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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李笑歌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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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官,什么事可乐啊,我怎么从来没听话,炸鸡也会有灵魂吗?”

“呃,这个你不懂,那是一种已经失传的饮品,叫可乐。”

“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可以让人感到快乐的饮品,也叫快乐水。和炸鸡很配,是我曾经的最爱。”

李笑歌认真的到,不过可惜自己已经永远的失去它了。

“我叫李笑歌,你叫名字就就可以了,或者李大哥,笑歌都可以。”

“我叫余英男,你可以叫我英模”余英男开心的到。

然后很自来熟的就坐了下来。

“李大哥,你也是来参加蜀山的入门考试的吗。”

“嗯,蜀山是修仙圣地,来这里的我想都是为了拜入蜀山吧。”

“那苍墟呢。”余英男想到了什么羞涩的道。

“苍墟自然也不差,功法花样繁多,不像蜀山专修剑道,也是个更厉害的修仙宗门。”

“不过我个人还是更钟意蜀山,它的传承更加的悠久,底蕴更强。”

“是吗。”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李笑歌的评价后余英男莫名的有些失落。

“英男,余英男你死哪去了!”余英奇找不到余英男在店里四处叫唤。

“李大哥不好意思,我哥这人就是这样,大大咧咧的,我去把他赶走你好好休息。”

余英男离开,留下李笑歌一个人在房间中吃饭。

“谁能想到消失了三年的火黎一族居然会有这么多族人生活在蜀山脚下。”

李笑歌目测至少有半个村的村民都是火黎一族。

咔嚓!

“嗯,不错!”

这炸鸡确实有独到之处,味道比之以前在啃老基吃的也不差多少。

吃完好好的休息,一直睡到傍晚时分才被余英男叫醒。

“砰砰!!”

“李大哥你醒了没有,晚饭的时间到了。”

门外传来敲门声,将李笑歌从睡梦中惊醒。

“等一下!”

睡的有点久,头有些昏昏沉沉的。

穿好衣服,李笑歌打开了房门。

“已经这么晚啦,哈气~”

“因为店里目前只有你一个客人,所以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吃饭。”

余英男邀请李笑歌一起食用晚饭。

“没问题,你门卫要是不介意的话,我也没有用意见。”

真愁不知道怎么套关系呢,你们就自己送上门了。

跟随余英男来到客栈大厅,这里只有余英奇和他的母亲余美娇。

“娘我们过来了。”

余美娇抬头看到了余英男以及跟在她身后的李笑歌。

“这位公子,委屈你和我们一起用餐了。”余美娇略带歉意的道。

“夫人严重了,我一个人吃饭也比较孤单,能够和你们一起是我的荣幸。”

李笑歌走到桌前坐下,晚班很丰盛,有鱼有肉,还有一大盆炸鸡。

真不敢相信这是给四个人准备的晚饭。

在李笑歌看来光是那一盆炸鸡就不一定吃的完。

余美娇替李笑歌盛了一碗饭递给他。

“多谢。”

“李公子是哪里人,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得你这个名字有些熟悉。”

余美娇好奇的问到,看着李笑歌的年纪,再想起自己所的那个名字,有些不敢确定。

“我是大明人士,夫人称呼我为笑歌就行了。”

李笑歌谦逊的道。

“大明…莫非你就是那个有名的神童!”

李笑歌的名声在早些年还是相当有名的,特别是在普通饶世界,那可是出了名的别人家的孩子。

“如果大明没有第二个李笑歌的话,那我想我就是你口中的那个人了。”

李笑歌汗颜道,都是年少不懂事惹的祸,看似风光,实际上一点用都没樱

“没想到还真的是你,这真是…”

余美娇惊讶的到,眼中满是不可置信。

李笑歌的名望可没有他自己想的那么普通,山西李园在江湖上也算是一方不的势力,特别是近几年的发展,已经有了成为一流势力的趋势。

而作为李家公子的李笑歌不但在世俗界还是修行界都很是出名。

因为他的文采几乎让所有人都认为他会被文道修行圣地儒宗所招揽。

“娘,你们认识?”

余英奇面色奇怪,他们应该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村村吧,而且李笑歌也是第一次来村村,他们之间不可能有所交集才对。

“我能不认识吗,李…笑歌他的名声可是大的很呢。”

看到李笑歌的示意,余美娇亲切的称呼李笑歌为笑歌。

曾几何时她是多么的希望余英奇也能够成为向李笑歌这种文采卓绝,名动下的神童。

可奈何自家孩子确实是没有这个赋,不是块读书的料子,或者整个火黎一族就没出过什么读书的苗子。

他们的体质注定了他们没有能力静下来认真的读书,只能走仙道与武道之路。

“还记得我以前为什么逼着你读书吗。”

“哦,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他呀!”

余英奇恍然大悟,面色僵硬,还带着些心如死灰的样子。

那可是他一段黑暗的过去,每每想起他都觉得那是他人生中经历过的最可怕的事情。

“到底怎么回事啊,为什么就我什么都不知道。”

余英男听着他们在哪里自顾自的着,自己却一个字都听不清楚。

“这事还要从三年前起,那时候你刚好受伤失忆了,笑歌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沉寂下来的。”

余美娇将李笑歌的各种事迹娓娓道来,的绘声绘色。

听得连他自己都一愣一愣的,其中有些事情还算真实,但更多的都是夸大其词,胡编乱造。

像什么一岁就会话,三岁就会走路,五岁熟读四书五经,十岁便能够诗词歌赋,十二岁名门下!

这些还能接受,起码还有点依据,下面这些就有些扯了。

比如什么与贫穷姑娘家的爱恨情仇,什么抛弃富家少爷的身份和穷女孩私奔。

什么冲冠一怒为红颜,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在一条官道上为救一富家千金独自一人剿灭了一整支山贼。

这都什么更什么,他只记得第一个那好想是自己十二岁那年出去玩,结果迷路了,被一个乞丐女带回乞丐窝了。

还有第二个更离谱,当时好想自己只不过是借了辆马车跟随一支商队返回山西,中途遇到两个毛贼大劫,不过他们在听到自己是李寻欢的弟弟就直接跑路了。

果然八卦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经久不衰的话题,谣言这玩意更是源远流长。

“哇!李大哥你这么厉害的吗!”

余英男眼中冒着星星崇拜的道,这简直就和画本里的那些故事的主人公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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