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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吴雪,我喜欢看书是上大学时候的事了,那时候,希望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找到一个喜欢看书的男生。
我每天都坐在相同的位置,书是一本接一本的看。
有时候特别想看书,有时候也会被帅哥吸引。
我是无聊的,我想了解另一个人的生活,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生活太无聊了。
除了看书以外,我还会跳舞,唱歌。
和我住一起的几个室友,都有了男朋友,都不知道她们是什么时候找到的男朋友,但她们确实每天都不在宿舍。
一次校庆晚会,阴差阳错,我竟然是女主持人,我是高中的时候主持过一次晚会,但全校性的晚会还是让我非常紧张。
在校庆晚会上,我唱了一首王菲的《开到荼蘼》。
那次晚会后,生活还是以前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生走进了我的生活,他一直在图书馆,他经常拿着一摞书,然后一本一本的翻看。
他每天都来,长的还算清秀,个头比我高一个头,我到他脖子,我始终觉得男人不需要那么高,我希望我的男朋友能把下巴靠在我的耳朵上,而不是头顶。
他坐到了我的对面,然后问我是不是有主持校庆。我说是,他说,唱的歌很好听。
然后我们就算认识了。
他说要请我吃饭,然后我们就交往了。
开始的时候,他对我特别的好,几乎能为我想到一切。
我们第一次是图书馆。
你一定不敢相信,我也不愿意相信。
那天晚上,我们去图书馆看书,我看累了,就趴在桌上睡着了。他也睡着了。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图书馆的灯已经关了,我趴在他手臂上。
黑灯瞎火,干柴烈火,午夜心跳。
就这样,第一次就发生了。
很生猛!
发展的也还算平稳,我和他都毕业了,都有了自己的工作,他在他父亲的公司工作,我不愿意去,我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工作,我想做关于文案,编辑这类的。
当然有争吵。
每次争吵完,他都会认错,然后我就无耻的原谅了,然后就是去他住的地方。
我总会原谅他,只要他不还爱着我。
第一次去他家,见到他的父母。看起来挺和善的。
后来,他告诉我,他的母亲不同意。
我觉得非常可笑,就又和他吵了一架,这次是最严重的一次。
我提出了分手,他没有挽留。
假如,他再认错,我一定会原谅他。不是因为我知道我怀孕了,而是因为,我爱他。
我打算彻底忘掉他,没想到的是,我尽然那么没良心,我又爱上了另一个人,他和他不同。不是说他是正常人,而他是神经病,他很神秘。
第一次,我见到他,就觉得我会背叛自己的男朋友。
我抑制不住自己,我想和他在一起,看着他的侧脸,还有他深不见底的眼眸。
我想他陪我,我让他陪我去打胎,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我不知道找谁,我一定是疯了,我甚至和他认识不到一个月。
我和他已经在我住的地方睡在一起过一次,在他住的地方睡在一张床上。他没有和我那个,他就睡在我身边,很安静。怎么可以睡的那么熟?
我住的地方失火了,我非常感谢这次的火,要没有这次的火,我一定没借口和他住在一起,他也答应我借宿。
我不知道他会怎么看我,他会不会觉得我很随便?或者会讨厌我?
我说过只要当他的妹妹就好,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是神经病,但我一点也不介意,我知道,他还没完全康复,但我还是喜欢他。能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