有躲避,反而将脸迎了上去,“你打啊!你倒是打啊!我才是你的亲妹妹啊,从小到大,你都没凶过我一句。如今为了一个外人,竟然要打我?”
说着说着,她的眼眶红了起来,泛起了泪光,委屈中透着倔强。
杨慎的手停在了半空,不住地颤抖着,想起了她小的时候,甩着他的手臂娇怯地笑,捧着凋零的花哀伤地哭,扯着纸扎的鸢欢快地跑,天真而无邪……
一幕幕回忆化作画面,在他的眼前飞速掠过。
是啊,那是他的妹妹……
最疼爱的妹妹!
最终,还是兄妹的情感占了上风,将五指收拢成拳,收了回来,舍不得打下去。
杨惜以胜利者的姿态,得意地望向了无羡,翘起的嘴角仿若在说:
妹妹,终究是妹妹。
外人,终究是外人。
她的耀武扬威,再一次被无羡无视了,“想要教训妹妹,回去慢慢教训。”她的语气中透着不耐,赶人的意思很明显。
高傲的心再一次被践踏了个粉碎,杨惜真的是怒了,瞪向无羡的目光像是淬了火,越发口不择言,“你算个什么东西?只是个来自蛮夷的莽夫之女,被圣上玩腻了,不要了,就是一只破鞋!”
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失去了圣上的宠爱,至亲死了,家被抄了,人被赶出了皇宫,从天上跌入了尘埃,明明什么都没有了,却丝毫不见败者的颓废,依旧端着那副高高在上的架势,看着,反而比她这个天之骄女更显得高傲矜贵,让她哥对她另眼相待,让文若对她恋恋不忘。
所以她嫉妒了,疯狂地嫉妒,经营多年的淑女人设也不要了,如同一个疯妇般冲了上去,想要撕了无羡,撕了她脸上一尘不变的从容,看她还如何在她面前傲气!
她仿佛都能看到,无羡被她踩在了脚下,卑微求饶的样子。将她拉回现实的,是一声清脆而响亮的巴掌。
啪!——
“你哥下不了手,我替他教训你。”
“你!”杨惜被打傻了,满眼的不敢置信,“你怎么敢打我?”
“我怎么不敢打你?”无羡反手又是一个巴掌,落在她的右脸上,凑成一对红手印,在对称间展现和谐的美。
无羡向前迈进一步,身影渐渐逼近,将身材娇小的杨惜笼罩在内,一股无形的压迫感袭来,势如泰山压顶,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冰凉的气息喷在她的脸上,激得汗毛根根竖起,“疼吗?”
怎么能不疼?
杨惜从没被人如此欺侮过,揉了揉疼痛的脸颊,怒气就如沸腾的水汽,呼呼地往外冒,猛地举起手来,就要向无羡反击。
这两位姑奶奶可别打起来啊!
伤了哪个,鸿胪寺卿都担待不起,但他怕遭了池鱼之殃,又不敢上前劝架,只能寄望于杨慎。幸好杨慎给力,将发飙的杨惜给拉了回来。
一时间,无处发泄的怒气,全部涌向了她哥,“她打了你的亲妹妹,你还向着她?我没有你这样的哥哥!”
“我……”杨慎不擅长安慰人,面对怒目切齿的妹妹,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转向无羡埋怨道,“惜儿言辞有失,确实不妥,你也不该打她啊!” 无羡眼神冷漠,语气戏谑,“她是你的妹妹,是阁老之女,生来高人一等,即便仗势欺人,依旧有恃无恐,而我,只能乖乖受着,不能还手了?”
那还用说?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所谓的“君子”与“小人”,并非以道德之分,而是身份之分。
士人以上者,为“君子”。
士人以下者,为“小人”。
商贾再富,不准盖庑殿,不准穿绸纱,不准坐轿子。
民若要告官,即便真有冤屈,也得先打上二十板子,这便是贵贱,是尊卑,是难以逾越的等级!
杨慎的默认落入无羡的眼底,一声轻哼自她的口中发出,“今日,我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恃强凌弱!”将退缩在角落里的鸿胪寺卿揪了出来,厉声问道,“大明以下犯上是何罪?”
鸿胪寺卿讪讪一笑,打着太极,“本官掌管鸿胪寺,对刑部律例不甚了解。”
他不敢得罪人,马哲却敢,上前一步道,“杨姑娘之父虽贵为首辅,却无诰命在身,只能算是庶民。而我家主子是一国长公主。她出言不逊,以下犯上,当杖责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