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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花,去,给我找个机灵点又话少的内侍来。”
“哦,好。”蓉花有些疑惑,可还是习惯性地点头领命,下去做事了。
很快,她便带着一个小内侍走了进来。
那内侍看上去应该不到二十岁,瘦瘦高高的,裹在深蓝色的内侍服之中,更衬得他皮肤白皙。
牧云欢看着他,蓉花在一旁介绍:“主子,他叫包仁,是刚刚入宫两个月的,咱们殿里的乔内官见他做事沉稳,便要了过来。”
“做事机灵吗?”
“机灵,乔内官说了,他很是叫人省心。”
“话少吗?”
“少,他进宫两个月,同人交流的话不超过十句。”
牧云欢点头,“好,就他了,你下去吧。”
“喏。”蓉花欠身行了礼,下去忙自己的事。
等她离开,牧云欢又将那包仁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道:“从今天开始,你就叫小包子,算是我半个书童,每日在此——”
说到这儿,她指了指自己书案旁边的炉子,“在此替我煮茶。”
“喏。”包仁,也就是小包子,抱拳躬身,应道。
在之后的数日里,小包子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话有多少,连一个“喏”字都省了,能点头就绝不吭声。
但好在,他煮茶的手艺还算可以,这一点牧云欢很是喜欢。
刚开始银字笙还有些不太习惯,可后来,她们两个就直接把小包子当成是空气了。
之后整整一年多的时间里,牧云欢就钻在玲珑殿里一直没出来,每日都在学习。
学习的东西有很多,武功、医术、毒术、轻功,还有唐屹给的那两本。
银字笙算是她的指导老师,也算是她的同学,两个人一起学、一起练,不会的、不懂的,她就用飞鸽联系唐屹,再让唐屹替她去找寻其他人。
找到人以后,能说清楚的就继续飞鸽传书,说不清楚的就直接请进宫里来,现场教学。
牧其胤对此倒是没什么表态,只要牧云欢还在他的身边,别的什么他无所谓。
许是因为年纪大了,又或者是因为国事操劳,还没到五十岁的牧其胤已经有了白发,这还是牧云欢在一次午膳过后猛然间发现的。
两年的相处,让她对这位便宜爹也生出了一种不一样的情愫,姑且算作是替原主尽尽孝。
从那日起,她每日除了学习医毒和武功以外,还开始给牧其胤配药,做各种调理身子的东西。
她才不会承认,牧其胤其实就是她用来锻炼自己医术的小白鼠呢!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三伏天,牧云欢为了躲避亦姝王后给她张罗的选亲相看,果断出宫去闭月山庄避暑。
亦姝给的理由很充分,她现下已经十七岁了,早该嫁人了,再说说她二嫂,司甸家的女儿,沈婴在,如今只比她大一岁,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娘了!
是的,没错,就在她十六岁生日还没到的时候,牧云封成亲了,娶的是司甸家的独女,沈婴在。
而她刚过生日,沈婴在就怀了孕,现如今,已经生了一个,又怀上了一个。
对此,牧云欢不得不感叹一句,牧家的基因真是强大!
你看看隔壁的男女主!虽然成亲的时间也就晚了五六个月,可女主至今还没怀上一个呢!
真搞不懂亦姝王后怎么想的,非要上赶着把她给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