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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她到来之前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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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微凉,一场雨后,江离就生了病,不重,但李园的管家却请来了此时已闻名江湖的梅二先生。听说就在附近的酒馆无意撞见的,确认身份后便拉来了。
这个时候的‘妙郎中’梅二先生还没有日后喜欢将自己整得满身污泥穷酸气,但他的医术已经很好了,在江湖中声名鹊起。
一进来便可看得出这是女儿家闺房,每处陈设布置精雅到细微处,却带着秀丽清雅的气息,是梅花的香味。
哦,李园里种了一片梅花林。
隔着纱帐,连影子都瞧得隐约。
梅二先生还在心中摇头,像李园这样出了个小李探花的人家,还拘束于这些古板礼教,连医者不分男女也不懂,但也知道女儿家名声重要,没说什么。
“小姐,大夫来给您把脉了。”侍女轻声道。
从纱帐中应声伸出一截玉白的腕,梅二先生微微一怔,瞬间别开了眼。头戴文士方巾后的耳尖微红了些。
明明先是他在心底嘲笑李园的作派古板迂腐,结果他竟然光是看着……就做出了这样冒昧的举动。
许是梅二先生这样医术好的人在江湖上也多有性子古怪的名声,似乎没人发觉。
微凉而细腻的肌肤碰触,在那一瞬间搅乱了他的思绪。
梅二先生静心把着脉,“凉气入腹,体质微虚……”
“多谢梅二先生了。”
这声音像是轻柔易碎的美丽,让人忍不住去想有这样声音的会是怎样的一位姑娘。
梅二先生不知道该说什么,干脆不说话了。
这管家和侍女被当成了古怪性子的又一佐证。
这位年轻的大夫性子古怪是古怪了些,但医术可真好,才喝了没两天的药,小姐就不咳了,也能下床了。
侍女与江离笑说着这样的话。
梅二先生倒是尽心尽力地为这位林姑娘开了药方,连煎的药都看着的,他觉得,他是可怜这位林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还要受病。
他作为个大夫,只要接手了,就没有好不了的。
梅二先生忘了,这只是简单的伤风感冒,至少比起江湖人常经历的那些险恶的毒伤刀伤,要容易治好多了。
两天就够了。
治好了他也就要走了。
这还是第一次他连自己的病人都没亲眼见过,连芳名也不知道。
人都说他古怪,三不治的规矩多,他却觉得这男女大妨的规矩大过了他。
李园给的酬金很丰厚,毕竟梅二先生不仅治好了林姑娘的风寒,还留下养身的补药方子。
江湖传言,小李探花的表妹是个绝色美人,他虽未见到这位林姑娘的真容,但心里却已信了十成十。
又听闻小李探花也是个容貌天上有,地上无的俊俏郎君,两人倒是相配,但心中还是有一丝怅然,也不知是为什么。
“林姑娘的补药喝三个月就可以停了,若是有什么不见好的,可以来寻我,若是好了,也可以,我会的,也不止有补身的药方,还有女子养颜,生育……”
说到后面,梅二先生脸竟有些羞红。
侍女眨了眨眼,这位梅二先生是在夸耀自己,把自己夸得脸红了。
梅花先生似乎恼了,甩了甩袖子,“算了,就是有什么也别来找我。”
“哦。”
果然还是那个脾气古怪的梅二先生。
***
百晓生是武林中公认的智者、名士,聪明绝顶,交游广阔,而且博学多闻。
他想要做一件大事,一件将江湖豪杰英才都囊括其中的大事,
编写一个能让整个江湖沸腾的兵器谱,列出当下武林中人的兵器、武功的排名。。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何况,这还是江湖。
百晓生这个名号就证明了他对江湖上的事知无不尽,他打算将小李飞刀列入第三位,对李寻欢的事自然也知之甚详。
李寻欢有个自幼青梅竹马,深居简出的表妹,听闻李寻欢对这个表妹爱护至深,曾不远万里,为送她一朵北漠戈壁上的花。
这样的少年缱绻情怀,在久历江湖风雨的老人百晓生眼中仅是一桩笑话。
年轻人沉溺情爱温柔乡,纵是天才人物如李寻欢,也不过是如此,百晓生在心中轻嘲道。
美人于英雄是点缀,是战利品,唯独不能占了太多的分量,一丝一毫也不能。
因为一旦占据分毫,他在这江湖中就无法忘却生死,他的飞刀就会开始变钝了,变慢了。
温柔乡即是英雄冢。
百晓生想去见一见小李飞刀,
抑或是为了思量,小李飞刀究竟能在他的兵器谱上待上多久。
他们看起来如同一对天作之合的神仙眷侣,任谁见了都觉得美好。
百晓生骨子里是轻视女子的,
他知晓诸如蓝蝎子,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