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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要逼我呢?我屏息闭目静思,心中一片苦涩。曾经我希望得到李世民唯一的爱情,希望得到秦琼兄妹般的亲情,希望得到宇文成都手足般的友情,事实证明是我太贪心、太幼稚了。所以我所珍惜的这一切最终全部碎裂,遍地狼藉,不可收拾。
我的珍宝其实是我自己臆造出来的,根本就不存在。岁月之水不停地打磨着我,将天真无邪一点点抹杀,如今水落石出,我只能选择成为一块顽石,坐视流水浮云而不乱、不嗔、不怒、不怪。这一刻,我在精神上断奶,真正长大。一个女孩,要在怎样一个时刻,才能强硬到意志和情感都不受任何羁绊呢?
“不可能轻易收手么?”想到这儿,我突然笑了出来,“王子,知道什么是养虎为患么?”
“嗯?”突利身躯一僵。
我侧滑一步,右手一翻,抽出腰间长剑,忽地朝突利刺去。
突利见状连忙转身避开,顺势想拔出弯刀抵御。
我轻笑一声,手腕轻轻一转,便已缩回长剑,一斜身,剑势回转,向突利的脖颈削去。
“明!”突利低呼一声,根本来不及拔出弯刀抵挡。他左闪右避,朝后疾退,却仍是避让不过,一时间险象环生。
我欺前一步,凝神运气,振腕发剑。一道寒光快如闪电般刺向突利的胸膛,只听“哧”一声,他胸前的衣服已被我的剑气划破。
“一旦你想要得到什么东西,就绝不可能轻易收手么?”我也不进逼,徐徐收剑,神态淡然,伸手搭上突利的肩膀,“那我只有选择斩断你的双手了。”
入夜后,歌舞宴会也开始了。熊熊的篝火燃烧起来,空气里弥漫着烤肉的香味。身着绚丽衣装的男男女女在篝火旁围成一圈,席地而坐,面前的矮桌上放满了美酒瓜果。
在突厥,一年中有数月,人们会竞相拥到王都来,一方面是各部族的首领聚会商议国事,另一方面是为了互相展示各部族之兵力。而如今又正好是祭祀与庆典的好季节,所以王都总是非常热闹,歌舞宴会不断。
一场热闹的歌舞,各种乐师当然是必不可少的。突厥音乐有着其特有的吹奏方式,弓弦和打击乐器演奏出极富特色的乐曲,旋律婉转动听,节奏千变万化。
我当然也受了邀请,此时正与萧然等一帮弟兄坐在一旁静静地欣赏。
剽悍的突厥汉子,靓丽的突厥女郎,不分男女,大家都快步飞旋地舞着。
突厥人的舞蹈,乐天达观,又充满生活的朴实意味。
这是生命的音乐与舞蹈,羌笛、胡笳、箜篌、羯鼓齐奏,那音乐汹涌狂放,犹如一次次烽烟的弥漫。我凝神听着,不知不觉已走进了这段扑朔迷离而又异彩纷呈的历史中。
音乐忽然一转,变得悠扬而又哀怨。和着美妙的音乐,有个英俊的黑衣男子拨动手中的琴,用低回凄哀的嗓音吟唱着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歌中唱道:“我的爱充满悲伤,我的爱令我绝望,因为她离我而去,即使乘着草原上最快的白马也追不上……”
我定睛看去,却吃了一惊—那正在唱歌的黑衣男子正是突利!
这首歌的曲调低沉凄美,却能勾起人们昂扬激越的情绪。突利醇厚低沉的歌声再起:“心爱的姑娘啊,请你回到我的身边,你仿佛是一股清泉流进我久旱的心田,你仿佛一阵迅疾的狂风吹走了满天乌云,阳光又重新洒满大地。我最爱的姑娘呀,让我俩永远在一起……”
细细的琴声,如溪水穿过石缝般缓慢而轻柔,从突利的指间流泻出来。他挺拔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浓黑上挑的双眉、深陷的眼窝,浅棕色的眼眸里流露出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他周身似乎都散发出一股狂傲的气息。
客观地说,突利确实是个能令女人着迷的男人。在场的众多女子都痴痴地看着他,一脸迷恋陶醉之色。
突利却仿佛看不见其他人,那双深邃的褐瞳紧盯着我,一刻也没有移开过。他的眼神是如此地灼热诚挚,流淌着明明白白的爱意。
周围的人也发现了他的眼神不同寻常,纷纷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们。
我有些狼狈地躲开他炽热的目光,随即低下头,不理不睬,做出一副漠然的神情。即使如此,我的脸颊与耳朵还是一阵发烫。我僵硬地坐着,不敢动一下,只能在心中不停地咒骂着:这该死的突利,是想让我当众出丑么?
“大哥,你看见红儿没有?”正低头胡思乱想着,一旁的欧阳炎忽然拍了一下我的肩。
我怔了怔:“红儿?方才不是在这么?”
“她说起风了,怕大哥着凉,所以回穹庐取披风去了。”边上的萧然连忙答道。
“去了多久?”我追问了一句。
萧然想了下才说道:“约莫有半个时辰了吧。”
“半个时辰了?”过了这么久,不会出什么事情了吧?我一愣,心底隐隐有些不安,随即起身嘱咐道,“你们在此等着,我去去便来。”
说罢,我拔腿便往后跑去,刚走不远,便听见一个男人粗哑的声音:“喂,女人,你跑不掉了!”我皱了皱眉,抬头看去。
前头跑过一个娇俏可人的女子,她的神情有些慌张,正是红儿。
一个浑身酒气的男人横着蹿了出来,迅速扑向红儿,粗暴地搂住她的腰,嘴中含糊不清地说道:“小妞,陪大爷我一晚上吧!”
红儿拼命挣扎着,惊恐地大叫:“不,不要!放开我!”
“不放!”那男人的嘴硬要往红儿脸颊亲去,“大爷我看上你是你的荣幸!”
“不,不要!救命!救命啊!”红儿捶打着他,放声大叫。
“住手!”我大怒,立刻冲上前去,一个闪身来到那男人面前,对着他的脸结结实实就是一拳。
“公子!”红儿望见我,又惊又喜,忙跑过来搂着我的胳膊。
“没事了,没事了,有我在。”我抚了抚她的背,轻声安慰着。
“又是你这臭小子!”那个男人捂着被我打肿的脸,气急败坏地叫道,“每次都来坏我好事!”
“是你?!”我愣住了。原来这人就是上次在宴会上轻薄依娜,被我制止后与我决斗的那个男子,真是冤家路窄。
那男人狰狞地说道:“你这臭小子,上次大爷我放过你了,这次我绝不饶你!”
“废话少说,你若要动手,小爷奉陪就是了!”我将红儿推到身后,手搭剑柄,沉声说道。这个不知尊重女性的野蛮男人,今夜我非要教训他一下不可。
“啊—”那男子拔出弯刀,左腿迈前一步,右脚一点,凌空而起,俯冲着向我劈来。
刀剑无眼,一旦出鞘,不见鲜血绝不回还。若先前我们的比武只是点到为止,那此次恐怕就是以命相搏了。
面对这强劲的一刀,以硬碰硬无疑是自讨没趣,我选择暂避其锋芒,侧身退后。
我的长剑并未出鞘,所以我只能边闪边退。那男人却越战越勇,手中刀光闪闪,步步紧逼。
他暴喝一声,当头劈下一刀:“臭小子,你怕了么?为什么只退不攻?”
“呵……”我轻笑一声,呼吸吐纳,右手一拍剑鞘,长剑瞬间弹飞出来,剑尖从地面划过,划出一道闪亮的银光,由下往上削去,接下他这由上至下劈来的惊天一刀。
他的弯刀往下一压,刀剑相碰,发出“当”的一声巨响,火花四溅。
那男人的身子被弹向空中,我也被这强大的力道震退了好几步。
这一击令我手臂发麻,连呼吸都有些紊乱了。但我迅速便稳住了身子,调匀真气,清啸一声,举剑攻去。
剑气破空而响,我只一剑便抢到了先机,他虽然以刀挡住,却也被逼得颓然向后倒退几步,吐出一口鲜血。
我毫不手软,第二剑、第三剑……一气呵成,源源不绝地刺出,每一剑都是又狠又快,有进无退,招招都是进攻,剑尖始终不离他的要害。我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一股前所未有的杀意随着体内真气的提升迅速流遍全身。瞅准一个空隙,我猛地飞身冲出,一剑刺向他的咽喉。
“明!手下留情!”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我也不回头看,右手轻轻一抬,一点即收。剑锋只轻轻地抹过那男人的脖子,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
“啊……”那人逃过一劫,大难不死,满脸惊恐地呆望着我。
方才出声阻止我的人正是突利,他冲那男人喝道:“你还不快走!”
“是……”那男子自然不敢多做逗留,转身拔腿飞奔而去。
“呼……”我缓缓收剑,一边平复着体内乱窜的真气,一边抑制着心中那奔流不息的杀气。
这一刻,我真正领悟到了何为杀气,那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精神力量,或者说是一种极度接近死亡的气息。
“好剑法……”突利徐徐走上前,拍掌叫好,“骤然而起,戛然而止,一如雄鹰般急升急落,这是真正的杀人剑!”
我露出冷冷的笑意:“这不是王子乐意看见的么?”
“未必,此刻我反而有些担忧,自己是否真的是养虎为患。”突利恢复了往常那淡漠慵懒的神情,“我确实乐意见你逐渐成长,将来好助我一臂之力,但,万一某日你投入了敌方阵营,那绝对就是一个可怕的敌人了。”
“王子是对自己没有信心么?”我抿唇轻笑,挑衅地望着突利,“放心,我没有觊觎天下的野心,也不想为任何一个争夺江山的人卖命。”
“是么?”突利也不反驳,只挑了挑眉,“宴会还在继续,我们回去吧。”
我将红儿交托给随后赶来的萧然与欧阳炎,命他们将她送回穹庐好生照看着,自己便和突利又回到了宴会上。
“明,三日后,颉利便要发兵攻打西突厥了。”突利抽出佩刀割下一块烤好的羊肉递给我。
“哦?如此迅速?”我伸手接过羊肉,犹豫着是否要吃下去。倒不是我娇气,实在是我的肠胃不争气,吃了这半生不熟的肉,准闹肚子。
“放心吃吧,这肉我已烤得熟透了。”突利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补充道,“我料想颉利此战大概要经过两三月才会落败,趁这段时间我好秣马厉兵。”
“而后呢?你是想等颉利战败,你再发兵去救?”我一闭眼,将羊肉放进嘴中慢慢地咀嚼起来,味道居然很鲜美,没有那种可怕的羊膻味,“如此也好,颉利此战兵败,声名必定一落千丈。而你发兵去解了他的危机,既可以获得民众的拥护,也能卖他一个大人情,确实是一箭双雕的好计。”
“明,你能将我看得如此透彻,恐怕我是更不能放开你了。”突利凑近我,唇角浮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呵呵,王子,我去或留,不是取决于你放或不放,而是我走或不走。”我侧过头去,迎上他眸中那道褐色的锐利目光,耸了耸肩。
“哦?好,很好,确实是羽翼渐丰了。”突利挑眉,学我耸耸肩,忽然古怪地笑了起来,而后不着边际地说道,“明,你有大麻烦了。”
“嗯?大麻烦?”我一愣,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歌舞仍在继续,鼓声伴着胡琴、羌笛的旋律响起,一个身裹绿色披巾,面纱半掩的妙龄女郎如一袭清风飘然而至。走到场地中央,她猛一转身甩掉面纱和披巾,只见她身着饰有彩色亮片的粉色突厥舞装,舞姿妖娆,目光挑逗。
我暗暗吃了一惊,这女子正是阿史那燕。这个骄横美艳的公主习惯了骑马狩猎,平日总是一身利落的红衣短装,今夜不知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地装扮自己,还不惜纡尊降贵,当着众人的面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