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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并不体面。
他赚了些小钱后,觉得我配不上他,又不愿意跟我平分家产。
就撺掇他的小三到家里来挑衅我。
我那时候也想不开,我觉得我跟你吃苦受累这么多年,离婚行,但你必须给我一半家产。
倔强的代价是数不清的吵闹和打架。
最凶的一次,前夫把装满开水的暖水瓶砸到了抱着儿子哄睡的我身上。
就像发臭腐烂的感情一样,我的伤口瞬间起泡红肿。
儿子的小脸上也被烫起了一个大燎泡。
前夫非但不带我们去医院,反而恶狠狠地瞪着我们。
「李小满,你拖一日,我就打你一次,我知道你不怕,但你怕不怕我打你儿子?」
我慌张回怼:「你不是人,林屿也是你的儿子,虎毒尚且不食子。」
前夫却讽刺笑了:「儿子,多得是人想要给我生儿子,这个打死了,大不了我再多生几个。」
说着,前夫恶狠狠地按压在儿子烫起燎泡的伤疤上,笑得狰狞。
那一次,我真的怕了。
为了林屿的抚养权,我不得不净身出户。
因为学历低没能力,我不得不干最脏最累的活。
没人带林屿,我背着他在工地搬过砖,在服装厂踩过缝纫机。
这一熬,就是小十年,直到林屿上初中,我腾开手了,总算摸爬滚打在镇上买了一个铺面,开了一间弹棉花店。
轻松的活计都饱和了,我头脑也不聪明,唯有弹棉花,又脏又累,大家都不愿意干,我才安定下来。
林屿高三压力重,为了帮助他补充营养,我不管多忙多累,都亲手给他做营养餐送过去,有时候太忙了,睫毛上都有棉花絮。
那年林屿十八岁,少年身姿单薄,心疼地拂去我眼睫毛上的棉花絮,瞪着愚蠢的大眼睛,郑重其事地跟我许诺。
「妈,我一定努力读书,考好大学,以后赚很多很多钱,让我妈过世界上最好的日子。」
承诺犹在耳边,我亲手养大的儿子,却嫌弃我单身不体面,不允许我去参加他的婚礼。
他甚至说,我不懂他们血浓于水的父子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