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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云把乞丐安顿下来。
尽管他对这乞丐的名字、来历、背景一概不知,也不清楚乞丐是否真的跟他一样有超能力,自当他看到乞丐开始,便觉得乞丐身上带着一股然的亲和力。
至于具体是什么,他却不上来。
让过来做饭的婆子烧了热水,杨云又找了几件还算干净的粗布衣服,让乞丐到房里沐浴更衣。
门闩声从屋里响起,杨云摇了摇头,往工坊内做工的工匠走去,王籍快步跟上。
杨云侧头问道:“为何不走?”
王籍急了:“高人连当贼的乞丐都能收留身边,在下身强力壮、文武兼修的男儿汉难道不行么?就算你暂时不收我为徒,好歹给个差事干干吧?”
杨云将王籍全身上下打量一番,问道:“你能做什么?”
王籍笑道:“总归有一膀子力气,做什么都成。”
杨云指了指远处正在搬运装满木炭的麻袋的工人,道:“有力气就过去搬抬吧。”
王籍顿时犯了难。
并非他自认没力气,而是不想做。
麻袋里面全是木炭,每个工人身上都黑漆漆一片,搬运几趟下来就可以跟先前的乞丐媲黑了。
杨云道:“做不了就离开,这里不养闲人。”
完杨云往工坊车间过去,半后回眸,看到王籍还站在院子里,一脸犹豫不决的模样,既不走也不去干活,过了半个时辰,再去看时,发现王籍已挑了个阴凉地坐下,好像个监工。
杨云不由微微摇头叹息:“真把自己当大爷了……可能是官宦人家子弟,自被惯坏了吧。”
……
……
房间里,乞丐已换好干净衣服,头发也已擦干,抱膝坐在地席边,用略带惊惧的目光望向杨云。
杨云道:“是我把你从衙差手里解救出来,不然的话你已吃了板子,带着满身伤痕,被丢到山野里去了。”
乞丐闻言身体抖了抖,缩成一团,往地席角落里凑了凑。
“我不会伤害你,但想知道你的来历……作为交换,以后我给你一个有瓦遮头的地方生活,你想坦诚相见,还是继续隐瞒下去?由你自行选择。”杨云道。
乞丐眸子里带着好奇,继续望向杨云,依然什么都没有。
杨云心中犯难了:“看来是我用的方法不对。”
折身走到外面,不多时返回来,手上多了两个大陶碗和一个不的烤鸡腿。
对一个饥饿已久的乞丐来,鸡腿的诱惑力无比巨大,乞丐眸子又在放光。
“想吃吗?”
杨云问道。
乞丐怔了怔,随即用力地点零头,又用征询的目光望向杨云,好似在问,我可以吃吗?
杨云笑道:“那你选择还是不?”
乞丐本来都被鸡腿折服了,听到这话身体又往角落缩了缩,好像一个鸡腿不足以让她交心。
杨云道:“要不这样吧,我们玩一个游戏,如果你赢了,就可以吃鸡腿,我也不问你来头。”
杨云着把鸡腿放在大陶碗里,而后把另外一个碗倒扣在上面,道:“鸡腿在里面,只要你不把上面的碗挪开或者打破,能把里面的鸡腿取出来,就算你赢,鸡腿归你了。”
乞丐眼睛眨了眨,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
杨云把鸡腿放到地席边缘,道:“游戏开始了。”
完杨云退后,故意让出足够的空间,让乞丐表现自己,他用自己的超能力暗自施加了一股力道,把两个碗压得紧紧的,如果乞丐想直接挪开扣着的碗拿出鸡腿来,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乞丐见杨云走开,不由靠过去,用手试着想把扣着的碗打开,但见杨云脸色沉下来,眼神锐利,当即委屈地低下头,又把手收回了。
杨云板着脸道:“记得我定下的游戏规矩,如果你不遵守,就要被赶出去。”
乞丐贝齿紧咬着下唇,她本可放弃,但鸡腿对她来诱惑力太大了。
等她第二次伸手靠近时,速度比之前快了许多,当快接触到扣起的碗的瞬间,白皙的手突然发出一股强大的足以扭曲时间和空间的力量,瞬间冲破杨云施加过去的精神力。
鸡腿好像会穿墙,直接从碗里透了出来,落入乞丐手中,乞丐拿到鸡腿后又缩回墙角去了。
鸡腿到手,她却不敢就此送到嘴边,继续用征询的目光打量杨云,像在等杨云宣布结果。
杨云心中有着极大的震撼,他未料到会跟他有一样拥有超能力的人,活生生在面前。
这是一个有异于原来历史的大唐!
一个有着超能力的大唐!
“你赢了。”
杨云平复了一下心情,笑了笑道:“鸡腿归你了。”
乞丐非常高兴,拿起鸡腿便啃起来。
……
……
日落后,王籍怏怏不乐地回客栈去了……他知道工坊这边没饭吃也没地方休息,很识相,今完不成拜师任务,那就来日再战。
杨云怕晚上工坊内见烛火会发生危险,黑前工坊内所有制造出的火药都越附近的仓库进行贮藏,工坊到夜晚只在门口留下几名士兵守夜,除此之外就是他跟乞丐二人。
昏黄的桐油灯下,乞丐又饱餐一顿,此时抱着杨云刚给她的被褥,习惯性地缩在墙角,偷瞄杨云。
女孩子在乱世下更知道要保护好自己,尤其是在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情形下。
即便杨云只是个少年郎,看上去没有太大威胁。
杨云道:“你也见到了,这里到晚上就只剩下你我二人,一共三间屋子,一间是我的,一间是生产车间,如此一来你只能住灶台那间,不过那里铺有地席供你休息……你是女孩吧?”
乞丐先是迟疑,随后默默地点零头。
杨云一看便知乞丐对自己的防备心减少许多。
杨云笑道:“女孩子细心,正好可以帮我做点打杂的事情,做饭不用你来,县衙早中晚都会派人开灶,你要做的就是帮我劈柴打水洗衣服,有什么零碎活也归你。”
乞丐愣了半,才娇怯地道:“我……我不会……”
杨云道:“不会就学,一个人总要学会点能够维持生计的本事,难道以后从这里出去继续当偷吗?你放心,留在这里,我不会亏待你,将来你要走我会给你足够的盘缠……哦对了,你还有家人吗?”
乞丐脸色稍显悲切,螓首微颔,又默默摇头。
杨云轻叹道:“有没有家人都不打紧,可以暂时把这里当作你的家……介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乞丐抬头望了杨云一眼,没有回答。
杨云道:“我也不问你的过往,以后熟悉了可以告诉我……这样吧,暂时给你起个名字叫安伦,平时称呼安就是叫你了。”
这才一个下午乞丐便拥有了自己的名字,还是杨云起的。
杨云对安姓有好感,他前世读初中时的梦中情人就叫安伦,一曲《葬花吟》魂牵梦绕,看的第一本网络主角也姓安,铮铮铁骨,热血男儿。就算只是为了这个姓,他也准备把安禄山及早干掉,免得遗臭万年。
乞丐心里默念一下,觉得还不错,这年头女孩子有名的很少,门户通常都是随父姓再冠上名,至于名字中听的少之又少。
“安,今晚早点休息,去隔壁伙房睡吧,记得把门闩好,没事别到我房里来,只有白我允许的时候才准进来收拾。”
杨云指了指门口方向。
安伦从地席上起来,穿上木屐,抱着被子往门口走去,一步一回头,却不是害怕杨云,更像是不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