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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逸风慢条斯理推开一个行人,在一个肉摊止拔出一把砍肉的刀,立时惹起围观者的叹息和同情的声音,怪他不自量力,竟以这样的刀来与这些凶残的混混相斗。
两名大汉一声怒吼,往他冲来,举着铁棍分左右猛砸了过来,惊叫声不绝于耳,其中曾有些看好辰逸风的女性更掩着了秀目,不忍目睹惨况。
辰逸风一声大喝,砍刀闪电挥出,在他近十年的严格混混生涯里,有句话就是什么东西都可以作为武器,眼前这两人虽是好勇斗狠之徒,但落在他这个混混头子的眼中根本不算一回事,即管空手都可轻易把他们击倒,何况还有把砍刀。
只听……“当当”两声,铁棍荡开,辰逸风箭步抢前,左拳重轰在一人面门,另一脚飞踢在另一人下阴处,两人应声倒地,铁棍脱手掉下。
接着辰逸风退回到场中央,砍刀前指,摆出战斗的姿态,向脸露惊容的众人喝道:“来吧!看你们是想要钱,还是要命!”
众人跃跃欲试,始终没有人敢带头扑出,这般敏捷狠辣的打法,他们连想都没有想过,这些家伙都是欺软怕硬的主,眼睛贼尖,一般是不会向会家子出手的,就是怕踢到铁板。
但今天遇到辰逸风这个怪异的家伙,他们是断定他没习过武,才敢向他下手的,那知没习过武的他,也能以一敌十,这如何不让他们惊恐,这时只听辰逸风一声长笑,猛虎般扑了出去,砍刀挥劈下,与那二十多人战作一团。
他迅速移动,教敌人不能形成合围之势,不片刻他们倒满一地,不是给他的铁拳击中要害,便是中了他的脚踢膝撞,稍微狠一点的,就是手捂跨部的怪叫者。
这时,一些普通的群众不住为他喝彩打气,显是其是有人平日受够了这群流氓的气,辰逸风成为最后的胜利者时,捡起了其中最像样的一把长剑,系在腰间,这东西以后用来防身,总比砍刀好。
不过对于自己这么轻易就能将这些徐混放倒在地,辰逸风也是微微有些诧异,摸着鼻子喃喃道:“他奶奶的,早知道自己这么能打,当初来这个世界时,就不应该急着去寻什么仙门,至少也得先收些手下,创立个什么小帮小派,然后有事就让那小弟去做,岂不比自己凡事亲力亲为来得更好!”
这时群众一声发喊,先是有几人冲出,接着是整堆人拥了出来,拿起棍或锄头一类东西,往这群躺在地上的恶汉招呼,看来在公愤下没有一个人能活命,这真是个杀人不用管礼法的世界。
深深认清楚这一点后,原来还想创个混混帮派的辰逸风立即打消了这念头,创帮立派是好事,可要是自己一个驾驭不好,手下的那些徐混招子不亮,万一替自己招惹到什么强敌,他娘的,自己还不得冤枉死。
苦笑一声,朝大街另一端走去,可才抬脚走了一会,这时,一阵急急脚步声在后方响起,有人叫道:“壮士请留步!”辰逸风微微一怔,掉过头,只见一个华服高冠男子正朝他走来。
辰逸风细看那人,猜他年纪在四十许间,脸目予人精明的感觉,皮肤细滑,显然从没干个粗活,和外面市集的农牧民相比,就像城市人和乡下贫农的分别。
那人自我介绍道:“本人范书方,乃靖王府总管四爷手下十仆头之一,壮士口音奇怪,不知是何方人士?”
辰逸风胡扯道:“我是盛兴人士,范爷唤我,不知有什么关照?”
范书方现出茫然之色,显是没有听过盛兴这个地方,只勉强猜出可能是个名不经传的小地方,便没有在意,点头道:“壮士有没有兴趣弄大笔的钱。”
听到钱之一字,辰逸风双眼一亮,他现最缺的就是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能让他的永生之梦更容易成为现实,连忙点头道:“愿范爷教我!”
范书方俯前兴奋地道:“以壮士惊人的身手,真是可以一挡十,比之那些初习武道的练武之人,也是不差,若你肯做我的保镖,我可以每月给你十银子,壮士意下如何?”
辰逸风正在想这十两银子价值几何时,突然听一个妇人一声惊道:“十两银子,那够我们半年的生活了,这贵人出手真是阔绰。”
辰逸风心中一动,开口道:“这条件很吸引,可我不想受人拘束,所以我想离开时,你也得准我离开!”
范书方嘴角逸出一丝笑意,淡然道:“壮士定是未听过我们靖王府的威名,别说是你这样的人物,就是当今武林之中不少武林高手,都削着头想往里面钻,当然,只要壮士能护我到了京师,是留是走,可全凭壮士的心意。”
辰逸风大喜道:“如此就好,一言为定了!”
范书方笑道:“我这次出来是为了收购健马,当然沿途还要挑购一批各地的美女,以备充实靖王府的侍女,我看壮士虽然不是习武之人,但与人打斗之时,也是中规中矩,有法可依,你惯用那种武器,若是剑的话,我立即送你一柄真正武者使用的好剑,刚才你拾的那柄破铜烂铁可以扔掉了。”
辰逸风哑然失笑,随手将腰间的铁剑解下来,扔到一边,顺便问道:“从这里到靖王府要走多久?”正愁找不到落脚的地方,现在有人送上门来,他那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