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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 伏击千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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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王,敌营的旗号有变。”岳讬催马上前,提醒道:“还是收队回营吧!”努尔哈赤觉得已观察完毕,再呆下去也不会有更多的收获,便点了点头,兜转马头,向本方营寨的方向驰奔而去。明军营寨中,望着建奴大队疾奔而去,熊廷弼收回了命令,准备整队出击的飞骑营也只好停止行动。“是建奴的大头目。”何可纲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可能是老奴亲来窥探我军虚实。”熊廷弼轻轻颌首,说道:“老奴亲来也不意外,此战关系重大,若再大败,建奴将一蹶不振。”何可纲想了想,说道:“末将想不出老奴有什么办法,能够获胜。”熊廷弼微微一笑,说道:“我等认为建奴是必败之局,可建奴却未必如此想。况且,就算死到临头,还要顽抗挣扎,也不意外。”想利用火箭的射程,偷袭建奴大营,并一举将建奴击败的计划,熊廷弼并没有告诉别人,只有火箭部队知道些信息。而按何可纲等将的想法,以守为攻,挫败建奴的进攻,并和建奴在此地对峙,拖得建奴粮草匮乏、物资耗尽、军心混乱,胜利也就握在手中了。这当然是最谨慎保守的打法,也是最安全稳妥的取胜之道。根据建奴目前的物资储备情况,数万大军人吃马嚼,顶多能支撑一两个月。况且,建奴大军被牵制于此,其他方面的明军的作战就没了阻力,更有利于整个平辽的大局。熊廷弼没有立刻攻城,也不想主动进攻刚刚开到的建奴大军。一是留着海城,给建奴存着希望,不会很快就撤退,依靠鞍山、辽阳等城池,节节抵抗,并拉长明军的运输补给线;其次则是建奴大军甫至,士气军心正旺,利用防御工事和火枪火炮先挫敌锐气,才是符合兵家要义的策略。时间在明军手里,当然要好好利用。先挫敌锐气耗敌有生力量,为决战打下好基础,也是熊廷弼的考虑。“传令,命黄龙所部做好进攻准备。”熊廷弼沉吟了一下,发号施令,“明日佯攻海城,声势要做足,争取引诱建奴来攻。”对峙固然稳妥,可要是能让建奴来攻打营寨,利用火器的优势大量杀伤敌人,能够更快地消耗敌人。………………………平辽大战拉开帷幕,在海城集中了敌我双方的主力部队,十数万人马的血战厮杀即将展开。但作为整个平辽的作战计划,辽南只是其中一个战场。最先取得战果,获得胜利的却是在辽东。得到老奴率主力南下迎战,毛文龙等将领基本放下心来。有熊廷弼和数万精兵强将抵挡,建奴的主力已经不太可能增援辽东。所以,向建州渗透、穿插的军事行动再度增强,东江镇要趁建奴主力被吸引牵制,率先在建州取得大胜。从两军的兵力对比上看,这是把握很大的作战。尽管鸦鹘关险要难攻,但渗透穿插却使建奴侧背难以防护周全,险关也就成了孤城。冬季的脚步越来越近,在辽东大地已是一片肃杀,入眼差不多都是枯黄和黝黑,看不到一点象征生命蓬勃的绿色。吁!杜度勒住马头,虽然天气还不是很寒冷,但战马还是呼呼地吐出白气,显出疲惫之态。率领着四千骑兵,杜度充当了救火队,在处处闻警的建州东奔西跑,弹压追击。但多路渗透进建州的明军遇强则避,遇弱则击,时分时合,攻击屯寨,伏击小股建奴,搞得杜度这几千人是疲于奔命。没有办法,杜度知道分兵是大忌,可为了对付明军的处处袭扰,只好将四千骑兵分成四队,分赴各处抵挡明军。多路小股,明军的袭扰行动也给了杜度一个错觉,认为明军只能穿山越岭,从险峻的小路偷入建州。限于携带的粮草物资有限,明军也肯定不会是大队,人数应该很少。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杜度才分兵追剿土匪般打一下就躲藏的小股明军。“贝勒爷。”亲兵队长听了听远处的枪声,似乎稀疏下去,便建议道:“歇一下再走吧,战马有些抗不住了。”杜度犹豫着,想了想又摇头道:“再坚持一下,否则又扑空白跑。”重新振奋起精神,杜度重新率队出发,直奔四棚窝屯。“快,快,快点跑。”一个明军小旗官大声喊着,催促着百十来个辽人百姓往一个小山谷里钻。这些辽人百姓拖家带口,只带着行李铺盖,惊慌害怕地跑着。远处的马蹄声越来越响,越是让他们心惊胆战。“千八百建奴骑兵,一刻钟就到。”高高的树顶上,一个明军士兵举着望远镜,高声报告着敌情。总旗官姓李,土生土长的辽东人,才三十来岁的年纪,满脸胡子拉茬,看起来却象四十多岁。“一队在左,二队在右,三队在后。”李旗官在地上用脚划了个u形,点了几下,抬头看着三个小旗官。“明白。”“遵令。”小旗官们答应着,跑步而去,指挥各自的部下迅速埋伏就位。按照渗透袭扰的布署,一队两百人,三队为一总旗,在相对固定的地区,时分时合地展开行动。六百对一千,如果是在平地上,李旗官是不敢跟建奴硬抗的。但借助于地势就不同了,不大的山谷,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口袋阵。两翼交叉火力,再加当头的据险阻击,足以使千八百的建奴无法推进。取过腰间的水壶,李旗官象作贼似的用眼角扫了扫周围,才拔下软木寨,飞快地喝了一口,又赶紧盖好。一道火线从嗓咙直数到腹中,李旗官眼睛亮了,满足地呼出一口带着酒味的长气。京城的烧刀子,果然够劲,够辣!李旗官眼睛也瞪起来了,手按着腰间的刀柄,大声吼道:“弟兄们,都拿出精神来,把建奴打个落花流水。”“落花流水!”不少明军士兵举起手中火枪,吼叫着给自己打气。李旗官很满意地点着大脑袋,浑忘了自己因为喝酒,已经受过两次处分。虽然没误事,但这是军中规矩,必须遵守,旁人可没他拿酒当水喝的海量。杜度率骑兵来到四棚窝屯,又扑空了。二十几个女真人已经尸横遍地,屯中空无一人,只有胡乱丢弃的杂物。这样的场景不是第一次目睹,但仍然令杜度感到愤怒。他铁青着脸,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贝勒爷,敌人正向山中逃窜。”先行抵达的哨骑纵马回来报告,“还带着上百尼堪。”“追。”杜度嘴里迸出一个恶狠狠的“字”来,不顾马匹疲惫,兜马驰奔而去。一队明军押后,保护着大包小裹的辽民往山里逃窜,远远的只能看见人影晃动,可也让追击而来的建奴兴奋不已。终于逮着了这帮狡滑又怯懦的家伙,将他们杀光,为女真人报仇。建奴纷纷发出怪叫,有的摘弓搭箭,有的抽刀挥舞,如一股旋风猛地扑向敌人。杜度也瞪大了眼睛,咬紧了牙齿。他想抓住敌人,一刀一刀地碎割了他们。凉风呼呼地从耳旁刮过,他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分不清是什么,反正不是很舒服。但现在已经不用下令,或者说下令也有些晚了。建奴骑兵的前锋毫不犹豫地加速追击,深入了一条并不算深,两侧也不算高的小山谷。而正在前方逃窜的明军停下了脚下,返身占领了几处土丘草地,借着天然的障碍物掩护,举起了手中的火枪。轰!几十声枪响汇在一起,有如炮响般轰鸣,白烟升腾而起,紧接着便是一阵人喊马嘶。在血雾迸溅中,追在前面的建奴人仰马翻。本就不宽的谷地,倒下的人马阻碍了后续部队的前进。但被仇恨冲昏头脑的建奴并不退却,他们跳下战马,以步战的姿态,执盾挥刀,张弓射箭,继续向前冲。火枪声一阵接着一阵,又有部分明军从山林中返身而回,加入到了阻击射杀敌人的战友中间。越来越多的建奴弃马就步,加入了战团。箭矢在空中掠过,铅弹不断激射,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杜度勒住马头,他还没有进入喇叭形的小山谷,就驻足于谷口观望战斗。差不多是两百人,这与以往的情报是相符的。明军就是以这样的小队规模四下袭扰,令他和所率的骑兵疲于奔命。而除了骑兵前锋纵马进入山谷,战斗一经展开,建奴便在谷外弃马,手持武器步行冲入。虽然人数远超明军,但在这里限于地形地势,建奴却施展不开。但弓箭的密度在不断增加,杜度能看到,给明军也造成了不断的损失。目前的伤亡要大于敌人!杜度很快做出了判断,但却没有收兵的打算。老顾忌着伤亡,那就不用打仗了。敌人有些现成的障碍物提供掩护,火枪也犀利,暂时的伤亡比代表不了整个战斗。等到敌人败退,伤亡比便能拉近,甚至是反超。久经沙场的杜度,岂能不明白这个道理?枪声轰鸣,箭矢纷飞,建奴在不断地逼近,明军也开始不断地后退。现在还能保持退而不乱,但很快就会演变成溃败,狼狈逃窜了。杜度抿了下嘴角,认为自己已经预测到了接下来的场面。明军的步步后退,使更多的建奴进入了谷地,侧背完全暴露在谷地两侧的丛林草坡的打击范围。李旗官虽然好酒,但却没误过事,且是身经百战,战斗经验非常丰富。眼看着友军已经撤到了密林的边缘,他猛地又灌了口酒,发出了反攻的号令。天鹅间此起彼伏,谷地两侧突然冒出了无数的明军,铁面黝黑、带着各种狰狞的图案,无数火枪从侧面向着建奴发出了怒吼轰鸣。一颗颗冒着青烟的手雷从谷顶扔下,在建奴脚下滚动,爆发出耀眼的火光,震耳欲聋的巨响随之响起,升腾起一团团浓重的烟雾。由于隐蔽的需要,李旗官没有采取列队轮射的战术,而是换枪不换人。射击手伏在地上,后面的士兵装填弹药,递枪上前。噗!一颗铅弹从侧后面击中了护军校浑达禅的脑袋。正高叫指挥,挥舞弯刀的壮实家伙,在鲜血迸溅中轰然倒地,和一根木头没什么两样。铅弹如雨,只排成三列的明军,拉开了很长的距离,与线列战术一样,打出了惊人的火力输出。直线距离只有五十多米,正是火枪的有效射程。每一轮攒射,差不多都是百多枝枪在喷吐火焰。黑火药手雷居高临下地猛扔,腾起的黑色烟雾越来越浓重,遮断了杜度的视线。杜度的嘴张成了“o”型,完全被这猛烈的伏击给震撼得脑子一片空白。“贝勒爷——”亲兵队长发现明军火枪兵转移了枪口,开始向接近谷口的己军射击,赶忙上前拉起缰绳,大声提醒着:“快走,这里危险哪!”杜度的眼珠呆滞地一轮,才有些缓醒过来,刚要开口说话,“呯”的一声闷响,亲兵队长的脑袋象个烂西瓜般爆裂开来,迸溅了他一脸的污血。几乎是同时,他周围的几个亲兵在一轮重火枪的集火轰击下血肉横飞,惨叫声响成了一片。明军为了诱使建奴入谷,在谷口并没有埋伏士兵,以免被发现。战斗打响后,十几名重火枪兵才向谷口移动。就是这么点时间,给了杜度逃离生天的机会。幸存的亲兵卫护着杜度,催马远离,在火枪的追射中,又有不少建奴被击中倒下。“王八蛋,算你运气好。”李旗官举着望远镜,看着建奴的大头目落荒而逃,逃出了火枪的射程,不由得恨恨骂了一句。火枪还在射击,手雷却已经不在抛掷。谷地的硝烟逐渐散去,呈现在明军眼中的是敌人尸横遍地的凄惨景象。“今晚有马肉吃啦!”一个亲兵咧开嘴笑着,“大人,马肉就酒,滋味更美呀!”李旗官同样咧开了大嘴,拎出水壶,喝了一大口,呼着酒气大笑道:“痛快,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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