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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儿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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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一次在我家“半途而废”之后,关逸朗就再也没有碰过我。他说他不要身体,他要爱情。我心想你不要身体最好,但爱情我也没有。

我不想爱他,不想去爱一个有妇之夫。尽管他说他和他法定的妻子是“芳邻”加拍档的关系,但别人是不会管他们俩感情好不好,也不会管他们晚上是不是睡在一起的,大家只看到他有老婆,而我,只不过是他的“情妇”。

我对他采取了消极抵制的态度。他尽管在我这里来来去去好了,我既不是很冷淡也不是很热情,不冷不热,不咸不淡,保持着一种淡而无味的状态,我希望他有一天会觉得这场“恋爱”太乏味无聊了而自动功成身退。

所以他每次到我这里来的时候我都不怎么理睬他,管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周末晚上看妮妮回来,已经快10点了,没想到他还会过来,一进门就说:“我饿了。”

我想你饿了关我鸟事?我压根不想睬他,本来就正拿着新买的杯子在擦呢,这时候连头也不抬,一边继续擦杯子,一边说:“楼下餐厅还开着。”

“你做给我吃?”他提议道。

“冰箱里都是空的。”我回答他。

他果然进去转了一下,然后出来说:“好像有速食面,你做给我吃吧。”

我想他可真是犯贱,想吃什么大鱼大肉山珍海味没有,这么犯贱偏要来我家吃速食面?难不成他这样公子哥儿出身的人,连速食面都没吃过?

再拒绝就有点不好意思了。我进去厨房开了火,心一软,把我自己炖的鸡汤,鱼汤,骨头汤(因为那次流产之后身体不如从前了,所以我妈妈常常督促我多炖点汤来喝)调制的高汤给他下了一碗面,边上还有一个番茄,一个鸡蛋,也给加了进去。

很快,我把面端了出去,往他面前一杵,没好气地说道:“你可真够犯贱的,一辈子没吃过穷人家的饭还是怎的,哪,吃吧。”

他尝了一口,赞道:“你的汤不错,自己炖的?”

还算他识货,懂得吃。

“以后吃过饭再来,”我提醒他:“我家不是酒店,更不是24小时便利店。”

他皱眉道:“男人吃饭的时候女人不要絮叨,影响消化。”

过了一会儿,他又叫道:“来,给我去拿张报纸。”

“做什么?”我很奇怪。

“你以前不是说男人女人在一起吃饭,最初开始吃的时候双方都含情脉脉,到了最后都是各吃各的,男的看报纸,女的发呆想心事吗?我觉得我已经直接跳到了可以看报纸的程度了。”

我听了不由大笑,说:“我知道了,你到我这里来吃饭,除了犯贱之外,大概还有好玩,和过家家一样好玩,对吧?”

他见我脸色很和缓了,也放下筷子笑着说:“哎,我也这么认为,我真是挺犯贱的。比如,我为什么会喜欢你,你连胸都没有,手腕细的我都可以一把折断。”

这话要是换了别人说来,大概就带点狎昵,甚至是淫邪,但是他没有,他只有一点戏谑与调侃。并且,调侃的都不是我,而是他自己。

我随便他说,就当什么都没听见,犹如春风过驴耳。

“你唯一的好处是会打扮,会穿衣服,衣架子很好。”损完他还不忘夸我几句“就是在家随便穿件小背心,穿条运动裤,都很好看。”

“别这么肉麻好不好?”我看他吃完了面,就把碗筷收拾了进去,出来的时候他拉我在身边坐下,然后掏出一个行子,盒子上篆刻着那个着名的由T开头的LOGO,打开,里面是一个戒指,镶着硕大的一颗猫儿眼“来,看看,知道这是什么名色吗?”

我想我好歹也看过贺兰静之的《古玩指南》,还是略微懂一点的“这个,”我指指戒指盒,“是他们家的镇店之宝了,这样的猫儿眼,这种成色,纯度,克拉,还有这个光,好灵活,行话叫做‘活光’的,以前贺兰静之给它取过一个名字叫‘眼儿媚’,非常罕见。”

“你很懂行。”他称赞道:“送给你的,你的手很美。”

“无功不受禄。”我推辞道:“这样的东西,实在是太昂贵了。”

“什么无功不受禄,刚才你不是给我做饭了吗?算是等价交换吧。”

“那也太不等价了吧,”我说:“一碗面和一颗眼儿媚?”

“我觉得值得就是了,”他忽然放柔了声音,握住我的手:“真的,我很喜欢你给我做饭,你不是做的好,比你做的好的人多的是,但他们用的是技巧,他们做的东西,可以上筵席,偏偏我不喜欢吃筵席;你做的只是家常饭,但是你用了心思,我就喜欢你的心思,懂吗?”

“平时没有人一边骂一边给我做饭的,”说到这里他自己也感觉很好笑:“你说的对极了,我大概就是犯贱。”

他没有过过正常的,平淡的,日常的家庭生活。从来都没有。他后来对我说,他只是在我这里才感觉与体验到了这种生活的滋味。

不过我还是把戒指还给了他:“这样的东西太贵了,一年能戴几次,平时都得锁在保险柜里,太没意思了。”

“那么,明天去买一颗半克拉左右的小戒指,钻石的喜欢吗,可以天天戴着。”

我想他有时候倒真有点莫名的天真与固执,为什么非得给我一只戒指?

他见我一直拒绝,就问:“你不肯要我的礼物,是不是刻意避嫌,不想让人知道你是我的‘情妇’?”

“做你的情妇很荣耀哦?”我讽刺他。

“是,不是很荣耀,但也不是很龌龊,”他正色道:“我从来都没有过情妇,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在女人身上用过情。”说完,他把戒指盒往我手里一塞:“拿着。你不要我就扔了。”

那个戒指让我那天和他有点不欢而散。后来在他的坚持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有时会戴上那只眼儿媚。

关逸朗喜欢听京戏,而且他也是票友,他初初带我去听戏的时候,还特意问我“台上唱的,能听得懂吗?”

我说听得懂,现在角儿演的不就是程砚秋的《锁麟囊》里“春秋亭”一折。他很惊讶地回头看着我,非常意外:“你居然也懂戏?”

我说我爸爸以前也是票友,大青衣。他是个天生的纨绔子弟,以前常常去票戏,曾经有个香港的导演写过回忆录,回忆和他一起票戏时,我爸爸演杨贵妃,导演演的是高力士,当他在台上载歌载舞,媚眼如丝眼波流转,回眸轻喊一句:“力士,卿家在哪里?”让那导演都不禁心情一荡。此导演在回忆录里写道:“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任何人演的杨贵妃,能有他的那么一股子风情,那么一股子浪劲儿。”我爸爸也说过:“在京戏里,男人演的女人,是演出了女人的神,而不是形。女人自以为美的那一点,其实在男人眼里或许并不美,相反,有可能是女人认为丑的那一点,在男人眼里却很美。”

这段话,关逸朗深以为然,他也喜欢男旦。只不过现在好的男旦越来越少,近乎于绝迹了,一旦被他发掘出一个好的来,他都会一直去捧场。

现在每逢星期三下午,他都会去捧一个新崛起的男旦的场,那天如果我有空,他都会约我一起去。正好那天那位角儿演的是《汾河湾》,听完他的,紧接着上来一出《三岔口》,是我最不喜欢的武戏,看着没劲,我就去了洗手间补妆。

一段睫毛我刷了将近有半分钟,还嫌它刷的不够完美,正端详着,忽听背后有个声音说:“挺美的啦。”

文洁若。居然是她。听她的语调倒很是温和,也看不出她有什么恶意。脸上更是笑吟吟的。我不由的想,这个女人的修养真的那么好?

或者,利益对于她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重要到,她可以对她丈夫的“女人”视若无睹?难道她真的是“眼中本无物,何处染尘埃?”

“文董。”我招呼道,心想,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可她的弱点究竟在哪里?

我把化妆包往包里一塞,她突然盯着我手上的戒指很注意地溜了一眼,那天我戴的正是那只眼儿媚。

“很奇怪,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只戒指。”她有点茫然若失地说,像是在自语。

我想你要是去过T家,一定会看见他们家的镇店之宝,有什么可奇怪的?再瞥了一下她的手,她的手腕上只有一只手表,手指上光光的,没有任何戒指,她和关逸朗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都不戴结婚戒指。

“对了,原来是这样,”她是那种忽然想起什么的表情,然后问我:“关逸朗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像一个人,不是外表,是那种做派?”

我只想探探她的虚实,故意说道:“他只告诉我,以后你见到我,面对面走过,文董你都会当没看见我。”

“看来我的判断没错,”她没接我的茬,顾自说道:“你真的很像她,那种以为天下男人都只爱她一个的狂妄劲儿,简直一模一样。”

“你和文洁如一模一样,一样那么的不可一世。”

“文洁如?”我忽然脱口而出“你姐姐?”

“看样子关逸朗还挺爱你的嘛,”她轻佻地向我吹了声口哨,本来就是在抽烟的,这时候像某些有点倜傥而无耻的男人那样把烟雾佻皮地喷到我脸上来:“他倒什么都对你说。”

“初恋总是难忘的嘛,”我特地轻描淡写地给她煽上一把:“而且,男人总是能一眼发现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回到包厢,我忍不住对关逸朗说:“尊夫人也在,刚才我看了下,她在楼下包厢里。”

“哦。”关逸朗连个意外的表情都没给我,他眼睛盯着台上,把手放在我膝盖上拍了一下:“听你的戏。”

我心里说我已经没兴趣听戏了,要么你们夫妻俩唱一出给我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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