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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历夫人笑眯眯地凑了过来,“说到这个,我家阿珩看着细皮嫩肉,其实也挺皮实的。扛揍!”
她轻轻用手肘碰了一下如锦的手臂,“孩子,你考虑一下。”
如锦……
在来历府的马车上,临安侯对历珩进行了全方位的点评,最终总结出来历珩值得嫁。
可是那千言万语汇在一起,都不如历夫人一句“皮实,扛揍”有用……
要不是她对李渡有着非同寻常的感觉,她都忍不住要动心呢!
历夫人的目光殷切而炙热,如锦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
答应,是不可能答应的。
可是要拒绝,又很难开这个口。
正当她万分为难之时,敲有仆妇举着托盘进到屋内,“夫人,核桃酥到了。”
如锦顿松了口气,她连忙抓起一块核酥就往自己的嘴里送,“嗯,好吃!”
为了不给历夫人继续问还的机会,她认真地品鉴着核桃酥的美味,“闻之香甜,入口软糯,口感适中,唇齿留香。这个核桃酥,果然是天下无敌的美味呢!”
历夫人很是识趣,见到如锦顾左右而言他,便晓得这丫头不是在害羞,就是没看上自家的阿珩。
不过没事儿。
只要如锦一日没有定亲,阿珩就还有机会。
等以后她多多邀请孩子上家门,多见识见识历家男人皮粗肉糙容易哄的好处,有些事儿,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她有信心!
吃过了核桃酥,历夫人跳过了这茬,又将话题回到了周氏身上。
“我听你历伯伯说,周氏被送去了宿州老家?”
如锦点点头,“嗯。”
历夫人冷哼一声,“周氏诡计多端,可不是个善茬,若在京都城还好,有人看着,她到底也翻不出什么花样来。”
她顿了顿,“可是宿州山高水长路遥遥的,她到底是以侯夫人之尊过去的,不知情的人只知道她是去养病,说不定要将她捧成什么样呢!锦儿啊,你可得留个心。”
如锦抬头问道,“姨母的意思是?”
历夫人目光一深,“她到底是周家得宠的姑奶奶,与宫里头那位又感情深厚,我看周家是不可能就此罢休的。”
她抿了抿唇,“若让她在宿州成了气候,谁知道什么时候,她就打回京都城来了呢?”
与年幼无依的慕大小姐不同,周氏可是身上有诰命的一等侯爵夫人,说是去祖宅养病,但宿州地面上巴结她的人必定不少。
谁知道其中有没有人与京都城联络得上?
一旦让她与周贵妃通了联系,许多事就不在掌控之中了。
历夫人想着又生气起来,“慕修齐这个老混蛋,你母亲心慈善良,他对她却如此狠心。周氏心如蛇蝎,又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他却如此轻轻放过……”
她愤愤道,“真是个狗男人!”
相处了这小半天,如锦还挺喜欢历夫人这爱憎分明绝不含糊的性子。
她笑着说道,“多谢姨母提醒,这事儿我会留心的。”
看在文辰面上,她可以暂且留下周氏的狗命。
可一旦周氏去了宿州,还想要拥有一等侯爵夫人的荣耀和拥戴吗?想在宿州置之死地而后生重新回到京都城来?
想得美!
明日她就让小杆子派人去宿州,将周氏得了不治之传染病的消息散播出去。
她倒要看看宿州的那些贵夫人们是不是连命都不要也非得去巴结周氏了。
历夫人和如锦说了小半天话,越聊越是投机,一直等仆妇催了好几次,这才携手去去用午宴。
午宴设在暖阁。
鲁国公强调没有外人,不必分席,所以,仍旧按着原来的座次设了个大圆桌。
曲戎腿脚不便,就留在了客舍休息。
所以,只是比原计划的多加了鲁国公和恪王两个座位罢了。
倒也不算太挤。
如锦和历夫人过去时,临安侯与鲁国公等早已入座。
李渡坐在上首,眼睁睁看着如锦与历夫人互相搂着手臂有说有笑地过来,心中很是忐忑不定。
刚才在正厅听鲁国公与历尚书话中的机锋,你来我往,毫不退却,分明就是曲历两家都对如锦有意思。
曲家就算了,表弟不足为惧。
可这个历珩却真不能小觑。
锦儿“阿珩哥哥”喊得亲热,历珩还有父母双亲助力,瞧临安侯这态度,胜算已然不小。
可他……除了锦儿所赠的这身斗篷,却什么都没有……
说不担心那是骗人的。
只是没有想到,他的锦儿居然这么抢手,除了孔侯这样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之外,现在又添了历珩这样的劲敌……
今夜,锦儿会赴北山之约吗?
若说先前他还有一半的机会,现在,他完全不敢想了。
“王爷……王爷?”
李渡醒过神来,“历尚书有何指教?”
历尚书笑呵呵说道,“历某和您换个座?你们年轻人坐在一块儿好说话。”
李渡一眼望见了坐在历尚书身侧的如锦,心里明明高兴得很,却还是作出一副淡然地模样,“也好。”
他起身大步流星地要往如锦身旁的空座上落座,忽然被临安侯抓住了手臂。
临安侯似笑非笑地望着他,“王爷与他们两个孝能有什么话好说?不如就坐在我这里?”
他嘴巴一咧,露出两排大大的白牙,“慕某早就想与王爷一醉方休了,只可惜没有找到机会。今日虽是午宴,但倒是个好时机。王爷,请!”
李渡忙道,“小王不胜酒力,不敢与慕叔比酒。我……我还是坐过去吧!”
他咳了一声,“正好小王还有些诗赋上的事想要请教历珩。”
不管怎么样,“慕叔”这个称呼一定要坚持住了,绝不能松懈!
临安侯拉着李渡的手不松开,“王爷,这是不给我面子咯?”
李渡顿时就不敢再说什么了,“这……哪里的话?”
他不舍地看了如锦一眼,慢吞吞地在临安侯身旁落座。
鲁国公见大外孙和临安侯之间有点不对劲,细细一品便被他品出了几分意思来……
莫非……大外孙也看上了慕家的小姑娘?
若不是这番动作太明显,他都差点忘记了自己还有三十未婚的大外孙呢!
这……
该帮大孙子还是帮大外孙呢?
一想到自己那不争气的大孙子,都断了腿都没能博取慕家小姑娘的同情,反而踏踏实实地在竞争对手家的客舍里安顿下来了,他就生气。
这样看来,还是大外孙的胜算高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