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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与无意义”,相互交错的最佳时刻。
随着冰冷杀气的蔓延,这个不平安的平安夜,才算是正式进入沸腾阶段。
如果王新辉被除掉,那么李思敏就可以不再受到任何干扰的,去完成她满足变态内心的“重温犯罪感”的行动了!
只要满足了所需,对于她而言,就是快乐的。
所以,这一刻,所有无意义的事情,在她眼中都会变得有意义!
本来,想要试图尝试着去抓犯下那些罪案的非人类。
结果,被突袭而来的冰冷,给搞得恨不得即刻逃离开这条小巷的王新辉。
这一刻的他,被冰冷给“袭击”的并不快乐。
所以对他而言,所有有意义的事情,都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这就是“有意义与无意义”的正面交错。
交错的时候,到底谁会成为最终的牺牲品呢?
俗话说的好,邪不压正!
就在李思敏的手,变成了一只鹅黄色的爪不像爪、蹼不像蹼,上面暴露着凸起青筋的“怪手”时。
握着藏刀的她,飞速的向王新辉冲了过去。
她想要将锋利的藏刀插进他的脑袋中,只有这样,才能够彻底阻止他对她的干扰。
李思敏明知道这样将对方给解决掉的话,她会瞬间暴露自己的身影。
但是,她的意识,却偏偏又一次的不再受到自己的控制了。
“杀了他这个障碍物!杀!”
脑海中的声音非常的强烈,不断地刺激着她脆弱的意念。
杀杀杀!
李思敏的眼睛是血红的。
她身后的俩保安就像是见到了活鬼一样,张着足以塞进鸡蛋的大嘴巴,极度震惊的看着正向那三人飞快冲去的她。
嘴巴张的虽大,但却发不出声音,这就是人类在看到恐怖事物时震惊到极致的表现。
忽然,一股温暖的气息从小巷的前面四散开来,这股气息虽然稀薄,但却充满了正义的能量。
在感受到这股气息的时候,王新辉和他的两个酗伴,就像是在严寒中抚摸到了暖阳一般。
不但牙齿不再继续上下撞击了,就连浸透了身子骨的冰冷,也一下子消失了不少!
“哎呀,坏了!我手机哪去了?”
不再被冰冷给冻得打哆嗦的王新辉,一摸裤兜,竟然摸了个空。
这时,他才想起来,手机好像落在了“贼便宜小吃店”里。
“你俩等我下哈,我手机落粑粑馆里了,我回去拿!”
“王队,让玉明帮你去拿吧!正好减肥了!”
“不用!我自己去拿就可以了!你俩在这等着就行!”
“别介(北方话,形容‘别这样’)啊王队!要拿咱仨一起去拿!怎么能让你自己去呢?”
“对啊对啊,怎么能让你自己去呢?”
“那好吧,你俩非要去拿,那咱仨就一起去拿!”
就在三人转身往回走的一瞬间,他们同时看到了李思敏!
李思敏迅速将藏刀收了起来,那只“怪手”也已恢复了原状。
一个靓丽而又窈窕的女人,像是害羞一样,半低垂着头,从他们三个人的面前就这样走了过去。
她如风一般的身形,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姿态,在走过去的一瞬间,三个人全都不由自主的向她瞅了一眼。
因为李思敏的身材实在是太棒了,就算她不露脸,照样可以凭借着她的身材,吸引到一堆堆的眼珠子!
哪个臭男人他不喜欢模特呢?
一个个嘴上看似装腔作势的说着不喜欢,等一看到模特身材的妹子,就拔不动腿了!
就算对方长得一般般,也会不停偷瞄着看。
可见没有男人不喜欢模特。
模特,真就那么漂亮吗?
时装秀上的模特们,都漂亮吗?
如果说不漂亮的话,那么,为什么男人们还会为她们的“骨头架子”身材而痴迷呢?
或许,这个问题,只有男人们才能够回答吧。
李思敏在与三人擦肩而过的瞬间。
刘生学的一双三角眼就像是掉在了她的身上一样,拔都拔不出来。
“行了行了,看什么看呢?就像是没见过女的似得!一天到晚没个正型的吃锅望盆,哪个女孩要是跟了你,算是栽火坑里了!”
“王队,我看看美女还不行啊?什么叫吃锅望盆?我吃啥锅望啥盆了?我这种没家室、没对象、也暂时没有女性朋友的人,看看美女,难道还有什么不可以嘛?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刘生学一说完,旁边的王玉明竟“嘿嘿”的怪笑了起来。
“你个死胖子笑个屁呀?就像我说的不对似得,我一单身汉看看美女,难道还有什么错嘛?倒是你这个拖家带口的家伙,也好意思朝人家美女直眼珠子,就不怕嫂子知道了不让你回家嘛!”
“哎呀,这大冬天的,有个人在家里提前给暖被窝,这种感觉是真爽、真温暖啊!”
“你个死胖子,你……你什么意思?”
“我……我哪有什么意思啊!人家美女看起来多有意思呀!”
就在这俩人像平日一样,将“拌嘴”当成家常便饭的“乏味生活调节剂”时,王新辉理都没理他俩,转身就朝“贼便宜小吃店”大步流星的走去。
时间不早了。他要快点拿回手机,然后赶回家睡个甜甜美美的觉,再做上个春秋大梦!
谁说一个人的平安夜味同嚼蜡的?
就算全世界都在恋爱,他王新辉也不会觉得孤单!
因为,还有案子,还有一个接着一个他极度痛恨的凶手,等着被逮捕归案呢!
所以,谈情说爱这种小儿科的事情,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做!
有的时候,要想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不得不选择欺骗自己。
这就像是很多喜欢买醉的人,并不是他们发自真心的喜欢去醉到不省人事。
而是醉后的世界是特别快乐的,如同极乐世界一般,没有任何尘世间的烦恼。
虽然,每个人都知道“借酒消愁,愁更愁”!
但是,不仍有一堆堆的人在乐此不疲的,借酒消着永远也消不完的愁嘛?
如果说,欺骗别人是一种“明知不对,还故意落井下石”,做过后愧疚感极强的“有罪行为”的话!
那么,欺骗自己,便是一种艺术化的生活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