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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游吟诗人·紫色天堂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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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历史往往是残酷的,一点也不留情的。十四年时间一逝即过。这当中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了。

在里华尔帝国的唐古斯河流域的一个风光绮丽的地区,有一片森林,它郁郁葱葱,覆盖着拉维尔和繁华的谢香卡重镇的大部份美丽的山丘和峡谷。这里曾是威尔世家的领地,但现在却已经成为里华尔帝国的威拉行省了。在这森林中,居住着荣耀的龙族的一支,也是最强的一支——光系龙族。在这里,最为权贵的威尔世家曾一度掌控这里,就算是如此那个权贵的世家已经覆没了十多年,但这里的所有人却依然在私下里称自己为“威尔领的人”而不是“威拉行省人”。

在这小地方的人,虽说谁也说不清楚,为何那曾经权倾朝野的威尔世家会在十五年前被灭于一夕之间。但若要他们相信威尔世家是因“通敌叛国”而被灭,这太困难了。要知道,威尔世家一直是光联盟中数一数二的大户,无论如何也不会叛出光联盟的。

但是,有时候往往就是这样奇妙。

在这个现在被称为威拉行省的地方,人们更多地谈论着威尔世家的三个公子在大劫之后消失的事。谁也不知道那三个公子现在在什么地方。有人说他们死了,有人说他们藏匿起来了。总之,就算是帝国情报部部长也对威尔公爵的手段感到万分敬佩,灭族这种事,是“宁可错杀一万,也不放过一个”的事,但真正算起来,在这场灭族之中,被杀的威尔家族人,却只有威尔公爵夫妇,让任何人不得不感叹,这是史上牺牲最少的“灭族”行动了。

在这威拉行省的一间为冒险者而开的酒馆中,人总是络绎不绝。虽说光系龙族在这光联盟的领地里是禁杀的龙族,不过还是有那么些人,愿意去一探龙族的巢穴。因为如果带回一些像龙粪之类的东西,在魔法师和药剂师,甚至是普通冒险者眼中可是宝物啊。更何况,那片森林中也不只是只有龙族的,还有一些其它的魔兽,捕捉到一只资质较好的魔兽,然后交给驯兽师的话,那价钱可就绝对不是普通人所能够想像的了。

就因为这个,威拉行省开酒馆的人很多,但在威拉行省中最红火的酒馆却是一间叫做“笑迎客”的酒馆。这酒馆的生意之所以这么好,不仅是因为它的酒香得十里外都能闻到,还因为,这里的老板雇佣了一个游吟诗人。

“老板,”一个粗豪大汉进入了小酒馆,“今天,紫色天堂鸟先生会来么?”

“会的,当然会来,他昨天是因为他爷爷受伤了才没来的。”五十多岁的老板连忙陪笑道,今天,这句话已经说了不下百次了。看看这济济一堂的客人,大多数都是冲着“紫色天堂鸟”而来的。

老板还记得,三年前,第一次见到那个少年时的震惊——

三年前的一个下午,就在他的酒馆要倒闭时,一个老头儿找到了他。这老头儿老板是知道的,据说他年轻时是一个很出色的游吟诗人,后来老了,就收养了一个孩子,然后定居在那森林的边界。

老头儿给了他一张制酒的方子,告诉他这酒叫“十里香”。老板诧异于老头为什么给他这个,后来,老头对他说了一个请求:让他的小孙孙,到店里唱诗。老板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但当他看到那孩子时,他真的惊住了!

紫发碧眸!

如果不是因为年纪不对,他大概真的以为那是威尔世家的骨血,或许世上真有如此相像的人吧。这个孩子,和威尔公爵极其相像。如果不是知道威尔公爵只有三个公子的话,大概这个孩子真得会被认成是那位大公的小儿子。

当时这孩子只有十一、二岁。而威尔世家最小的三少爷那年无论怎么算都是十六、七岁的少年了。

很快,这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就在这威拉行熟了起来。他的艺名就是“紫色天堂鸟”。到今年为止,不少冒险者和游吟诗人都对这个少年的技艺所折服,有的甚至不远万里来听这少年的吟咏。

刚才那位粗豪的大汉,就是其中之一,他是“紫色天堂鸟”最忠实的听众之一。他的身份也是不一般的,大陆第一佣兵团“紫金佣兵团”的团长拜伦依索就是他了。他和他手下的团员都是“紫色天堂鸟”最忠实的听众。而且,还扬言,如果有人同“紫色天堂鸟”先生作对,就是和紫金佣兵团过不去。

“噢,亲爱的老板,紫色天堂鸟先生今天会出场么?啊,我才一周没有听他吟咏,就已经有些受不了了。”一个年轻人一走进酒馆就向老板打听道。

“呵呵,他说过今天会来的,迦尔少爷,今天倒是来得挺早。”老板说道。这位少爷虽然每次都是自己一个人来,但是,谁也不敢小看了他——记得有一回,一个嫉妒紫色天堂鸟的游吟诗人当着迦尔的面将紫色天堂鸟的四弦琴砸毁,结果,被迦尔直接丢出门口,摔成重伤。然后,第二天这位迦尔少爷居然带来了一把极为精致的四弦琴,要送给紫色天堂鸟。可是,那位气质高贵的紫色天堂鸟却说他更习惯用爷爷做的琴,于是也就没有接受。

“是啊,族里的那些老家伙,说什么也不让我出来,唉,回去怕是又要所罚了……不过,能听到紫色天堂鸟先生的吟咏也算是值得了。要是能天天跟在他身边就好了。”迦尔唉声叹气地说道。然后就去找了个坐位。

就在这时,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来了,紫色天堂鸟先生来了。”

这下子,整个店中都沸腾了。

一袭干净的白色的紧身对襟长衣,连带着中古风帽都是白色,除了缀在衣服上的垂带是和他的头发一般的紫色之外,手上仅仅只有一枚古朴的戒指,大家都知道,这枚戒指是一枚空间戒指。他的诗琴就在那里面。

少年一脸淡然地进入了酒店,老板看到他,立即笑道:“哦,紫色天堂鸟,看到你真是太好了,你是不知道我快被你的那些仰慕者烦死了。哦,对了,你爷爷怎么样了?”

少年温和地笑了,他对老板道:“爷爷他没什么大事,就是昨天摔了一跤。”

“哦,那就好,那就好,没事就好啊。”老板对于那个老人是极为感激的。

少年带着一脸和煦进入了大厅,一时间,“紫色天堂鸟,紫色天堂鸟”的呼声让少年极为感动。他就这样走上了大厅最前方的台子上,坐在那高脚凳子上。顿时,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刚才还欢呼声震天的大厅,此时此刻却一下子安静下来,在这种环境下,就算是一根针掉在地上那样细小的响声,也能被听见的。

“今天呢。我给大家来一支《神曲·天堂》的序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一边说一边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把并不精致的四弦诗琴。微调了一下音质,然后一边弹奏一边以极为空灵的声音吟咏道:

推动宇宙中一切的那位的光荣,

渗透到某个部分,并在其中放射光明,

不同的部分承受的多少也各不相同。

我已在得到他的光辉照耀最多的地方[1],

我目睹一些景象,

凡是从那地方[2]降下的人都不知如何复述、也无力复述这些景象;

因为我们的心智在接近它的欲望时,

会变得如此深沉,

以至于记忆力无法在后面跟踪。

然而,我在脑海中所能珍惜的那神圣王国的情景,

现在毕竟将作为我的诗歌题材来中吟诵。

哦,好心的诗歌之神[3],请把我变成盛满你才气的器皿,

助我把这一部[4]诗作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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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诗为但丁的《神曲·天堂》,这句诗本为“我已在得到他的光辉照耀最多的那一重天上”。

注[2]:本诗为但丁的《神曲·天堂》,这句诗本为“凡是从那天降下的人都不知如何复述、也无力复述这些景象”。

注[3]:本诗为但丁的《神曲·天堂》,这句诗本为“哦,好心的阿波罗,请把我变成盛满你才气的器皿”。

注[4]:本诗为但丁的《神曲·天堂》,这句诗本为“助我把这最后一部诗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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