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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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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时光咖啡店,周子元坐在靠窗的位置,漠然地看着窗外川流的人群。不时有路过的女孩子向着窗内指指点点。快看,有帅哥。

五分钟后,陶豫度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周子元把头转向他,微微一笑。窗外的女孩子们又惊叹,快看,俩帅哥!

陶豫度看着他,眼神里带了几分探究。

周子元轻笑一声,“医生莫非都有职业病吗?”

陶豫度的神情却很严肃,“这就是你一直都对她若即若离的原因?”

周子元的视线又飘向窗外,久久地不说话。两个人像是在考验对方的耐心,气氛沉默而压抑。

窗外的女孩子们接着惊叹,快看,帅哥原来在冷战。是情敌,还是情侣?

手里的咖啡变得不再烫手,周子元终于开口,却像是对着窗外在喃喃自语,“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钟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但我认为爱是想触摸又收回的手”

他一脸淡淡忧伤的笑,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这是塞林格说的。”

“所以呢?”陶豫度扬着眉毛问,“你一再伸手,等她扑过来的时候突然收回,好让她一次又一次摔得鼻青脸肿。”

“有什么办法?你是医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种叫做亨廷顿的病?”

联想到他突然发作的癫痫,陶豫度心中一凛。

周子元脸上带着一丝自嘲的笑,仿佛在说着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亨廷顿病,又叫舞蹈症,中年发病,表现为舞蹈样动作,随着病情进展逐渐丧失说话、行动、思考和吞咽的能力,病情大约会持续发展10年到20年,并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这些该死的字眼,一个个清晰地印在他脑海中,永不磨灭的坚固。

他抿了一口咖啡,借此压抑着自己泛到嗓子眼里的酸痛,“我父亲四十岁时发病,从那之后一天天变得古怪可笑,走在大街上,人们看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在我上了大二的时候,他自杀了。

父母之中有一个患这种病的人,遗传概率至少是百分之五十。从他发病起,我每天战战兢兢,好像人生已经剩下了屈指可数的日子,生怕哪一天醒来,自己就会变成父亲那样。

这样的我,怎么跟她在一起?好不容易大学毕业,一直都安然无事,我以为我会是那另外的百分之五十。我想赌一把,我想跟她在一起试试,可就在那天,她发现我的脸部开始有了抽搐的迹象。”

他渐渐说不下去了,那些过往,以及即将到来的以后,像一颗颗棱角锋利的石子,堆积在心头,硌得他生疼。一个每一天都在等死的人,生命对他来说已经是一件奢侈品,他哪里还有资格再去奢望爱情。

陶豫度沉默了,对于这种病他也简单的知道,那根本就是不治之症。而且,这种病,对下一代有着严重的影响。

半晌,他声音低沉地问,“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干脆点,别去招惹她!”

周子元抹了一把脸,苦笑一声,“我想她。或许我还是太自私了,我想忍着,永远不去找她,可是每次忍到实在受不了,我就会向自己投降。周子元,只是去看看她而已,只是听听她的声音。周子元,你不要对她太好,你要让她讨厌你,不要让她为了你伤心。那种像发了狂似的感觉,你明白吗?”

陶豫度盯着他,“我觉得你是个混账!可是我又无法反驳你。”

“我是挺混账的!不过,以后不会了。陶豫度,答应我一件事,我不久后就要出国了,这件事就永远当成一个秘密,永远也别让她知道。”

陶豫度深吁一口气,不置可否。可周子元却露出笑容,“谢谢你。”

告别了周子元,陶豫度慢慢向着家的方向走去。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秋风乍起,落叶纷纷,整个江城渐渐变得萧索起来。

或许他应该感激上天,给了他一副健康的体魄,好让他可以随心所欲地爱一个人,呵护一个人,而不是畏手畏脚。

人的一生看似很长,其实又很短,只是几十年的时光,对于相爱的人来说,太过短暂。

他突然迫不及待地想见到莫小朵,想跟她说,莫小朵,我喜欢你。莫小朵,我们在一起吧。一分一秒,我都不想再浪费。

可是……她会答应吗?七年的暗恋,她会就这样放弃吗?告诉她真相,她会怎么样?以她的性格,恐怕只会对周子元更加怜惜,自己就更没有机会了。不告诉她,万一她以后知道了,会不会怪自己?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趁人之危的小人?

不知不觉已经慢慢走回了家,莫小朵盘腿坐在沙发上,对着笔记本电脑,神情落寞。

陶豫度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怎么了?”

莫小朵转过头来,正好对上他发青的眼眶,心里一阵愧疚,“对不起。还疼不疼了?”

陶豫度把她的电脑拿过来,屏幕上显示的是百度里关于癫痫的一些常识,“你……在担心他的病吗?”

“陶豫度,你是医生,你应该懂吧?”

“我不是很懂,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没事。”他的心情很差,她果然还是很关心周子元。

“没事就好。”莫小朵松了一口气,再一次向他道歉,“我保证,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陶豫度却没有跟她统一战线,“何苦呢,说到底,他也是因为关心你。”

莫小朵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你没事吧,他污蔑我的名声,把你打成这样,还摔坏了你的古董花瓶……”

“花瓶好像是你摔的。”

……莫小朵无语,那个花瓶,好像很贵很贵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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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元果然再也没有出现在莫小朵面前,听陶豫度说过他没事之后,莫小朵也暂时不再关注,一心扑在工作和为自己的小说参赛筹备中。

以前她从来不好意思对认识的人说她是个写小说的,可现在为了拉选票,不得不到处宣传。

于是在同学QQ群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她怀着忐忑的心情拜托大家为她投票。

冷场片刻后,一个许久不见,甚至忘记了名字的同学说,呃,我以一个资深媒体人的身份告诉你,投票这事,基本不靠谱。

紧接着,另一个同学发了一句:呵呵,资深媒体人……

也许是这句话里带了一丝不以为然的轻蔑,刺激到了那位资深媒体人的脆弱神经。也或许,根本就是他漂泊在外,一直郁郁不得志的情绪找到了宣泄的出口。

他开始对莫小朵进行了猛烈的语言攻击:

我是资深媒体人,有问题吗?

我不会告诉你西湖边上的广告片是我做的,不会告诉你某次编剧大奖赛我代表我的团队去领奖,排在我前面的是莫言。每个人都在默默做一些事,可是不像有些人,喜欢拿出来炫耀。

看了这些带有强烈攻击性的字眼,莫小朵觉得气血上涌,心里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一般沉甸甸的难受。她想说,质疑他的人并不是自己,想说自己并没有炫耀,只是希望同学们举手之劳帮她投个票而已,却没想到在那个资深媒体人的心里掀起了如此大的风浪。也是,平时都不怎么联系的同学,凭什么要求人家为你做这一点举手之劳。

就在她心灰意冷,准备关掉电脑之时。群主周子元飞起一脚,把那位还在喋喋不休的资深媒体人踢出了群。

世界终于清净了,莫小朵却为周子元这种豪气干云天的做法感到无比惊讶,他不是这样的人啊,不按常理出牌啊,依他的性格,应该接着补刀才对啊。

第二天早上醒来,她惊讶地看着自己的排名,居然排到了第一位。同学的力量真是强大啊,不过这些票是怎么投出来的?她没有那么多同学啊。

如此一来,更加坚定了她必胜的信心。

她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可以用钱买来的,就比如,属于她的这几万票,全都出自周子元的腰包。

小朵,小朵!不久的将来,我会离开你,永远不再见。唯有珍惜眼下,能为你做点什么的时光。

这次大赛历时几个月,最后环节就是编辑和大神作家的选择。经过这段时间的修改和淬炼,莫小朵的小说水平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成功积累了一些忠实的读者。她终于有自己的粉丝了!

她是看着陶豫度投下选票的,他还故意为难地在她和另外几个作品上徘徊了一会,“选哪个好呢?”

莫小朵在一旁急的要跳脚,“陶豫度,你敢不选我?今天晚餐取消!”

陶豫度一皱眉,“本评委刚直不阿,不会对恶势力妥协。”

“红烧掌中宝!松鼠桂鱼!清炖甲鱼汤!”

陶豫度一抿嘴,“贿、赂评委?人品有问题。”

……软硬不吃,莫小朵眼看就要崩溃。

陶豫度却笑了笑,终于投出了宝贵的一票。

这一票对莫小朵至关重要,从此以后,她也可以名正言顺地被称为作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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