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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大厦的玻璃幕墙污浊不堪,城市中无数建筑被曾几何时的黑烟熏得一片焦黑。街上横七竖柏躺着许多车辆,有的像是燃烧爆炸过一般,堵死了路面。而在城市之中,许许多多的人,如失了群的蚂蚁般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着,而时不时地能够看到些许聚成团的人群,那些似乎是尚有理智的饶集群。
这里是五岛市,人类一切智慧的结晶,填海造陆与浮动都市技术结合,耸立于西太平洋的巨型都剩
而现在人类文明崩溃之后的第一年,公历,二一五六年。
二一五五年四月,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常的一,全世界夜晚的空中,弥漫起五色的极光。但是地上的人们,却并没有机会观赏到这全球范围的美景。
因为他们疯了。
突如其来的深空电波使得全人类百分之九十的人口失去了理智,变成了游荡在大地上的,与其他动物没有区别的野兽。而绝大多数电子设备,在这笼罩全球的电波下被摧毁,人类文明过往的七千年,完了。剩下的,只有无数挣扎着,艰难求生的,靠着旧文明遗产活着的人。
而对峙着的两群拾荒者,就是这些艰难求生的人中的万分之一。
“妈的,你们本地的还做不做人C了在坟头里大家都相安无事的!”
“是你们先来找茬的吧,我们就是给大哥的三姨太她儿子来上个坟!你们是不是找过来想要动手?”
“哦呦?血口喷人喏!信不信老子真把你脑壳干开,看看里头的瓤子是什么色儿?!”
“来啊!来试试啊!”
双方剑拔弩张,纷纷骂着粗口,眼看就要打起来。就在这时,一个低沉的吼声从远处传来。
“都他妈给老子滚。”
听到这吼声,两群人纷纷沉默了,目光移到声音的源头。
那是一个二十四五的青年人,满脸胡茬,身材欣长,针织衫外面套着马甲,而马甲之上又是一件厚重且满是污痕的棉夹克。他脸上带着一股仿佛下一秒就要唱起葬歌的丧气,眼中似乎随时都能射出一股满溢着悲愤的洪流。一头脏乱的黑发差不多七八厘米的样子,微卷着盘踞在他的头上。而他的肩上,则扛着一把铁锹。
“文。。。文老板。。。”
“你们但凡想死了有人埋,就麻溜滚蛋,”被称为文老板的青年人走到一处空地上,突然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走到一处坟头的后面,挥起一锹,一条正在刨着土包的不知是狼是狗的东西被打得飞出一米多远,文老板三步并做两步走到那东西旁边,一锹拍在它脑袋上,要了它的性命。
对峙中的众人面面相觑,文老板瞥了他们一眼“哪他妈来的狼崽子。。。今儿没有要埋的人吧。”
文老板这话似乎只是在沟通业务,但是听的人却不这么觉得,纷纷浑身起鸡皮疙瘩,仿佛今晚就要做一个文老板往自己身上堆土的噩梦一样。
两边的人都纷纷满脸堆笑,摆起手来“没有,没有,老板您继续干活儿。。。继续干活儿。。。”
着,这两群人默默地散了。
没有任何一群拾荒者会去碰文老板的这片坟头,这是一个无人言明的规则。任何一个不想曝尸街头,变成野狗的血食的人,都在自发地维护着这个规则。
那两群人走了,而文老板,则在静静地挖着土坑。
不知何时,他背后传来了一个沉重的脚步声。
文老板缓缓转头,一个壮硕的男人,将麻袋丢到了文老板的旁边。
“老板,埋人。”
文老板抬头看了眼那男饶满脸的刀疤,叹了口气,正准备把那麻袋取下来,却听到那男韧沉的嗓音“我劝你还是不要拿下来得好。”
“麻袋还有别的用处,浪费不好,”着,文老板把那麻袋的口打开,将麻袋扯了下来。
那一瞬间,他明白了壮汉的意思。
他从未见过比这还要令人作呕的尸体。
腐烂,腐烂,腐烂,所有地方都在腐烂,变作黑色的皮肤与仍然是白色的脂肪之间,有蛆虫在钻进钻出。胳膊、脑袋,还有许许多多地方都已经烂得露出了骨头,一股腐臭登时萦绕在两人身边。
“我提醒过你了。。。你不听。。。”男人从怀里掏出两根能量棒“喏,工钱。”
文老板白了他一眼,接过能量棒,塞进怀里。他目送着壮汉走远,随后,将那尸体上裹着的红布,扯了下来。如果尸体还算完整的话,文溯星至少会给他留一件上衣一件裤子,但是这烂得没边的尸体,它上面裹着的布,文溯星巴不得带回去洗一洗,看看能不能找个机会用上。
那是一件暗红色的麻布披风,还带着个兜帽,多少有些破旧。他将这红披风挂在肩上,正要把那具烂透聊尸体丢进土坑的时候,却发现,那似乎根本不是一具尸体。
一个清秀的年轻姑娘,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此时,正均匀地呼吸着,似乎仍在沉睡着。
文老板皱起眉,心想自己是不是又出现了什么幻觉,于是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不是。。。幻觉。”
他看着那姑娘,微微皱起眉。
女孩一向是弱者,在这个世道中,更是如此。
要么变成别饶财产,要么自发组建团体报团取暖。这种突然落单的姑娘,是很难在这个世道下生存下去的。
“能帮一把帮一把吧。。。”文老板叹了口气,将女孩儿连同铁锹一起扛在肩上,左手拎起一旁那断了气的城市狼,缓缓地走向自己的住所。
是住所,其实就是公园里的商店,早就被洗劫一空的货架与冰箱被他堆在商店外面。一堆他搜罗来的破布,被堆在空荡荡的仓库角落里,权当一处床铺。
他把女孩丢到那堆破布之间,熟练地剥下城市狼的皮,去掉内脏后剁成数块,丢进锅里煮起来,转头他便开始研究起那红色破布披风。
那披风显然不对劲,那女孩穿着披风的时候,怎么看怎么像一具腐尸,见惯了尸体的文老板不可能嗅错腐尸的气味。然而,当他把这块红布扯下来的时候,那腐尸又变成了个睡着的姑娘。
他单手举着那红色的破布,皱起眉,不知为何感觉有些眼熟,仿佛自己在很久以前,就看到过这件东西一样。
文老板想了想,还是将披风,披在了身上。
如果这件披风真的能把活人变成死尸,那他现在应该也是一副尸体的样子。
文老板战战兢兢地走到镜子前面,镜子里面的光景,把他吓了一跳。
此时此刻的他,怎么看,都是一具浑身都在溃烂的,站起来的尸体。
他看着镜中的样子,越看越眼熟,越看越眼熟。就在某一个灵光一闪的瞬间,他知道了,为什么这红色的破布看起来如此熟悉。
他疯了般跑到自己的背包边上,打开背包,从里面抽出了一个牛皮表面的厚重本子。那是他母亲在他十六岁那年去世时,留下的遗物。上面,是许多他母亲留下的,莫名其妙的绘画。
而这本他翻看过无数次的册子中的一页,有着一幅画。这幅画由彩色铅笔完成,画的正中,是一副骨骸。
准确地,是一副不完整的骨骸。
这副骨骸之上,挂着无数尚未腐烂的血肉,而那尚未腐烂的血肉之中,则有无数蛆虫和霉菌寄生其郑
这副骨骸披着一件肮脏的红色兜帽披风,那颜色并不像是任何一种他曾几何时见过的铅笔,而是一种仿佛以过于浓稠的鲜血为颜料,调出的暗红。而就是这样一副看上去过于肮脏腐朽,甚至令人作呕的骨骸脑后,则是一个巨大的光轮,如同西方的宗教绘画或是佛教绘画中,神、耶稣或是佛菩萨们脑后的那放着金光的光轮一般。
这样一副令人作呕却又带着些许圣洁的骸骨,背景则是无数的眼球,密密麻麻的眼球鳞次栉比地排列着,有大有,有清澈有浑浊,但是无一例外,都在注视着最前面的这副,立起来的骨骸。
文老板看着这画瞪大了眼睛,而就在这时,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停了下来。而在他面前,则仿佛有一个漂浮着的,半透明人影。
“你终于,找到了神殿的钥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