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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雨诗咬着唇,狠狠的吐了口口水,怒道:“呸,我才不要记得你血的味道,难喝死了。”
混蛋!小姐我这么美,是你随便可以亲的吗?!
“呵呵,是吗?”随风伸手抚摩着她的面颊,灿烂道:“如果你不记得,我就把你关起来,每天只喂你喝我的血。到那时候,你应该会觉得我血的味道是最美味的吧。”
梁雨诗嘴角抽搐了下,退后一步,大叫道:“好了,好了,我记得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道理,梁雨诗还是知道的。
“以后能辨认出我血的味道吗?”
“恩,如果下次你戴着面具的话,我只要咬破你的喉咙就会认得你。”梁雨诗皮笑肉不笑的回答。
随风,随风。
你的名字姑娘记得了,有朝一日姑娘得势了,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男子咯咯的笑着,似乎对这个回答很满意。
翻身上马对着梁雨诗伸出手,男子昂头,非常傲慢的说:“上马,少爷要把你卖了。”
梁雨诗觉得自己几乎要晕过去了。
姑娘我问候你全家……
这到底是什么世道啊,一个要把她卖去青楼的男人,居然一副傲慢的样子。
他怎么能把犯罪的事情说的这么理所当然,拽到不行。
这种渣滓为什么可以长的这么帅!老天爷你不公平啊。
不情不愿的伸出手,梁雨诗被对方拽上马。不客气的环住她的腰身,将额头靠在她肩膀。
翻了个白眼,梁雨诗挣扎了一会儿,却完全挣不动。
该死的,我讨厌你啊,不要靠着我。
偏头瞪着随风,随风灿烂的笑着回看她,完全不把她的眼神攻击当回事。
月夜下,一声马鸣,两个人向着前路而去。
而这座山通往的方向,叫做云遥城。
苏云没有细说,所以梁雨诗也并不知道。
云遥城,实际上就是——烟柳都城。
这里最盛产的东西就是——名妓。
如果她知道的话,大概会选择回去出家做尼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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