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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好自己已经是半个小时后。
书房里亮着灯,门没有关实,我正要敲门。
却听到里头传出一阵暧昧的娇笑声。
透过狭窄的门缝,我看到乔曼曼只穿着刚刚那件黑色蕾丝内衣,对着手机搔首弄姿。
“嗯,都怪你太暴力了,差点被发现了……”
“这件很漂亮,也合身……”
“啊?现在啊,不行啊,万一被发现了……”
欲拒还迎地娇嗔了两句后,她抬手搭上了肩带。
我看不下去了,胃里一阵恶心。
匆匆回到卧房,把门关上。
墙上硕大的婚纱照正对着狼狈的我,仿佛笑话一样嘲讽我的无能。
我翻了个身,心脏揪成一团,不明白为什么人会变的这么快。
我和乔曼曼大学相识,她是系花,又弹的一手好琵琶,校庆上,她一曲惊艳全校,成了人人追捧的女神。
我也不能免俗,对她一见钟情,于是展开激烈追求。
一年四季雷打不动给她送吃送喝,刮风下雨随叫随到,当年宿舍的几个同学还给我取了个外号‘舔神’。
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觉得他们一群单身狗就是嫉妒我得女神青睐。
皇天不负有心人,乔曼曼被我的诚心打动,终于在毕业前夕答应了我的追求。
我拼了老命才追到的女神,自然当祖宗一样供着。
她一句要车要房,我掏光家底买车买房,全都写她的名字。
她想体验生活去工作,我就舔着老脸动了不少人情关系,帮她进入如今的公司,坐上一个轻松却赚钱的职位。
结婚那年,乔曼曼哭红了眼扑进我怀里,口口声声都是爱我一辈子,不离不弃的誓言。
我入了心,她却只是走了肾。
六年婚姻,我付出的不仅是钱,还有蹉跎掉的事业和一心一意的感情。
我到底是不甘心,打算再给她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