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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府的两个小家伙说他们碰到了麻烦,有个魂魄不知怎么的用尽方法也收不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会不会是轮回了不知道几世的未曦。我破例让白倾辞跟着我和他们走一趟,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急切过。白倾辞疑惑地跟在我身后,走得慢吞吞。
当我看到床上那个人的时候,一切都明了了。即使她轮回百世变换千副皮囊,未曦还是未曦。她手上那个玉镯流光熠熠,里面是我的千年道行,只守护她一人。她的这一世没有病痛,却还是在二十岁死去,只是因为我身为上仙时的千年道行,无常根本无法带走她的魂魄。
白倾辞坐到床边,探上她的额头。我看到她渐渐变了脸色,也猜到她看到是未曦还是我的婢女时的记忆。白倾辞盯着我,问我是不是认识她。我沉默了很久,只是唤出了她的名字,未曦……我还是没有把这个秘密说出来,而是划破手腕,下了血咒,让任何人不能近她的身。
千年之前我无法偿还的,现在是该偿还的时候了。
原本淡去的记忆如同汹涌的潮水翻覆而来,每一个细节都清晰明了,床上的她又仿佛是一身杏子红单衫,还是往日的样子,手里拿着那支半开的桃花,浅浅的幽香。我扔下他们,回到覆云楼。
楼下新来的酗计热情地打招呼——“大老板,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我没有理睬他,径自上了二楼。推开那个熟悉的房间,团子黏上来,我没有扔开它,也没有看它一眼。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入梦散,放在床边的桌上。这个冗长的梦,该醒一次了。团子察觉出我的反常,默默地飞开,退到房间的最角落。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她,看到她就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这段记忆几乎就要被深深掩埋,再也察觉不出一点气息。我不可能再是覆云楼的大老板,也不可能再陪着白倾辞。我欠未曦的,实在太多了。我已经不记得我还有没有和未曦初见时捧出的真心,我不能许她在这段长梦酣眠里没有太多的痛苦和挣扎,睁眼时就是地老天荒,但我至少要让她后世不要再这么饱受折磨。
白倾辞很快就赶了回来,她的模样模糊成当时的清瓷那样,散落着三千银发,手执我赐给她的仙剑,亲手杀了传令的仙娥,鲜血染红她身上的白纱。赐她剑是为了另一个她,她的狠心果决却是为了我。是时候,该让她知道一切了。连我自己都骗不了自己,再瞒,又怎么能瞒得下去呢。
我说,“白发老怪物,如果让你看一次我的记忆,你会不会觉得你很幸运?”她沉默半响。“当然……那个未曦…是你什么人?”我仰头饮下入梦散,看过我的记忆,你就会全部知道。她已经不再是我的什么人,却是你曾付出一切要守护的主子。
你其余的魂魄,至今还在重兵把守的炎洞里遭受火刑,千百世来从未熄灭。你知道吗,连执法仙吏都难以置信,他从未见过散碎成那样的魂魄的意志还这么坚定,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你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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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那么多别人的故事,最终却看到的却是自己的身世,多讽刺。
孟婆汤把一切都冲刷得太干净,如果不是濯尘,我怎会知道我原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酒杯,化为人形却是为了赠与他人。我终于知道,濯尘心里一直都埋有那么一个人,一旦想起,心里就会掠过浮云般的温柔,被血脉里的感情牵引,天涯海角,莫失莫忘。
千百世轮回,变了太多太多。从前身为清瓷的时候,我只能躲在很远的地方,看他对未曦好,看他把我当做礼物,来表达对未曦的好。我用魂魄碎散,身投烈火为代价,才让他注意到我;如今我做了无常,成了他口中的白发老怪物,有了清瓷没有的阅历和想法,有了清瓷没有的与共默契,有了清瓷没有的位置和熟悉,却还是经不起他一次的回忆翻覆。未曦,其实一直都在,从未离开。
我看到眼前的濯尘衣袂翩翩,在风里翻飞,一袭绣有桃花的淡雅素色丝绸锦缎,墨色长发用一根简约的墨绿色的簪子高高挽起,脚踏一双勾金边白色短靴,灼灼其华,熠熠生辉。熠熠生辉。
他依旧是尖削下巴,锁骨分明,气质却多了一分清寒,十足的仙人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