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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就退回了厨房。
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盛着我的饭。
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更小更破,单独放在角落。
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更小更破,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
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
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她的妻子舒情,以及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
剩下的三张,是留给客人的。
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也不配上桌吃饭。
哪怕他的儿子,是我给他生下的。
我端起饭碗,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
「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吃都吃腻了。爸,和阿水说说,换换花样啊。」
儿子是我的生的,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
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
因此自牙牙学语至成家立业,他只叫我阿水。
「是呀,爷爷,坏阿水,老是给宝宝吃一样的饭菜!。」
两个龙凤胎孙辈儿也应和着他们的爸爸。
从他们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在带。
每天一睁眼,就是喂奶洗尿布。
可他们不叫我奶奶,只叫我阿水。
「阿水,过来一下。」
沈崇明素来疼爱孙子孙女,扬声喊我过去。
我忽然觉得厌烦无比,生平第一次,砸了手里的碗。
还不够。
我高高举起用了七八年的铁锅,重重砸在地上。
顶着众人错愕的目光,我踩着小脚摇摇晃晃地走出来。