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咈————
一声清脆响亮的口哨声传来,白熊停止了撕扯蟒蛇的动作,乖顺的朝回走去。
我看着白熊走回的方向,只见一片草林哗哗的动了动,似乎有人走过。但是等了半晌却不见半个人影。咦?
正疑惑间,白熊挪动了下屁股,我便终于看清了来人。
一个男子,手持精美长弓,身披毛皮披风,腰束皮革长带,脚着长筒皮靴,眼含智慧光芒,面上温和笑容,只需轻轻一昂首,便能给人带来一种安全可靠的感觉。那一举手,那一投足都处处显露出他顶天立地的男人气魄。
他皮肤黝黑,线条刚硬,仿佛给风吹雨晒了千年,挨过无数个酷暑寒冬,由大自然刀刀笔笔锤炼而来。无论是绿树成荫的森林或是白雪皑皑的荒野,无处不可成为他的栖息之地,他,才是这个大自然的真正主人。
好了,说了这么多,大家都知道这名男子是多么的具有男人味了。只是还有一点很重要的没说出来,虽然这点一点儿也不影响他的男人味和可靠度。但我还是要郑重的说明,他——是一个身高只到我的腰部的矮人!
矮人招回了白熊,径直走向蟒蛇之处,看了下鹰头狮身妈妈,叹了口气:“可惜——”
我听了矮人的叹息,才惊醒过来,唉呀,鹰头狮身妈妈!忙抱着小鹰头狮身跑过去。可惜近前一探,发现鹰头狮身妈妈已经气息全无了。
“金焰狮鹰惯在高处筑巢,平时很少见到,它体力非常,又善通人性,是充当坐骑的最好选择。只可惜遇上这只魔兽……不过,如果小姐你这只小狮鹰若是能得到一些训练,以后要对付这类魔兽还是轻而易举的事。”矮人看着我怀里的小狮鹰,语意温和的说道。
“训练?”
矮人看我迷惑不解,遂再解释道:“嗯,我叫维尔基格,是一名猎人。这只白熊是我的宠物,名叫乌米。我可以替你训练这只小狮鹰,教会它一些防御和攻击的技巧,日后成为你的坐骑后可以更好的抵御这类魔物。”
小狮鹰竟然是魔法世界里排名第一的坐骑首选,因为它体力耐力最佳,而且又是最通人性的生物,驯服起来毫不费力。我没想到被梦莉这么一推,竟然让我得到一匹上好的坐骑。只是,再好我也带不回去啊。
“不,维尔基格先生,这只小狮鹰不属于我,它是自由之身。但是如果你愿意教它一些生存技能,我代替狮鹰妈妈谢谢你。”我语气无比诚恳的说道,眼里还盈着欲落的泪珠,这是因为我对狮鹰妈妈的愧疚所来的。维尔基格一出手便知其身手不凡,先不说那支箭的准确度,单是那只箭射出时的莹莹光芒便知晓,维尔基格也是身怀法术的。
虽然见到维尔基格只是短短十几分钟时间,但他一身坦坦荡荡光明磊落的气魄,刚正不阿的神韵,让我无理由相信,他是一个十分值得信赖的人。因此,虽然得知狮鹰是较少见的坐骑之选,我也愿意把小狮鹰交给他。第一是因为他可信赖,第二是因为我根本不会养这只小生命。
维尔基格听我说完,露出莞尔一笑,大大方方的说道:“小姐至情至性,为这只生灵而情动,而且亦不为其稀有而起贪欲,真是难得。”
“嘿嘿。”我摸摸后脑,没想到会听到这么高的评价,讪讪的笑。
“维尔基格一定会代小姐好好调教这只灵物,日后让它成为你忠实的坐驾。”维尔基格抱过小狮鹰,伸手从怀里摸出一串红色的小果子,用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挤出汗液喂给小狮鹰。
原来小狮鹰是吃素的,之前我还以为是吃肉的呢。我看着有点稀奇。
“这座山脉魔物众多,小姐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是很安全,不如到我的帐上休息?”维尔基格喂完小狮鹰,将它交还给我。
“好啊。”我答得飞快。维尔基格微微一笑,指示白熊伏下,让我坐了上去,跟在他后面慢慢走出森林。
维尔基格非常健谈,和他在一起时间过得非常愉快。使我第一次感受到没有压力。从他的嘴里,我第一次真正的认识到我所来到的这个魔法世界的概况。维尔基格说我们人类族与他们矮人族是结过盟的盟邦,一起结盟的还有夜精灵族和侏儒族。在魔法世界里,我们这个盟邦被称为联盟。联盟结盟的目的除了是抵御地狱恶魔以外,还有一个死敌,便是部落族。部落族是由牛头人,亡灵,兽人和巨魔所组成。部落族一直想侵占联盟的领地,而地狱恶魔则一直想占领地面上的领土。所以,在地狱恶魔危胁到地面族群的安危时,部落族和联盟会暂时停止纷争共同抵御恶魔,而一旦恶魔退去之后,部落族便会撕裂合约,重新点燃战火。
矮人族是一个天性非常敏感的种族,一直以来,在他们所担任的职业里,最为突出的职业便是猎人。他们天生有着寻找宝藏的爱好,而成为猎人的矮人更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凡在他们周边十里之内,不论是宝藏或是猎物,都逃不过他们的追查。矮人大多性情直爽忠诚可靠,他们重视信誉就犹如重视自己的生命一般。
维尔基格最近接下了一单生意。
在这片奥特兰山脉的群山中,有一座地势最高的山峰。该山的山顶上常年白雪皑皑,荒无人烟,平时无论是动物或人类都极少登及此山。所以,也很少人知道,在这座山顶上居然存在着一座废弃的石头城堡,也无人知晓从何时起,这座城堡竟然成为了食人魔的聚集地。这群食人魔狂暴嗜血,而且武力惊人,据说其体格就犹如巨人一般,也因此,就算吃遍了附近的野生动物,他们仍然觉得食不裹腹。近段时间,更是常常发生食人魔下山掳掠生灵,无论家禽野兽或是人类,被其发现皆无一幸免。一时间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在毫无办法之下,奥特兰山脉附近的一座小镇上,该镇的治安官员只有发出通告,谁若能为民除害消灭食人魔,奖金币500枚,有功勋章一枚。
金币代表宝物,勋章代表荣誉,维尔基格亦是一名热血青年,既然走过路过,看到通告,当然顺手揭下榜单,义不容辞的加入到这场战壕中。
听到这里,我亦同样感到热血沸腾。
“维尔基格,让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两眼晶晶明亮,语气里竟是迫不及待的期盼,望着维尔基格说道。
看到我的神情,维尔基格发出爽朗的笑声:“哈哈哈,好。你跟我一起去,待灭了这群食人魔之后,我再和你一起将那个罪妇揪出来,替你夺回你的宝物。”
维尔基格问我为何一个人出现在那么危险的森林时,我就从在金子镇遇到梦莉的遭遇开始,一五一十的全盘告诉了他。他听完之后,也是对梦莉的行径仇恨不已,直嚷嚷这么丑恶的女人该撕碎了喂他的白熊。
“对了,这次去剿灭食人魔,我还有一个朋友来帮忙,待会儿你就会见到他。”维尔基格露出雪白的牙齿,朗声笑道:“有他在,我就不用担心你会受伤了,他是一个精灵德鲁伊,名叫曼吉斯。”
一道晴天霹雳闪过头顶,我被维尔基格说出的名字震到,曼吉斯?夜精灵德鲁伊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