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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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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在头上释放着强烈的光芒,连吹来的风都带着灼人的温度。

此次一起上京,白金金和方之迁有很大的不同之处。

方家是书香门弟,虽不如白家富有,却也是大户人家。此次出行,除了上好的马车一辆,后面还拖着一条由十来个仆从的尾巴。

而白金金则不同,轻装简行,只背了一个包袱和骑了一匹马。

瞧,虽说他们的排场不一样,但每隔一个时辰,方之迁便会从马车里探出头来,直要白金金坐马车休息,怕她一介弱女子在烈日下撑不住。其实这纯粹是多担心,她要是连这点体力也没有,怎么可能十年如一日的打架斗殴。

“白小姐,累了吗?”

“不累,谢谢。”

“白小姐,渴了吗?”

“不渴,谢谢。”

“如果你渴的话,我准备了花茶,果茶还有一些绿茶……”

“……好吧,我喝。我要一杯水。”

“水?”方之迁微笑道:“白小姐,要不喝点去暑的凉茶吧……”

白金金重复道:“我只要水。”

“……”

其他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她。只有方之迁很赞赏,递给她一杯水道:“白小姐就是与众不同,到哪都只要水。”

白金金面无表情,接过水,咕噜咕噜……

驴饮了一通,她偷眼看其他人,大家都看着她不说话,白金金把水杯放下道:“你们是不是也想喝一口?”

众人齐刷刷的摇头。

其中一个家仆道:“白小姐,天气这么热,不如和公子爷一起乘马车吧?”

白金金道:“你想让我去泡你们家公子吗?”

家仆看了她一眼,按着胸口道:“凭良心保证我们绝没有这个想法!”

“那你们还敢引狼入室?”

“……”

不过阳光确实挺烈的,为了不将自己晒伤,经过沿途城镇时她给自己弄了把遮阳伞,不但能遮阳,下雨的时候还能当雨伞用。

很明显,她这种打纸伞骑白马打伞的行为很艺术,加上自身的一身白,给他人造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回头率高达百分之95%。

白金金很奇怪,平时只有跟无双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出现如此高的回头率……现在无双又不在,怎么这些人还这样,难道跟无双在一起久了,她也沾染了他神仙般的气质?

又有两个路人边走路边回头的过去。

见他们看得这么忘神,白金金友好的冲他们微微一笑——

“砰”其中一个撞到了树上。

……

方之迁乘坐的马车忽然停了下来。

白金金愣了一下也跟着停下来,方之迁拉起车帘道:“白小姐。”

“怎么了?”

“你还是跟在下一起坐车吧。”

“啊,不用,骑马挺好的,还能看看沿途的风景。”

方之迁先将目光落在她拉缰绳右手,再看着她打伞的左手,意有所指道:“白小姐这样不觉得累吗?”

白金金微讶的看着他:“是有点……”

“那你觉不觉得把苫成纱帽会更方便一些。”

“有道理!”

于是,在下一个城镇时,他们停了下来。白金金决定去买一顶遮阳的帽子。

左手打着伞,右边牵着马,后面还一摇一摇地跟着一串人。

方之迁不愧是个读书人,看到书画摊什么的都要停下买上一两本,连碰到卖字的都会很感兴趣的买上一张,白金金问他买来作什么时,他却又笑着不说。

走过半条街,终于看见卖帽子的摊位,正要走上去……

“美人~~~~”

一个形容猥琐的胖子将他们拦住了,摆着一脸淫笑伸出一只肥胖的猪蹄……哇哦,莫非是要调戏貌美如花的……方之迁方大公子么……

白金金激动万分。

哇,那只蹄子伸过来了……那只蹄子朝方之迁更近了!那只蹄子朝方之迁更近更近了!靠……再不出手就不仗义了……

方之迁脸色惨白,大惊:“喂,你想做什么……”

……这胖子是不是想找死呐!方之迁再怎么说也是她的同乡,她怎能袖手旁观?

白金金很冷静地伸手探向发簪。

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

“哇——啊——”惨叫声惊天动地!

其他人都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那胖子整只右手全是血的在地上翻滚了。而白金金则镇定的抽出一条手绢,把带血簪子擦了,又重新叉回头上。

目瞪口呆——

方之迁愕然的看着她,那表情,仿佛发现了绝世书籍,而且这本书还一直放在自已的书案上,这让他久久不能语,眼中的光芒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错愕,还有欣喜。

“白小姐,你……没事吧?”

“还好。”

一脚将还在嚎叫的胖猪踢开,白金金微笑对卖帽子的摊贩道:“给我一顶纱帽,遮太阳的那种。”

“啊……啊这一顶就很合适,可以把脸遮起来,江湖侠女都用这个。”摊主有点手足无措地问,全然失却平常热情叫卖的火力,整个人都变得“斯文”起来。

“就这个吧,请问多少钱?”

“一百五十文……”

卖帽子的摊主呆呆的接过铜钱,喃喃道,“真好看啊,真好看呐……”

白金金乐开了花,撑着淡色紫花的纸伞,装模作样的微微扬起面庞:“真的好看?”

琢磨了半天,摊主憋红了脸道:“好看,比皇宫里的人还要好看。”

“大叔,你去过皇宫吗?”

“没有。”

“……”

看看,商家就是商家,什么昧良心的话都说得出来。

戴上面纱后,果然好多了,回头率从95%降到了50%。高头大马加上变态的江湖高手才戴的面纱,旁边还有一辆马车和一队仆人——不知道的人一定认为她是小说中“押送”美人并且“兼守自盗”的武林高手。

所以,那50%回头率全是鄙视的眼神。

天擦黑的时候,一行人赶到了兴都。

在兴都的一家挂着大招牌的客栈门口停下来,决定今晚就在这住一宿。

白金金一出现,引来一片惊讶的目光,客栈中的人都伸长着脖子,因为她旁边是一辆富贵人家的马车,理所当然的,她在别人眼中是马车中人的保镖了,再加上戴着一顶面纱,肯定是保镖中的保镖,高手中的高手。

当然,这些人几乎要围观他们倒不光是因为白金金戴着面纱,还因为——马车里坐着的是男滴。他们看到了只有女尊小说里才有的画面:骑着马的女人,坐马车的男人,当仆人伸出手扶着方之迁下了车以后,他们几乎报以哄堂之笑。

站在在地上以后,他们开始被人耻笑,要不是她脸皮够厚肯定拔腿而逃。可是,这点“看动物”的目光还不算什么,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只听得“吁”的一声,又有几辆马车在客栈外停了下来。

然后,从车里出来一位戴着面纱的绿衣女子。

四周静了一下……

“哇,又一个……又一个耶……”有人小声的说。

“是啊是啊,你说现在怎么这么多人喜欢戴面纱呀……”

“装神秘呗,不轻易示人面孔容易引起男人的征服感,是个男人都会想看面纱下真容,于是,各种狗血情节就上演了……”

“原来如此。可是我听说很多戴面纱的都是为了掩盖惊世骇俗的美丽……”

“切,什么美丽呀,我看戴面纱的大部分都是为了掩盖惊世骇俗的丑陋!天龙八部里的庄聚贤知道吧?那个丑哇~~~”

“你的意思是这两个戴面纱的姑娘都是丑的?”

“丑不丑我不敢说,不过至少其中一个是丑的……”

“哎,那你说,穿白衣的丑呢还是绿衣的丑?

窃窃私语的话还没有说完,绿衣女子发出一声温软悦耳的怒哼,听声音似乎对旁人的议论很是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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