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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阿健这么说的时候,都是他做了不得了的错事的时候,花哥努力拉回自己尚在朦胧状态的神志,猜不到最近阿健能做出啥错事来。
“你说吧。”
“呃……”阿捷狠挠了下后脑勺,终于怯怯的开口道:“花哥,你还记不记得,你参加过枪手的应聘,还过关了?”
“……我没失忆。”花哥揉揉眼睛,给了阿健一个鄙夷的眼神。
“呃……好,那花哥,你的任务已经下来了,但是貌似我们俩都没发现……”
“下来了啊,”花哥还没察觉出啥来,“那我去看看去。”懒懒散散的爬起来,阿健嘶气,拉专哥的胳膊道:“等、等一下……花哥,关键不是这个,是……早就下来了,但是今天我才发现,于是你完成任务的时间只剩下了……十一天……”
“……啊???”忍住想把阿健一巴掌拍死的冲动,花哥跳下床,奔向电脑——
真的,只剩下十一天,重点是,雇主要求的字数,在三十万以上,且风格必须相似,相似度的要求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我擦!!!
谁能写的完啊,这么多字,先不说字数的要求,光是风格的模仿和找灵感就够让人愁的了,花哥苦恼的抓抓头发,看到类型的那里写着【青春疼痛】,这种文,根本不是自己拿手的啊。
这不是女生喜欢写的文么?
突然转变文风写文本身就是一件具备极大考验的事,花哥的文笔哪怕再细腻在细致,也写不出初恋那般有甜有涩的感觉啊,不光是花哥皱眉了,连阿健都啧嘴。
就好像叫一个男人去代替新娘上花轿,这不是耽美文ok?
“我试试看吧。”花哥转身走向浴室,阿健乖乖去厨房做饭。
在花哥的字典里,还没有直接放弃这一说。
小宝不喜欢一直宅在家里,因为这样会失去灵感,于是某天,在她很陈恳的表达了自己想要去外面走一走的欲望之后,连君发话了:
“我陪你吧。”看看时间,今儿没什么大事儿,工作晚上做也ok,更何况这是小宠物第一次出门,他哪能放心,万一被别人拐跑了找谁要去?
“不用,”小宝微不可查的微微皱了下眉头,“我只是出去走一走,这个城市我还是很熟悉的,很快就回来。”
“不行。”态度坚决。
“……”无语的某只,看着连君墨黑的眸子深沉的坚决,小宝忽然邪邪一笑,人家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以前的某个人相处久了,自然而然把她的邪笑学得入木三分。
连君颇有兴致的看着她到底要玩什么花招。
“……你要是让我出去一次不跟着我的话,我就……让你做一次,怎么样?”
连君:“……”
被噎住,这对于男人来说多大的诱惑啊!眼神不受控制的瞄着小宝微带着青涩的身体,有着优美的线条,这几天他喂养的很好,长了几两肉,更加的风神俊秀了。
更重要的是,他是真的很想……
不期然的又想到他弟弟连耀的那次禽兽的行为,连君眼神一变,似笑非笑的样子让人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再加上坐在柔软豪华的大沙发里,一种王者之气隐隐散发。
小宝不为所动的站着,俯视着某人。
“好,我同意,别忘了你的承诺。”
“嗯。”毫不畏惧的回了一声,小宝找了一件不那么幼齿的衣服出门,临走之前被连君硬是塞了一沓钞票在口袋里,小宝没有推拒,但是却在心里对这个人说,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连君没有住什么烧钱的别墅,在他的理念里,只要有个住的地方就成了,所以他住的地方只是个小区,不过这个小区貌似是只住着有来头的人的,很是素雅,小宝出去之后打量了一下,就果断的往外走去。
不管怎么赶稿,饭还是要吃的,更是需要做的,花哥揣着几百块出门,自己步行去离家不远的菜市场,那里的菜比较便宜,比起超市里包装精美但贵的要死的蔬菜来说,价钱合理很多。
闹哄哄的菜市场,各种各样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但是这种久违的热闹,却让小宝真的感受到,其实自己还活着,还和这个世界在一起,没有隔离。
她是来找灵感的,买菜的事儿一般都是连君叫人一手包办,没她什么事儿。
看着别人买菜的时候挑挑拣拣,砍价砍的热火朝天的样子,莫名的就有点好笑。
所以她是一直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的。
花哥挑了把绿幽幽的韭菜,楔爱吃这个,再买了几颗大白菜,几棵芹菜,割了点儿肉,楔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马虎,顺便去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一包烟,结果一抬头,撞上一个女孩,女孩还没反应过来,花哥就忽然扔了手中的菜朝着女孩身后狂奔——
小宝:发生什么事儿了?
狂奔中的花哥:妈的当着老子的面儿偷钱,不要命了吧!
花哥的文风格暴烈不是没有原因的,那就是花哥的爆发力很强悍,他平时基本都是一副很慵懒的半死不活的样子,所以才造成了安安对他的印象判断失误,实际上某人的爆发力还是很惊人的,就比如现在,迈着长腿三两步就追上了胆大包天兼灰常倒霉的小偷——
一个前扑直接把小偷扑到了在地上,噗通一声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不过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于是大家看热闹中……
小偷差点被这一扑给跌晕了,额头直接磕在了坚硬的地上,一阵强烈的眩晕感袭来,连自己刚偷的钞票都没焐热呢就给人讨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