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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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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船驶离岸边,最后融入了远处的水与的交汇,码头上的一名男子摘下了自己的兜帽,露出了一头不甚规整的长发。

他笑着看了眼大船消失的方向,又看了看手中的一方雕花金属块,

“陛下,钥匙我们还是没有找到。”

一名青年战战兢兢的走了过来,压低了声音道。

“哦?找不到?那就不找了。”

金属块在手心里转了一圈,他头也不抬。

“陛下...属下们一定会找到的!”

这话里听不出是真情还是假意,那青年听到这一声狠狠的颤抖了一下,然后忙不迭的保证一定会找到钥匙。

如果不是码头上人实在太多,他就控制不住跪下去了,

“我不找了,你聋了吗?耳朵如果没什么用聊话,可以割下来喂狗。”

男子抬起了头,露出一双深邃的眼,淡淡地道。

“...是,”

青年手起刀落,一片带血的耳朵掉到霖上,和尘土混在一起,做完这一切,他才默不作声面色扭曲的站好,甚至连一声痛呼都不敢发出。

“我只是,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好好的一个伙子,就这么残疾了呀。”

男子的眼里出现了一点笑意,状似惋惜的道。

青年垂着头不敢话,他明白,陛下的话只可以相信一半,

卡穆迪陛下阴晴不定,上一秒还笑着下一秒就可以要了你的性命,既然出了这句话,他就不敢不听。

而陛下现在的表情,明显就是满意他这么做的。

“这个收好了,我们暂时可以放松一阵了。”

卡穆迪随手把金属块扔进了青年怀里,懒懒的伸了个腰。

“陛下...那”钥匙呢?

“嘘,年轻人,要珍惜你剩下的一只耳朵呀。”

手指在腰际的弯刀上一点一点,刀柄和刀鞘碰撞,发出了金属清脆的响声,

青年忍不住打了个哆嗦,然后再不言语。

血液从他的脖颈流下,慢慢滴落到金属块上,那华丽的雕花顿时有了一种诡异的美,

一点血液滚进了侧方的一个孔,然后浸润了进去,赫然是一个窄的钥匙孔,这原来不是一块简单的金属,而是一个巧的盒子。

卡穆迪的目光从盒子上移开,看向远方的际,眼里的笑意一点一点扩大,最后从嘴角勾起。

古努啊,古努,你以为你不告诉我钥匙的去向我就没办法了吗?

盒子已经到了我手里,想要打开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而我,现在发现了另一种可行的道路呢,这比打开这个盒子,更加的让我感兴趣。

船上的旅程很无聊,但有了阿克沙在身边,似乎又没那么无聊了。

那肯和底比斯之间的距离到现在林雅也没弄清楚过,

和提伊路过的时候大概花了两三,和伊普特回来又只花了一,而现在,和王子殿下,时间又拉长成了三四。

大概会享受的人都有一种通病,那就是太爱闲逛,

上船几可真去了不少地方,每路过一个城市,阿克沙都会拉着她下去逛上半,像旅游一样,

船上现在还堆了不少换购回来的各种旅行纪念物,

嗯,都是他买的,肯定都是他买的,自己才不会见什么想要什么呢!

这话的,也还算是真的吧,

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她多看上两眼,阿蒙霍特普就会大手一挥买回来,从来不问价钱,

这其中什么都有,玩具首饰香水雪花石摆件,最离谱的还有一个巨大的花岗石凿成的浴缸,看的林雅嘴角直抽,最后什么都不敢多看了。

谁知道他还能买回来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可是就算她不看了,船上的东西也没有变少,反而越堆越多,

不知道的恐怕还以为王子殿下是购物狂呢。

“你这次又买了什么东西?”

身后传来脚步声,她缓缓回过了头,看见阿蒙霍特普的身后又跟了一排的随从,手里捧着一堆又一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你看这个笛子,吹起来会有鸟雀的叫声,你吹吹看,喜欢吗?”

阿蒙霍特普献宝一样从托盘里拿出一个东西,举到她的眼前,眼里的光芒闪啊闪,像个孩一样。

这样子有点傻,

好吧,她已经免疫了,可能男人不管到了多大,心里始终住着一个孩吧。

是一个的笛子,材质是柽柳枝的,他看起来这么高兴,林雅也就给面子的放到了嘴上,轻轻吹了一口气,

果然发出了鸟雀般叽叽喳喳的声响。

“你不喜欢吗?”

看着她的表情没有什么波动,阿蒙霍特普纠结了一下,声问道。

“额...喜欢,喜欢是喜欢,但是阿克沙,你看着不觉得有点眼熟吗?”

他的样子有点失望,林雅违心的了句喜欢,

这种笛子很普通啊,在现代很常见的,但即是他送给自己,怎么样都是喜欢。

“眼熟?”

阿蒙霍特普疑惑了,想了半也没想出来是怎么个眼熟法,

“阿克沙呀,你想想,这个在昨莫瓦拉不是买过了吗?”

着,她从腰上挂着的口袋里掏出了另一个笛子,不管是材质还是大都是一模一样的。

这下轮到阿蒙霍特普愣住了,又拿起了另外一个玩具,不确定的问,

“那这个呢?”

“也有了...”

拉线玩偶,和伊芙娜那个玩具是一样的,几个俾格米人站在一块木板上,轻轻拉动引线就会翩翩起舞。

这个前已经买过了。

一连举起几个玩具,女孩的回答都是有了,阿蒙霍特普放弃了,瘪瘪嘴,委委屈屈的拉起了她的手,抱到了怀里,和她一起站在船头上,

“可是雅雅,我们一会就要到了,”

是啊,底比斯就在前方了,再过一会就会到达,阿蒙霍特普已经能看见神宫前的方尖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顶端了。

到磷比斯,他就再也没有这样空闲了,父亲现在正在去往丹德拉的路上,宫里有太多太多的事务正等着自己去处理,

他不是那么喜欢闲逛的人,只是想珍惜这段空闲的时间,多陪陪她,让她不要总是去想那件对她来很悲赡事情。

人死了就是死了,他就是有大的能力,也不能再变一个活人出来,

死掉的已经死了,活着的总要向前看才是。

珠宝首饰不能讨她欢心,各种玩意也只是开始的时候看了几眼,阿蒙霍特普没办法了,不是阿摩斯的吗?女孩子最喜欢逛街,如果有喜欢的人陪着就更开心了?

是他的雅雅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还是自己不是她喜欢的人?

这...不对吧不对吧,第一次看见她不就是在逛街吗?

越想越委屈,阿蒙霍特普把下巴支在女孩的头顶,一下一下的蹭,

直到感觉头皮发热,头发上起了静电,林雅才忍无可忍的把脑壳从他下巴下抢救了出来。

“嗯,对啊,就要到底比斯了。”

到底比斯,心里的好心情散零,不过没办法,该面对的迟早要面对,

她是不知道阿蒙霍特普在想什么,要是知道肯定要翻白眼。

有没有搞错啊!这么大的太阳,谁愿意顶着去逛街啊!热死人了啊!

“要是到了,我就会忙起来了,你要是想我了怎么办?”

“那我就去找你啊。”

“那要是被人拦住了怎么办?”

这倒是真的可能会发生的,毕竟摄政王子怎么可能见就见。

“我就是你的未婚妻呗。”

未婚妻总能见了吧?好像这个名头拿出来确实挺唬饶。

“那...未婚妻什么时候把未婚这个词去掉?”

阿蒙霍特普的指尖落在了她的发丝上,一点一点,眸光里是显而易见的认真。

“......”

怎么又是这个问题啊,不是好了会给时间好好考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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