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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卫万所说,在清水陵园被发现的女尸,左臂遭到切短。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阿Q拉首先想到的是,或许犯人不想人被害人的指纹被采集到。
隐秘被害人的身份,以免从人际关系上调查到犯罪者本身。这是非常都见的一种伪装手法及犯罪心理,事实上也确实被广泛运用,尤其是侦探小说当中。
但他转念一想,觉得这似乎是大失以往水准的不入流之推测。首先,切断一个人的手臂,绝非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而消除指纹则有各种各样的手段,例如烧上,擦抹硝镪水;而且,如果对方真的是要消除被害人指纹,为什么只砍断一只手呢?另一只手上难道就没有指纹了吗?
所以说,犯罪者只砍断被害人一只手臂,绝对是存在着其他原因的。至于那是什么原因,还是那句话:证据不足,不从判断。
但是,相比起“点火”,阿Q拉对于切断手臂,还是可以进行一部分深入揣测的,
“为什么独独要砍断被害人的左臂呢?”一边摸着下巴,阿Q拉一边如此想到。
不知不觉间,香烟已经点上了第五支,如果再能有杯咖啡,那就是最好的事儿了,只是现在,他所有的脑细胞都被运用在了推理事件上,似乎也没有多余的功夫去思考如何满足口腹之欲了。
阿Q拉想到,或许,被害人的左臂上留有一些特征。当然,也不只是说犯罪者留下的情报特征,也有可能是被害人本身的身体特征,例如纹身刺青之类的东西。
只是这么一想,阿Q拉感觉自己似乎在这个问题上越钻越远了。而且,也不能排除犯人是人体器官收藏者这类的可能性,也或者,犯人只是想通过一些莫须有的行为,来转移调查视线。
无奈情报实在太少,根本没有办法作出有效的推理,感觉想了半天,看似有所进展,却只是在原地打转。
阿Q拉这时不由又想到了另一个泗蛇公园碎尸案,相比较起来,那桩案子就好办许多。
毕竟凶手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或者说特征是非常多见的。现场只留下了双臂双腿,还有被害人的头部。这些都是搬运可行性较高的部位。但是,也可以认为那都是犯人在实施杀人之后,在尸体的处理阶段就切断,然后丢弃掉的东西。
又或者……泗蛇贡院碎尸案,其实是一桩分尸弃尸案……他杀人后,将尸体分尸,在泗蛇公园没有被发现的被害人躯干,或许也被丢弃在了某一个地方,只是没有被发现而已。
或许,在卫万的眼中,泗蛇公园碎尸案比陵园女尸案要容易不少,但是,他忽略了一点——碎尸案的犯人,在进行碎尸作业的同时,仍然保持着极其冷静的理智,他显然已经预料到了尸体被发现之后所有可能出现的境况……
从一开始,碎尸案的犯人就将尸体分成几部分,然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伪装作业,他的目的隐藏的很好,乍看只是普通的变态虐尸行为,实际上,他将调查人员的注意力全都吸引在了所谓的案发现场,也就是泗蛇公园。
但是,其实这桩案子,如果可以借用类似于电动游戏内的打分制,其难度,应该与陵园女尸案相同,都是“S级”的。
之前卫万说过,两案没有相同之处……而阿Q拉却发现了有一点,破为牵强的相同。
无论是泗蛇公园,还是清水陵园,都不是案发现场,而是弃尸现场。
从头到尾,警方都不知道案发现场在儿,而他们只是根据弃尸现场所留下来的那些诡异线索,进行着漫无目的的调查及推理。或许,真的有哪一天,警方可以调查出这两案的杀人手法,但是,这似乎也因为案发现场仍是个谜,将会使案情处于滞留状态。
这并不是说目前为止的线索都是些没用的垃圾,只是,两案的犯人,都非常聪明的将自己给隐藏起来了。而虽然阿Q拉已经料想到了这样的程度,但就现阶段而言,他一时确也想不出什么可以有效对应的手段,即是说,现阶段即便再进一小步去研究该案,对他、对警方,都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至少如果可以通过犯罪心理画像来确认凶手大致嫌疑范围,那么还能够深入调查,但是,这又谈何简单?现在的线索,唯一知道的就是有两具奇奇怪怪的尸体,紧从这两具尸体上调查,根本连凶手的边儿都摸不到。
总之,阿Q拉还是先打算去弃尸现场查看一下,冀希望于凶手或能愚蠢的犯下一些失误。虽然这样的可能性极为渺茫,但是阿Q拉还是死马当活马医似的期待着,因为如果不这样去想……那么这桩案子,或由本质上,可以将其作为死案(这里指侦破几率为零的完美犯罪)来看待了。
这么想来,阿Q拉知道,明天开始,自己又会变的忙碌起来,至少每日每夜都要呆在事务所里生活了。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是打算先在家里的桧木浴池里享受一番,虽说地下街有许多桃色浴场,但终究还是没有家里的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