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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不知就这样过去了多久……
在李修年脑海里面,不断地回想着很多以前的事情。
他记得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开始展露出写作的天赋,老师经常当着同学面的夸他作文写得好,还让他在上课的时候当众朗读,收获同学们的掌声。
那是第一次写作带给他快乐,不过,他其实并不喜欢写作。
因为小时候写东西,全都是为了应付老师的作业,之所以绞尽脑汁,借鉴优秀的满分作文,全都是为了在考试的时候拿高分,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对那时的他来说,并没有写作这个概念。
写作文在他看来,就是完成作业,只不过这对其他人来说难了一点,他利用这一优势,很快与别人拉开了差距。
但不管怎么说,这确实满足了他的虚荣心,让他感到快乐,第一次觉得原来自己也有擅长并且令人感到羡慕的东西。
后来,随着年纪慢慢长大,李修年发现考试时所写的作文根本就不能算作是写作,因为大家都在用同一个套路,发表着差不多的观点,写着自己并不是很关心的东西。
将一篇作文层层剖析,去讲结构和观点,还列出一些修辞优美的句子,像这样僵硬、固化的教学模式并没有引起李修年的兴趣,反而让他感到更加厌倦。
虽然写的作文分数依然很高,但他却是越来越疲倦,甚至都不愿意动脑,只是抱着应付的态度去写。
直到有一天,当他开始发现了网络小说,看到书中光怪陆离、曲折离奇、跌宕起伏、热血激昂的冒险故事,他这才发现原来写作是一种给人带来感动、快乐和思考的东西。
随后,在同学的鼓励之下,他开始尝试着自己写小说。
就像所有心怀幻想刚刚拿起笔来写小说的萌新一样,李修年起初总想写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还信誓旦旦地说着要打破现有的套路,创作出一个独属于自己的与众不同的世界。
结果显而易见,第一本书连五万字都不到,就不知道被他丢到哪个角落去了,连书名他都忘记。
那是一次失败的尝试,但也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写作结缘。
后来,随着看的小说越来越多,写的东西越来越多,他才渐渐明白,小说的本质其实就是讲故事。
只要故事讲得好,无论你写的是什么题材,都会有人喜欢。
至于他原先他讨厌的套路,那其实是前人总结出来帮助你把故事讲好的一种方式方法,李修年很后悔自己醒悟得比较晚。
但在这条路上,没有人能够教你,只有不断去尝试,不断去摔跟头,才能有所收获,得到真正的进步。
而每一次的进步,都给他带来了满满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这就是写作的魅力,也是众多兴趣爱好之中唯一一件让他愿意全身心投入,并且当成事业来做的一件事情。
而因为写作的事情,他也交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为着同一目标一起努力,有时候还整夜不眠不休地探讨剧情,讨论着各自喜欢的作家以及小说,那是一段无比愉快的时光。
每次想起,都会让李修年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而他与女朋友,也是在这个过程之中逐渐熟识,并且走到一起的。
可是,在所有人里面,却只有他把这件事情、把曾经说过的话当真,每个人都有着各种各样正当的理由放弃和躲避,让人无法反驳。
仿佛在他们看来,这就只是一个兴趣爱好,就像是打篮球、打羽毛球、打游戏那样,如果有空,心情好的时候,就叫上几个人,大家一起放松一下,愉快地玩耍一下午,然后一起去吃东西,坐在一起聊聊天,一天就这样过去。
只有李修年自己一个人,孤独地坚持着,看着好朋友一个个远离他而去,在各自的行业为生活和未来努力奔波,暗暗庆幸着还有女朋友支持着自己。
尽管她很早就放弃了,专心于自己的学业,但有她的理解和支持,这是对李修年最大的鼓励。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女朋友有一天竟然也会远离他而去。
而原因,就是因为他写小说没出息,当初也不好好学习和找工作,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学历。
李修年无话可说,他也不知道该说一些什么。
他很伤心,也很想挽留,但女朋友和好朋友都会背叛,只有小说永远也不会辜负他。
他的过去,他的努力,他的激情,他的痛苦和快乐,所有这些,全都用文字记录了下来,小说承载着他的过去,也抚平着所有的伤痛。
从始至终,李修年都知道,他不是在做着一件劳而无功的事情。
他在为自己造梦,也在为别人造梦,这是一件毫不费力就可以短暂逃离现实世界的事情。
当然,这其中也会有痛苦,低微的收入,长时间的单机和默默无闻,有时甚至还会面临无端的谩骂和人身攻击。
可是,他始终相信,只要他不断努力下去,支持他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他也能够越写越好,总有一天他一定能够凭借自己所热爱的事业,靠赚取稿费来养活自己。
所以,哪怕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异世界,拥有轻松赚钱的能力,他也没有想过要放弃写作。
这是从生命的一开始,从他年轻的时候就与他结缘,并且紧紧绑在一起的东西,相比较于其他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李修年还是觉得这样做更有意思。
尽管朋友不理解,家人不理解,爱人也不理解,但人活在这个世上,不可能事事如意,事事周全,你想要满足自己的渴求,让自己活得快乐,按照自己所想要的方式生活,那你就得有勇气去面对现实的阻碍,也得做好准备去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挑战。
李修年不想伤害任何人,但他无法决定别人的想法,人们习惯于用收入和成就来评判一个人成功与否,却常常忽视了他背后所付出的努力和汗水。
他知道自己已经让很多人感到失望,所以他更不能放弃自己,而努力工作和生活的人,一定会有驱散阴霾,迎来温暖阳光的那一天。
李修年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得去,但就这么死在这里,真的是一件让他感到沮丧、不甘和遗憾的事情。
他竭力挣扎着,想要睁开眼睛,重新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
可这个念头刚一出现,便让他感到头疼欲裂。
这种感觉就像是发烧的时候喝下药,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你能感受到意识在活跃着,但你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想着一些什么,那也许是一些悲伤的往事,或者是某件曾经让你感到遗憾的事情……
你感到很不舒服,想要睁开眼睛起来,可你的眼皮却仿佛顶着整个世界,沉重到你无法将它们抬起。
李修年不知道自己究竟死了没有,他想了很多的东西,也做了很多次的尝试,有时他以为自己醒了,但结果却仍旧是在梦境之中,在现实与虚幻之间,他仿佛反复徘徊着,分不清楚。
恍惚之中,他感觉自己好像被人抬着,耳边有水声,还有其他人说话的声音,他甚至还觉得自己被人用什么东西绑着,浑身上下紧绷绷的,说不出的难受。
他无法确定这是不是错觉,就像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活着,还是说只是身处于梦境之中。
他的脑海里一片黑暗,有时会浮现出一些奇怪的画面,但更多时候,却是一阵死一般的寂静和空虚。
可他不敢就此安睡,任由意识变得混沌下去,因为他知道如果那样做,迎接他的将会是什么。
他不停地思考着,幻想着,尽量让自己保持着清醒,但作用并不明显,他仍旧浑浑噩噩,记不住自己刚刚在想着一些什么。
不过,这并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最起码他还知道自己留存着一点淡薄的意识,尽管十分模糊,但这带给了他一点希望。
在黑暗之中,李修年分不清楚时间,他不知道到底就这样过去了多久,仿佛很漫长,但好像就只是睡了一觉,很快就会醒来一般。
他在一片虚无与黑暗之中漂浮着,就像是一片随波逐流的落叶,无法控制自己,也不知道前方会有什么等着自己。
然后在某个时刻,在他还没有任何准备的时候,在他耳边突然响起了两个的声音,陌生而又遥远,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方才勉强听清楚一些——
“这个人族的家伙还活着吧?”
“有我鬼神医在,你就放心吧,族长,这家伙绝对死不了!”
“没死就好,过几日就是祭祀大会,到时候拿他来献祭,一定能够堵住那几个老家伙的嘴巴!”
“嗐,咱们妖界已经很久没有人族来了,就这么杀了实在是可惜。”
“要不是那几个老家伙一直嚷嚷着咱们树人族的灭顶之灾马上就要来了,而且还与人族有关,逼迫着我们尽快把部落迁往南方的沼泽之地,我真想把这家伙留下来好好研究一番。”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管大长老他们的预言准不准,这个人族都不能留着,此事你休要早提!”
“我也就是这么一说,你说你这个人怎么还当真了,我明白你的苦衷,南方的大沼泽虽然是咱们树人族曾经的发源地,但那里已经被毒雾笼罩,危机四伏,难以生存。”
“毒雾虽说可以帮助抵御外敌,但咱们也得进得去并且找到适宜的生存地才行,这些年我也一直在研究破解毒雾的解药,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能够成功。”
“等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不用再受到狼族的侵扰,在南方的沼泽地重新过上平静的生活。”
“司空,这些年真的多亏了你的帮助,咱们树人族才能如此发展壮大,在这群狼环伺的大荒山里占据一席之地,若能重返沼泽地,你就是最大的功臣。”
“你我兄弟之间,又何必说这种话,壮大树人族,重现昔日的辉煌,这不也是我的愿望吗?”
“是啊,想当年,咱们妖族还没有分裂的时候,咱们树人族的祖先身受妖皇器重,享受着无上的荣光,要是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后世子孙就像是丧家之犬一样苟延残喘,到处遭人白眼,怕是在九泉之下也难以瞑目!”
“要怪只怪当初八大妖王争权夺利,使得咱们树人族成了那场内战的牺牲品,咱们祖先所流过的血,总有一天一定要向他们讨回来!”
……
……
脑海里,那两个声音越来越远,但李修年却是猛然间惊醒过来。
树人族、狼族、妖界、妖皇、献祭……
这些陌生的词汇就像是雷霆一般在李修年耳边轰然炸响,使得他脑袋里一阵轰鸣,久久难以平复自己的心情。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话,那他可能还没有死,而是意外来到了一个与人族分离的世界,并且马上就要被人给杀掉了!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如果这里真的是妖界,可没有人会救他。
他必须得赶紧醒来,然后想办法自救,要不然可就真的玩完了!
想到这里,李修年不由感到内心一阵慌乱,竭力睁开眼睛。
起初无比困难,但渐渐的在他眼前出现了一点光明。
李修年眼睛睁开又闭上,闭上又睁开,如此过了许久,他方才看清楚自己身处于一个木屋之中,房间里还飘散着一股浓重的草药味。
而也就是在这时,在她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女孩的声音,只听其声音甜美温柔,仿佛还带着几分关心,道:“你终于醒了,可以听到我说话吗?”
说着,这名女子还在李修年面前比划着手指,道:“你眼睛看得清楚吗,这是多少?”
闻言,李修年眼神慢慢聚焦,终于看清楚了女孩的样子。
只见她面容姣好,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眼睛乌黑亮丽,炯炯有神,头发鲜红如血,非常好看。
而在她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甚是好闻。
但更令她更到意外的是,这女孩看着竟然与他的女朋友颇有几分相似。
看着这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过往那些美好的记忆一下子忽然全都翻涌上心头,不知不觉中,李修年的眼眶竟已变得湿润起来。
他呆呆地看着面前的这小女孩,眼中满是思念、自责和愧疚,心里边有很多话想说,但到了最后,却是一句也说不出口。
见李修年突然这个样子,小女孩感到非常诧异,还以为他是在担心着什么,便连忙开口安慰他道:“大哥哥,你别害怕,我现在立马带你离开,不会让爹爹他们伤害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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