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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拉人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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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给自己母亲打了个电话,说有些学业上的问题必须马上赶回纽黑文(耶鲁所在地),便拉开自己那辆二手庞迪亚克酋长之星的车门,一脚油门,车子直奔耶鲁而去。

二手车,却有着4.7升的排量,堪称性能怪兽。

在这汽油几乎不要钱的年代,每加仑汽油才0.36美元,换算成公制单位,每升才九美分出头,比一磅面粉便宜三分之一。

而在“酋长之星”面世的1955年,油价五美分升都不到。

爱德华驾驭着这辆搭载4.7升v8发动机的机器,实在是为前世的驾驶员们感到可怜,那个年代全球油价飞涨,3.0升发动机就已经是豪车象征了。

眼下这油价是托了“石油七姊妹”公司的福气,埃克森(exxon)、美孚(mobil)、雪佛龙(chevron),德士古(texaco)、海湾(gulf),英国石油公司(bp)和英荷皇家壳牌石油公司(royaldutchshell),七家欧美超大型石油公司垄断了行业。

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后面还是形成了卡特尔(寡头垄断联盟),这些公司在20世纪50—70年代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销售额、利润、行业权利都迅速提升。

靠着压榨产油国而给本国公民提供廉价汽油以及各种石油制品,大幅度降低居民生活成本,顺便不停的把本国的gdp和公司高管的薪水玩命往上推。

布雷顿森林体系跌跌撞撞走过了三十多年,已经显出了疲态,此刻正努力发挥最后的余热,加上二战红利,合力让美国的汽油比矿泉水都便宜。

全美高速公路上动辄是排量在4.0以上的家用轿车,这让前世开过三缸夏利的爱德华觉得仿佛是一个梦幻世界。

当然他宁可这一切真的是个梦,只要自己一睁眼就能回到那个由快递和互联网构成的安乐窝里去。

显然不可能嘛。

伴随着油门的轰鸣,“酋长之星”在宽阔的ct15洲际公路上飞速奔驰。

……

康涅迭戈州的纽黑文市,只有区区十万居民,却坐落着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的耶鲁。

虽然是跨州旅行,实际距离并不远,从纽约布鲁克林开过去,一个半小时就够了。

正好是下班前的时间,公路上车辆不多,这让爱德华能够一边开车,一边继续深入思考这个案子。

稀里糊涂的接下来,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费里切不缺钱,然后还能得到一个有力的帮手。

倒不是他对黑手党的道德有多大信心,认为他们都是实心眼的好汉子,在米国,要想赢得尊重和友谊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只要展示出足够的力量和价值,“热心”的朋友就会像春天空气中的花粉那样无处不在。

“该死的,今年气候怎么那么变态?都已经春假了!怎么还要穿羽绒服?!”爱德华咒骂着。

庞迪亚克定位中高端人群,酋长之星这种高档货,起码十年前是高档货,肯定有暖气。

可爱德华为了图便宜,买的这辆与其说是二手车,倒不如说是二的两次或者三次方手车,各种小毛病不断,否则这上市初就要两千多美元的座驾也不会让他仅仅花了三百块钱外加一杯咖啡和两个甜甜圈就拿下。

拉拉了领子,爱德华继续思考起来,好处不少,坏处同样明显。

官方实际上已经掌控了几乎全部资源,在一心想办大案的fbi和地方检察官眼里,费里切已经和案板上的肉差不多了,唯一能让他选择的只怕是被红烧还是清蒸,哦,应该是被油煎还是被火烤,在普通米国人眼里酱油这等调味神器,只怕比可卡因更可怕些。

所以,自己等于是要把fbi探员和纽约市检查官“今天就小小的得罪你们一下了”。

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嘛?

答案是肯定的。

任何政权下,官民永远对立,哪怕向来标榜民主和自由灯塔的米国也不例外。

民不与官斗是老百姓保命的信条。

然而面对强大的对手自己也并非处于任人宰割的境地,耶鲁法学院在读生的身份,也足以让对方忌惮三分,至少类似明着欺负费里切那样的举动是不会用到自己头上来的。

对fbi或者地方检察官而言,法学生不算什么,但是背后的法律教授们就太可怕了,名义上是老师,实际上只要有机会,这些人马上会变成巡回法庭上诉法官,司法部律师等让总统都头痛的角色。

法律教授还有个特点:极其护犊子!

有这张老虎皮在,自己这只悬狸不妨活跃一些,哪怕真惹来麻烦了,只要缩回纽黑文,就太平了。

要面对的fbi探员和地方检察官都是政府公务员,隔几年就要升迁或者调任,自己处理掉这个案子,安心苟几年,等他们滚蛋后就又是一条好汉了,或者惹不起躲得起,毕业后选择去西海岸的联邦上诉法庭开始职业生涯,也不是不行。

眼下当务之急是继续好好的研究卷宗。

通过刚才的接触,爱德华觉得费里切说的基本都是实话,从各方面来看,达米也确实没有杀人的动机和背景。

这家伙身世太干净了,从小就是品学兼优的好宝宝,一路读书读到商学院,只要毕业就能进入社会精英圈子,这样的人怎么会去冲动的杀人?

何况这小子长的也确实有几分“国色天香”,加上意大利人的传统艺能,只要愿意,身边就不会缺美女,相比之下芭芭拉外貌不错,却是这个时代典型的美国大妞长相和打扮,甚至显得有几分邋遢和粗糙。

达米情杀或者求欢未遂愤而杀人这种剧情,爱德华是完全不信的,倒过来女杀男倒是有可能。

“妈的,看来这个春假倒是不无聊了,但愿能在开学前把事情给结了,否则两头来回赶可吃不消。”

耶鲁和米国大部分学校一样,一个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通常每年九月一号作为新学年也是秋季学期的开始,到十二月中旬结束。

然后是一个月的寒假时间,第二学期也称为春季学期,在一月中开始,到五月中结束,度过三个月的暑假后便是下个学年。

人性化的是,每年三月头会有两到三周的春假,想来米国人民对孔夫子的“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也是深表认同的。

这个春假,作为一年生的爱德华,原本是打算好好温习一下功课,然后找个地方安静的思考几天,规划自己未来的求学和职业路线。

研究生的第一年整体上属于还比较轻松,在米国法律专业不设本科学历,一律研究生起跳,所以头一年学生主要是学习基本法条和通用法律知识,二年级后开始确定专业方向并选择导师,然后还要规划暑期律所实习,为自己将来的找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进入大律师实习也能给自己的职业履历加分。

而耶鲁的学生的任务更重,因为这一年里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给联邦地方法院的法官们写申请,让自己在毕业后能成为他们的助理,这才是精英学校的精英学生和普通混子学生最大的差异。

米国同样是个讲究人脉关系的国家,尤其是在政府机构里的人脉,在进入职业生涯中期后比职业技能或者职业道德更加重要。

“好吧,希望能把这个案子,办的漂亮点,至少能写在履历上。”

……

“嗨,克里斯。”爱德华推开宿舍的房门,果然看到那个黑大个正靠在沙发上认真的看课本,旁边的桌子上摆着冷掉的披萨。

“嗯。”后者头都没有抬,只是闷哼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片刻后又道,“没吃晚饭的话,这里还披萨,你可以全吃掉。”

“别告诉我,这几天你一直窝在这儿,就靠披萨为生吧。”爱德华故作吃惊的喊道。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

这个名叫克里斯·托马斯的黑大个是他的同学兼室友。

这个年代里耶鲁法学院的黑人寥寥无几。

哪怕政府在《平权法案》中规定大学必须收入一定数量的有色人种,分数不够也可以“择优”降分录取。

但大部分黑人都选择理工科这种容易来钱且和仪器机械打交道为主的职业,选择法科或者商科的极少。

反过来说,能进入耶鲁也说明这些人的真实水准不差,入学时是受到了政策照顾,可课业成绩最次也是中流水准。

克里斯则要更优秀些,可这人却有个怪癖,大部分时候不喜欢说话,在分配宿舍时和爱德华共享了这套古老的拥有三个卧室和一个起居室的公寓。

一年下来,双方都觉得对方是个不错的舍友。

克里斯虽然沉默,却有着不错的幽默感,一天爱德华回来,看到门上挂着一张大熊猫的放大照片,他对着看了半响,吃不准代表什么。

黑哥们在旁边用黑人特有的低沉又带着几分喉咙里有痰却咳不出来的腔调说道“这代表着我们这间公寓!它是黑的,也是白的,还出生在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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