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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标题是上架感言,实际是第170章。
对不起,我是猪。
“收监听证程序是怎么开始的?”威尔金斯法官问道。
“一个多里星期前,艾尔玛·惠特利女士去访问她的好朋友卡顿小姐,并且留宿在后者家里,这是常有的事情,她们是很要好的朋友,通常会喝着酒然后闲谈到下半夜乃至天亮。”
“但这次,艾尔玛·惠特利女士因为喝多了且服用了精神类药物-她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这类药物了-有药剂师和医生的证词,而让卡顿小姐觉得她的行为失常,于是打了911电话招来警察,然后要求警察将艾尔玛·惠特利女士带到精神病院予以收监。”
“在随后的法庭上,艾尔玛·惠特利女士要求为自己辩护,她曾经上过精神病法医院课程,在法学院入学考试时获得过700分的高分,同时也上过法学基础课程,使得她认为自己足以胜任相关辩护工作。”
“那你怎么看?”威尔金斯法官又把眼镜戴上,饶有兴致的看着爱德华还有贝丝·哈蒙。
“对此,我现在无意加以评论,法官阁下。”爱德华直接把这个问题关死。
这问题不好回答,按照爱德华的理解,艾尔玛根本就不该说最后那番话,哪怕真的不爽也要等自己离开那个鬼地方再说。
这就是半吊子外行和业内人士之间的区别。
看上去大家都是玩法条,但法条是一回事情,负责执行法条的人可是另一回事。
倘若是爱德华碰到这种操蛋事情,哪怕他肚子问候了墨菲斯医生十八代祖宗,但在临时法庭上,肯定不会表露出来半分,但只要等布鲁因法官的书面裁决下来。
一分钟后他就会把上诉状直接递送到联邦巡回法院去-当然他有足够的办法证明这个案子应该归联邦来管而不是地方。
反正道理都在己方,之前的诊断书和入院文件也都作为附件保存在布鲁因法官的判决书之后,随时可以调用,根本没必要在法庭说什么“将其记录在案,以备日后之用。”
这样做除了激怒对手外没有人任何好处。
米国是个讲法律的国度,这句话千真万确,从守法角度而言米国整体阶层-从总统到平民都是做的最好的,但是!
怎么讲法,怎么守法,都是内行人师徒相传的手艺,律师协会仿佛中世纪的行会,本质上是起着技术垄断与隔绝阶层的作用。
明白这点,能在米国司法圈混的如鱼得水。反之,如鱼得(王)水。
比如威尔金斯法官这一句看似寻常的询问,“艾爱德华你认为尔玛究竟能否胜任给自己辩护这个任务。”
实际上隐藏着很多不为外行人所理解意图,回答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严重后果。
如果他回答“我认为艾尔玛的专业能力足以给自己辩护”。
那等于是承认,自己并不了解法庭中的潜规则-艾尔玛这种外行是无法得到尊重的。
那他自己也变成了外行,自然没啥好果子吃。
如果否定回答,那等于是说艾尔玛不行,这又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任何时候委托人都是对的。
总之不管怎么回答,都会给后续处理带来不可控的影响,还是干脆把门关死了事。
威尔金斯法官看起来还不错,并没有那种(法)官官相护的习气,至少表面上表现的相当富有职业道德。
但爱德华可不敢掉以轻心,想想看,之前布鲁因法官仅仅是因为艾尔玛要起诉精神病院院长墨菲斯医生就把要把她关进去。
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
毕竟这是米国不是俄国。
但米国人也是人,在法律的细节和公正方面确实比俄国强,但说到底,法律的执行依然是靠人的。
市立精神病院的院长本身就算是地方知名人物,或者说乡贤。
而他背后的全米精神医学会,更是个了不得的团体,成立时间比米国建国还早。
并且一度权势熏天。
比如在上一届也就是64年总统大选中,《真相》上发表文章,认为通过种种迹象表明共和党候选人戈特华德存在“严重的精神问题”,这个判断是由大量精神病医生签名认可的。
虽然他在竞选中的豪言“扞卫自由时的极端并不是罪恶,追求正义时的温和并不是美德。”,以及“我们应该扔一颗原子弹到克里姆林宫的厕所里去”听起来确实有点暴力倾向。
但政客的言论有点出格也是常态了,爱德华还记得有位候选人还号称要在美国和墨西哥边境建造一堵墙呢。
然而,《真相》杂志的做法比较下作,杂志把一些戈特华德的言论集中起来寄给名精神病医学学会的医生,然后公布了2417名医生的回复,其中1189人认为戈特华德不适合担任总统。
虽然事后戈特华德打赢了官司,但却输掉了大选。
由此也可见,精神医学会的可怕之处。(ps在他前世,民主党操控的精神病医生有又这么干了一回,协会也只是不痛不痒的谴责了几句,并没有停止他们的执业资格。)
墨菲斯医生现在只是院长,但很有可能会在未来的某天宣布“要为更多的人民谋取利益”而投身政坛。
以他的身份和地位,成为列克星敦市长或者市议会主席并不难,进一步升级为州主要官员也是顺理成章的。
所以布鲁因法官要讨好他也在情理之中。
再有,艾尔玛在法庭上的情绪表现的不甚稳定显得冲动而极具攻击性,布鲁因法官在基层滚了一辈子,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可以肯定,艾尔玛·惠特利一旦离开精神病院后,肯定会到处喊冤,给媒体写公开信接受采访然后去各级法院挨个起诉,作为基层法官他最头痛的就是这种事情。
几个原因综合,他倒未必是真打算让艾尔玛在精神病院里呆一辈子,但也是打算让她穿着拘束衣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冲动”行为,只要她承诺不再找麻烦,那一切太平。
实际上,布鲁因法官也不是完全不问是非,胡乱断案的人。
一开始他就表示艾尔玛可以立即出院。
作为司法老油条,他当然知道这里面的门道,那索性他来当个和事佬,让艾尔玛出院,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没想到艾尔玛不依不饶,并且一番质证弄的墨菲斯院长下不来台,这个时候布鲁因法官的屁股坐那边就非常明显了。
这也是爱德华之前吐槽的,“若是在俄国,一个地方法院的法官敢把全国敢把全国冠军的母亲送到疯人院去,那么只怕当天晚上,kgb的同志就会彬彬有礼的敲开他的房门,非常热切的关注这个家伙是不是和境外反动势力有勾结,进而以阴谋的方法来阻止爱国运动员在世界舞台上位伟大的苏维埃争取光荣。”
院长除了痛哭流涕的表示自己鬼迷心窍,然后买了礼品去向对方赔罪外不会有第二条出路。
当然,眼下俄国比30年前好太多,若是发生在那时,只怕布鲁因法官就会坐上免费斯托雷平列车开向浩瀚的古拉格群岛。
苏维埃比**的进步之处在于,不会向乘客收取高昂的车费,而且终点站也不是焚尸炉,通常是送到西伯利亚去开垦那些泥泞的处女地,这也算是废物利用。
能把培养出全国冠军的英雄母亲送到精神病院去的精神医生,可不是废物么……
既然连权力金字塔顶尖的总统候选人都干不过精神病医生,小小的艾尔玛自然更不是对手。
同时爱德华还得防着点儿,万一威尔金斯法官和布鲁因法官是好朋♂友呢。
然而威尔金斯法官却说到“对于一个面临收监处理的人来说,是否有能力为自己辩护确实值得怀疑。”
这等于是在向爱德华昭示,“我,威尔金斯,和布鲁因那个傻叉没啥关系,所以我会尽力秉公而断。”
而且这话里还暗含着另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关键点,威尔金斯法官认为艾尔玛没有自我辩护能力的话,那么之前她所收到的审判在形式上就是不合理的,因为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人人都享有正当审判程序”的权力,正当审判程序,当然包含了需要有合格的辩护人。
同时米兰达法案也规定了,人人都享有拥有辩护律师,如果请不起律师,政府会指派公益性律师来帮助他的权力。
二者叠加,然后加上对艾尔玛缺乏自我辩护能力的判断,就足以程序技术上就推翻之前的审判结果,高院完全可以要求重新审理此案。
正如前面案例中讲过的,一旦上级法院要求下级法院重新审理,那就意味着前者对审判结果不满意,重新审理只是一种婉转的表示,也是体制内的某种“温情”。
所以威尔金斯法官的发言几乎是给了爱德华一颗定心丸-未必要上诉,这挺麻烦的,没准我这儿就能给你判了,最差的结果无非是重新审理而已!
而且这种技术性的推翻比高级法院直接简单粗暴的裁定下级法院犯了诸如“证据模糊不清”“法条不适用”等低级错误显得更加云淡风轻-说明下级法院只是能力不够,而不是立场有问题。
爱德华显然听懂了弦外之音,立刻显得喜形于色“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智慧的阁下。”
“质证的爱德华,什么时候那么好说话了?”威尔金斯法官笑道
“我对智慧且愿意把智慧用到正义事业上的人一向充满敬意,你简直是肯塔基州的汉德法官”
马屁拍完爱德华继续称述。“这些情况我猜想都已经被法官所考虑到。尽管如此,在她的证据面前,在她进行的质证的结论面前,布鲁因法官还是裁决释放她出院。这正是我们现在要求加以执行的裁定。”
“法官阁下,正像那位法官刚刚说完‘释放’,然后公诉立刻插一句‘嘿,你知道嘛,那个被告是黑人,而不是白人’于是法官立刻表示‘是黑人啊,那我裁定他有罪。’”
“当时的情况就是这么荒谬,在这种极度荒谬的审判过程中,我们没有人会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情况。”
“布鲁因法官推翻之前裁决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他在本案中推翻原裁定的理由是完全无效的。”
“这就是我今天和艾尔玛·惠特利女士的女儿伊丽莎白·哈蒙小姐(贝丝为伊丽莎白的昵称)一起到你面前,向你提出针对艾尔玛·惠特利女士的人身保护令的原因。”
“讲完了?”威尔金斯法官问道。
“是的,我的陈述完成了。如果讲得不清楚,请你向我提出来。”
威尔金斯法官再度摘下眼镜,苍老的脸上浮现出,莫名其妙的疲惫感:“州高院确实是能见到各种奇怪案子的地方,我在这里干了大半辈子,类似的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为了谨慎起见,我必须要听到另一方的观点,所以请稍等,我会立刻让州司法部部长助理到这儿来,让他来阐述一下州政府在这个案子里的立场,并且要确认一些基本事实。我想你应该可以理解。”
“当然,这是理所应当的。”
“那休庭,下午一点,继续开庭。”
……
两人在快餐店随便吃了点东西,又回到法庭旁听席上的长椅上等待。
“你看着我干什么?”贝丝·哈蒙有些诧异。
“我觉得,我觉得你……”爱德华挠头,他当然不能说“我觉得你非常好看,非常耐看,我就看看,也没打算蹭蹭……”
“我觉得……你的情绪,好像……”总算他急中生智。
贝丝·哈蒙实在是太冷静了。
完全不像个十八九的年轻女孩,从头到尾,她那小鹿似的淡棕色的眼珠里没有丝毫诸如慌乱、惊恐等负面感情,或者说干脆是没有感情流露出来。
“职业习惯”贝丝绷紧嘴唇歪歪头“下棋的时候可没有那么功夫去用感情感受世界,或者说感情根本就是没用的东西……”
“不至于吧,毕竟感情是人类才有的高级功能”爱德华随口道
“至少对棋手而言,感情就是累赘,想想看这玩意要是有用,那么世界冠军要么是最虔诚的教徒,要么大概是好莱坞最好的演员,当然政客这辈子也许就不用指望能在国际象棋上有任何出路了……”
“好吧,但这样……”爱德华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位漂亮小妞吐槽的本事似乎和她的容貌与棋艺成正比。
“不像人了?”贝丝·哈蒙倒是先笑了起来。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这么理解也没错。但是你知道,为什么俄国人能够始终在国际象棋上称霸么?”
“就是因为北极熊没有感情?”
“是的,他们都是怪物。尤其我要挑战的家伙,彼得罗相-绰号就是花岗岩,他那张脸上,你永远别想看到一丝一毫感情,就和他的棋风一样,坚硬,固执,却让人难以逾越。他不停的把一块一块石头放到他对手的背上,直到他们被压垮……胜利对他来说就是这样简单。他不论输赢永远都是一个表情,我甚至没见到他害怕过什么……”
“那是他没半夜被nkvd的蓝帽子们敲过门……”某人俄黑的本质再次暴露无遗。
“那是什么?”小鹿般清澈的眼睛露出了迷惑
“蓝精灵……好吧,这个问题跳过。说起来,我得先祝你好运,干掉那个家伙!”
“谢谢,但很难”贝丝说着掏出香烟“你要嘛?”
“不谢谢,我不会。”他迟疑道:“这玩意,比赛时允许?”
作为来自后世的穿越者对于有顶棚的公共场所禁烟已经习以为常了,看到贝丝·哈蒙抽烟还是有点不适应,烟瘾发作起来是没有任何理由,只能随时随地点上一根,否则那种爪儿恼骚的痛苦形象简直能放到动物园猴山里去展览,而且保证观者如云。
他实在无法想象两个国际特级大师对坐纹枰,神情肃穆,然后一人一根,玩命的对着对方吞云吐雾,彼此共享二手烟,完成间接的身体物质交换,光想起来就觉得非常朋克。
“本来我也不抽,但棋手很多都是烟鬼,与其被他们喷烟,不如……”
“互相伤害?”
“呵呵呵”贝丝·哈蒙笑了起来,这让她身上的女人味总算浓了点,她确实很漂亮,但总给人以一种机械感,缺乏妩媚等特质-好像她体内的雌性荷尔蒙根本就不会外化-如同除了电眼巴特外没人会对草薙素子的义体有性趣。
贝丝的打火机小巧精致,金光闪闪,上面还镶嵌着不少宝石,点燃香烟后,她叼着烟,脑袋后仰,直直的注视着法庭天花板的吊灯。
这个姿势让她的身材显露无疑,尤其是脖子,曲线优美浑然天成,就像最完美的艺术品,纤细却充满力量感,肌肉充满张力却丝毫不显得笨拙,这才是天生的尤物啊。
可惜,如果她能学到艾尔玛十分之一的风情与妩媚,那就完美了。
“很难……俄国人,尤其是这些没有感情的怪物,真的很难打败……”贝丝·哈蒙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无形中释放出的性魅力,依然沉浸在她自己的世界里-那是个没有性别只有黑白的世界。
“你往好里想,至少彼得罗相无非是没有感情,但这家伙不是天才,可你是啊!天才终归可以战胜凡人的。要是你的对手是阿廖欣这种天生的怪物,那才是真的毫无希望呢。换成我是他对手的话,我大概会选择直接退役。”
“说实话,我希望你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哈里,去莫斯科给俄国人好好上一课。”爱德华继续道。
哈里是20世纪初期的米国冠军,在访问莫斯科的时候做过一次公开表扬,他一人对阵22名好手,这还不算,自始至终他都蒙着眼睛以单方面盲棋的形式出战,并且大获全胜。
当然这个记录最终还是宿命般的被俄国人破掉,伟大的阿廖欣把人数上限提高到史无前例的36人……
“嗯?你也会下棋?等级分多少?”贝丝·哈蒙立刻来了精神“时间还早,我们来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