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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着识文断字这一条,镇长除了捕快之职,又给了她一个镇上文书的工作,每天帮着抄写公文,或者写公告,一月再给她半两银子的酬金。福哥儿便有了一月一两半银子的收入,从此满大叔脸上的皱纹都慢慢舒展开来了,他觉得这样下去,过几年或许就能给福哥儿找个上门女婿了。
福哥儿也觉得有了这样两份差事很体面,起码镇子里的人见了她都不再一脸鄙夷,对于她脸上的那道疤,他们也已经习以为常了。有时候镇上那些富户家的子弟也会对着她的背影叹息,说可惜了这般好的身材,若不是脸上那道疤,便是娶了回家做个正妻也不委屈了。
也有那么一两个,在满大叔面前提过,想要娶她做个小妾,但是满大叔坚决不肯,他唯一的心肝儿,怎么能给人做妾呢?无论如何,他也要在闭眼之前,替福哥儿攒够银子招个入赘女婿,这简直就成了满大叔的人生终极目标了。
福哥儿十四岁那年,去雀尾城送公文,正巧遇到哈曼和几个捕快愁眉苦脸地在叹气,一问之下,这才知道,原来他们是为了抓一个绰号叫做鹰眼的沙漠悍匪而发愁,那个鹰眼此刻正在雀尾城一家酒楼里吃饭,他们派人去盯梢了,但是不敢贸然抓捕,怕伤了周围吃饭的客人,同时也不敢打草惊蛇,生怕那鹰眼会逃脱掉。
福哥儿便主动替他们出了个主意,由她扮作小乞丐,等候在酒店门口,那鹰眼一出门,她就冲过去行乞,然后趁其不备,撒一把石灰,迷了他的眼,其余的人则提前备好绊马索,趁机将他绊倒。
哈曼他们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就怕鹰眼伤了这个少年小捕快,但是福哥儿却笑眯眯地说:“只要事成后,你们分我点儿赏银就好。”
几个人连连点头,表示愿意跟她分享赏银。
事实上,福哥儿做的非常出色,鹰眼一出门,她就点头哈腰凑过去说:“大爷,可怜可怜,赏几个铜板买个馒头吃吧,小的已经三天没吃过饭了。”
鹰眼看一眼这个脸上长着难看疤痕的乞丐,不耐烦地挥挥手道:“滚一边儿去,当心大爷我踹你!”
“哼!踹我?”福哥儿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抬手便撒出了藏在袖笼里的石灰,鹰眼躲避不及,眼睛顿时像火烧一般痛了起来。
但是那鹰眼的功夫委实不赖,尽管眼睛睁不开,却依旧能靠听力辨别方位,只见他迅速朝着福哥儿的方向发出一掌。然而福哥儿的速度更是惊人,眨眼间,她已经蹿到了对面的马路上,根本没有人看清她是怎么窜过去的。
鹰眼抬脚要追,便被哈曼他们用绊马索绊了个狗啃泥,其余几个人一拥而上,就擒住了鹰眼。
事后,福哥儿分得了十两银子的赏钱,乐得她蹦了几个高。要知道,这可是她十个月的饷银哪,她开始由衷地羡慕起哈曼他们这些在府衙做捕快的人了,只要有大案,就能得赏钱,真好!
“福哥儿,你练过轻功么?”哈曼问。
“轻功?你说的是那种飞檐走壁的功夫呀,我在梦里是练过的,可惜我爹不会,我们镇上也没人会,我只不过是腿脚快,从小放羊练出来的。”福哥儿十分遗憾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