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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得得得…………”
“杨逍在这,别让他跑了,快!”
就在此时,一队锦衣卫马队疾冲而来,烟尘滚滚。
为首之人,正是吴刚,扬鞭大喊。
“表弟,快上马,快跑!”杨三宝吓了一跳,急急又掉转马头,大喊一声,一拍马脖,策马先跑,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
“芳菲,辛苦你了。”杨逍亲了窦芳菲脸颊一下,道了一声,抱着她,飞身上了她的汗血宝马,双腿一挟马腹。
汗血宝马当即展开四蹄,奔驰如飞。
“要是给锦衣卫追上了,怎么办?死定了。唉,姑奶奶真蠢,刚才一剑杀了杨逍,岂不更好?何必又假装与他缠绵?”窦芳菲坐在马上,后靠温暖怀抱的杨逍,却没感觉到温暖,娇体发颤,一阵害怕,一阵心绪,颇为后悔。
“快!抓住杨逍,将他千刀万剐!”吴刚又大喊大叫,指挥马队,疾冲而来,但是,他们挑选的似乎不是大内名马,尽管大喊大叫,烟尘滚滚,但是,始终追不上杨逍。
半柱香功夫,杨逍与杨三宝所乘的两匹马,已将一大帮锦衣卫又抛下了。
虽然,窦芳菲在宝马上,在杨逍的怀中,始终哆嗦着,但是,她没敢挣扎,也没敢趁杨逍不备而杀他,她怕后面的大队锦衣卫追上来,将她当成杨逍的什么人,而将她杀掉。
黄昏日落,残阳如血。
杨三宝和杨逍策马来到了江南小镇。
“我的天,这不是我的家乡紫市吗?”杨逍勒马,环顾四周,但见这处小镇的一切,是那样的熟悉,不由狂喜而喊。
“表弟,我们回家了。哈哈哈,不用制造时空穿梭机啊!”杨三宝也是大乐大喊大叫,一跃下马。
他将马缰环套于马脖子上,张臂而呼,甚是激动。
“家乡?这就是你的家乡?”窦芳菲愕然而问,环顾四周,感觉很是奇怪。
“嗯!哦,不对!怎么全穿着古人的衣服?”杨逍跳下马来,应了一声,又感觉似是而非,喃喃自问。
“古人?你是什么人呀?你穿的衣服,和大街上的人所穿的衣服,不也一样吗?”窦芳菲侧身下马,奇怪地望望杨逍,又东张西望,惊诧地问。
刹那间,杨三宝与杨逍又傻眼了。
不错,来来往往的行人,都是穿着一样的明代服饰,有区别吗?而且,虽然景物熟悉,但是,小镇很少。
“贞丰里?不错!老子承建的皇城影视拍摄基地,就在对面的河岸上。MMD,怎么全成矮房了?”杨三宝东张西望一会,又慨叹而喊。
杨逍不再言语,他感慨万千,望乡思乡却不是故乡。
这里因河成街,古朴明洁,沧桑幽静。
小桥流水,桥街相连,依河筑屋,小船轻摇,绿影婆娑。
“我的宝剑?怎么别在这个人的身上?他称呼杨逍为表弟?那么,他就是杨逍的表哥了。哼!死杨逍,真不是东西。拿走了我的宝剑,却送给了别人。不当我的宝物是东西,你的心里一点也不在乎我。好,我杀了你。”窦芳菲对杨氏表兄弟的话语奇怪了一会,东张西望之时,发现了杨三宝腰间别的佩剑,正是自己的白云宝剑,不由怒火中烧,恨恨地瞪着杨逍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