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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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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歌明明是我写的。先拿出来的也是我,你问问大家,听过你的曲子吗?根本没有。今天是我的单曲发行筹备会,你闯进来说我的歌是你写的,你有什么证据?”

苏慕斯冷笑:“按你的说法,谁先拿出来的就是谁的?”

李锦曼嘴硬:“那当然了。”

她入套了,苏慕斯勾起嘴角:“这可是你说的。”

李锦曼见她胸有成竹的样子,心里一慌。

苏慕斯转向许风川:“许制作,在此之前,你已经听过我这首歌了吧。我不知道李锦曼有没有拿这首歌给你听过,但我敢肯定她拿来的时间没有我早。所以你能帮我做个人证吗?”

她不知道李锦曼是什么时候偷走的音轨,但她在唱给许风川听之前一直在别墅里练歌,别人没有机会接触到这首歌。如果要说哪个环节出了纰漏,那肯定是在许风川指导之后了。

许风川看着她,极其冷漠地:“我不能。”

苏慕斯一怔。

许风川一副公正无私的态度:“她没有拿给我听过,今天是我第一次听她的歌。但这不足以证明这首歌是你写的。毕竟,在你拿给我之前,到底是你们谁先写出了《晨曦》我并不知晓。”

如果李锦曼拿出来的是修改版的《晨曦》,许风川就能作证,毕竟那是他和苏慕斯一起改的作品。但初始版本的《晨曦》是谁的,仅凭现有的信息他无法下定论。

苏慕斯皱眉,刚才太气愤,她都没注意李锦曼拿出来的是未修改的《晨曦》,也不知道她怎么偷的,连剽窃都没剽到最终版。当然,这也导致了她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

李锦曼料定苏慕斯拿不出证据,挺胸:“苏慕斯,不要胡搅蛮缠了,比赛我是第一,你是第二,你就算不服气也不用干出这种没品的事吧,这丢的可是辰娱的脸。”

她还敢说名次的事,苏慕斯握拳:“名次的事有没有猫腻你自己清楚。但一码归一码,你剽窃我作品的事是事实……”

在座的人倒吸一口冷气,比赛是辰娱的余总亲自把关的,历来这些选秀比赛都是有暗箱操作的,这已经是辰娱默认的潜规则了,她居然赤/裸裸地把它说出来。这不是打余总的脸吗?

李锦曼打断她的话:“决赛是我们余总亲自把关的,你这是实力比不过我,就开始质疑规则,质疑余总?”

苏慕斯眉头皱得更深了,她刚才气得有些口不择言,被李锦曼一番添油加醋后,她注意到余荣的脸色已经不太好看了。

这个时候得罪余荣,对她而言会更不利。

果然,余总拍了桌子:“比赛输了就输了,但干出抄袭的事来,只会让人觉得你人品低劣,输不起。”

在座的都是人精,一听就听出了风向。余总这是倾向于李锦曼,话里意有所指啊。

苏慕斯指了指李锦曼:“余总,你这是直接站边她了吗?她一点证据都拿不出来,你不觉得你的站边太草率了吗?”

余荣环顾四周:“草率吗?我不觉得。从来只有差生抄优生的份,你们觉得会有第一名去抄第二名的事吗?”

被他扫到的人都不敢反驳,只附和——

“余总说的是。”

“余总说得有道理。”

“没错,说第二抄第一我信,哪有第一抄第二的理?”

青姐看着,干着急。但两个都是她带的艺人,手心手背都是肉,她也没办法偏帮谁,是以保持沉默。

苏慕斯脸涨得通红,心脏跳得飞快,被气的。余荣颠倒黑白,这些旁观的人却是非不分。

苏慕斯声音气得发抖:“凡事要讲证据。余荣,你好歹是个上市公司总经理,说话不带脑子,空口鉴定我抄她,你的逻辑是死了吗?”

余荣当辰娱的总经理十几年了,只有他指着别人鼻子骂的份,哪有别人指着他骂的份?

他当即拍桌站起,手颤着指苏慕斯:“你们听听,说话蛮横无理,这种女人干出抄袭的事我也不奇怪!”

他的手都快戳到她脸上了,苏慕斯余光瞥到李锦曼小人得志的嘴脸,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苏慕斯,要忍住,不要被转移视线,当务之急是解决抄袭的事情!

又深吸了两口气,苏慕斯压抑着声音:“余总,刚才是我反应过激了,言辞不当,请你别计较。我忽然想到,我有办法能够证明《晨曦》是我亲自创作的。”

李锦曼的笑容倏地消失:“我的单曲马上要进入发行阶段了,时间紧迫,你不要再故意拖延时间了!耽误了时间,公司的损失你赔得起吗?”话是这么说,微微颤抖的声线却暴露了她内心的忐忑不安。

余荣还记恨苏慕斯刚才的无礼:“我不想听你说话,你给我出去。”

苏慕斯急急地说:“李锦曼不能发行这首歌。这是她抄袭的,发出去你们就不怕辰娱名誉受损吗?孰轻孰重余总你分不清吗?给我点时间,我能证明《晨曦》是我写的。”

她无意识地提高了分贝,余荣耳朵嗡嗡响,不耐烦地摆手。

李锦曼生怕她把证据拿出来,连忙上前把她往门边推搡:“余总都让你出去了,没听到吗?”

苏慕斯被推得踉跄。

正好此时门被推开,曲朝越刚要迈进会议室就看到一道纤细的背影往后倒,这身影十几分钟之前还和他坐在一起。

曲朝越来不及思索,下意识揽住她的腰,手上用力把她带到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明天入V,当天三更,当天V章留言随机掉落红包。谢谢支持。预收《樱桃十分甜》文案:

新版财经封面刊登了枫城商贵唐时的照片,剑眉星目,气宇轩昂,瞬间吸粉无数,堪比顶流。枫城名媛趋之若鹜。

翌日,唐时改了微博个签:“单身主义者,不近女色”,直接断了众名媛蠢蠢欲动的心思。

朋友调侃:“什么不近女色,其实是放不下纪初吧?”

唐时:“过去的人就不提了,都忘了。”

看他云淡风轻,朋友信他是真的无欲无求了,随手从他书柜抽了本MBA工具书看,唐时来不及阻止,眼睁睁看着偷夹在书中的薄册子掉到地上:《追爱三十六计之爱心食谱篇》,下面小字:想要拿下她的心,就先拿下她的胃!

朋友:?

唐时:!

小剧场:

某盛典,有人看到唐时把一个漂亮女生拉进后台,出来时满面春风,领口蹭的口红颜色鲜艳。

女生羞红着脸跟出来,记者上前询问:“纪小姐和唐先生的关系是?”

纪初:“我前男友,过去式。”

唐时:“我白月光,追求进行时。”

单身主义?不近女色?不存在的:)

☆、第 22 章

苏慕斯以为自己会摔个四脚朝天, 心里把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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