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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阮明城是在小鸳进大学的第一天。
因为家在外地,小鸳只能自己搬着沉甸甸的行李,独自到学校报到。寝室却偏偏分在了六楼,九月里的天气尤其闷热,小鸳抬头一望宿舍楼六楼那扇遥远的窗户,恨不得直接横刀向天笑,反而来得干脆痛快。
长长的楼梯简直就是缓慢的酷刑,一箱箱的行李随着她的步子也变得越来越重,就在她几乎快要累断气的时候,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身后响起:“我来帮你吧。”小鸳如临大赦,回头一看,竟然是个阳光美男。
他穿着一身炫白的T恤,很休闲的牛仔裤,再被金灿灿的阳光一照,更显得纤尘不染,恍若天人。他额前的碎发渐渐被汗水濡得湿了,T恤上透出一片片略暗的阴影,他的下巴很漂亮,是精致俊美到不可思议的那一种,脸上的惫逐次汇聚成一条蜿蜒曲折的杏,顺着他优美的下颚弧线流淌下来,很轻很轻“嗒”的一声,汗滴应声滴在他前面的梯阶上。他的喉结上下滚动,整个人都焕发出一种男性特有的放旷气息,在四周的空气里弥漫开来,唐小鸳甚至有一点喘不过气来,忽然隐隐觉得,有点像鄙草的香气,铺天盖地般的,不可抗拒将她包围。
他一直送到了她的寝室,唐小鸳本是极其外向的女孩子,突然间却像是哑了声,连话都不知道该怎么说,看着他转身欲行,她差一点就惊慌失措,猛然才从心底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勇气,开了口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微不可闻:“等一下。”
他一听就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疑惑地看着她。她偷偷咽了一口干沫,这才从行李袋里拿出了一瓶矿泉水递给他,他微微一笑就接了过去,声音低沉,充满了磁性:“谢谢。”
她只觉得目眩神迷,伸出去的手就像是忽然间失去了力气,连把手收回来这个简单的动作都忘记了做,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他对她绽开一个颠倒众生的笑容。唐小鸳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心动,全身的血液仿佛就快要沸腾,她的视线也是模糊的,看在他的脸上,就好像蒙上了一层空蒙的白色光晕。
她几乎连呼吸都忘记了,而他轻轻一笑,扬了扬手中的矿泉水瓶子,说:“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再见。”
“再见。”
她其实并没有和他说上什么话,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是每当晴天走到校园里空旷的操场上,看着身边经过的一个个朝气蓬勃的学长,唐小鸳忍不住就会想起他。再怎么朝思暮想,她却从没跟人透露过自己的心思,就连同寝室跟她最要好的叶静姝,她也没有告诉她。这一个偶然的邂逅,她只当作是心底的秘密,除了她,就只有他知道。
后来辗转之下,才终于又遇见了他。
她是校报的记者,有一次校报要做一期关于现代信息技术未来发展前景的专题报道,而今年的全国高校信息技术创新大赛的冠军正是他们学校的学生,唐小鸳联系了这个人,在跟对方说明了情况之后,对方爽快答应了唐小鸳的要求,学生会更是拨了一间贵宾接待室给她这次采访用。唐小鸳没有想到,那个名冠全校的全国高校信息技术创新大赛的冠军,竟然会是那个在开学的第一天帮她搬行李的人。
唐小鸳喜难自禁,傻乎乎地看着他,只是不停笑。
他却丝毫也不见怪,大大方方地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阮明城,很高兴认识你。”
终于,她才知道了他的名字。
就这么成了红蓝知己。小鸳性格活泼俏皮,跟男同学也一样合得来,叶静姝也是个男人婆的性子,虽然外表完完全全就是个温婉女子。
关于这一点,小鸳也是相当的不以为然,有时候酒酣耳热,话一多就不自觉说了出来:“叶静姝你要跟林妹妹似的,铁定现在就不认识我了。”
叶静姝对她总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滚你丫的!臭丫头你活腻了是不是?认识了我,你还委屈了?”
小鸳就嬉皮笑脸地求饶道:“哪敢啊!”
叶静姝啐道:“呸!就你这窝囊样,暗恋阮明城也不知道何时才算是个头。”
叶静姝倒是半点没有说错,小鸳和阮明城熟悉起来之后,没多久就被叶静姝看出了端倪,在她一轮番的威逼利诱之下,小鸳的嘴巴哪里还守得住丁点儿的秘密,直着肠子统统都跟叶静姝坦白了。叶静姝惊诧之余,还是好心提醒了她:“小鸳啊,阮明城是有女朋友的,就是公共关系的林绛璃。”
那一瞬间,唐小鸳整颗心都万念俱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